财政部回复:将通过绿证和碳交易减轻补贴压力、2021年将发放1000亿专项贷!
日前,财政部针对人大代表陈康平关于可再生能源补贴方面的建议进行了官方回复。回复中表示,不宜启用特别国债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对于补贴拖欠和缺口问题,将通过绿证和碳排放权交易合理补贴新能源环境效益;同时,2021年将发放1000亿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光伏、风电等项目。
陈康平代表为晶科能源创始人兼CEO,除了该议案外,还提交了提交多份包括《关于保障新能源配置储能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关于加快推广光伏建筑一体化的建议》等在内的建议。
回复全文如下:
财政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142号建议的答复
财建函〔2021〕43号
陈康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兑现存量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补贴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早自2006年起,我国就开始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行基于固定电价下的补贴政策,补贴资金来源于随电价征收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2012年后补贴资金纳入政府性基金管理,截至当前中央财政已累计拨付补贴资金超过6000亿元。在补贴政策的支持下,以及在有关部门和行业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快速发展,装机规模稳居世界第一,技术水平明显提升,造价成本显著下降,对推动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一些地方规模管理失控,装机规模远超国家规划确定的数量,以及电价附加征收标准未及时调整、电价附加未对自备电厂、地方电网用电严格征收等原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入不敷出,存在较大缺口,导致部分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未能及时获得补贴,已经成为行业广泛关心的重大问题。
一、关于加快发行绿色债券解决补贴拖欠的建议
对此,我们认为要审慎研究。一是关于特别国债,是为了实现特定政策目标而发行的国债,历史上仅发行过三次,一般情况下市场领域主要依靠其自身调节解决,而不是由包括国债和特别国债在内的公共财政资金发挥作用,在非特殊时期或遇到特殊困难情况下,不宜启用。二是特别国债只计入国债余额,不列入年度财政赤字,因此要求有对应的资产和收益以保障还本付息。可再生能源补贴属于无偿的财政补贴,没有对应的偿债现金流,不符合特别国债发行条件。三是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按照2019年9月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相关要求,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不得用于土地储备和房地产相关领域、债务置换以及可完全商业化运作的产业项目。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来解决补贴缺口,与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不符。
二、关于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减轻补贴压力的建议
2017年1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及自愿认购交易制度的通知》(发改能源〔2017〕132号),在全国范围内试行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自愿认购,并明确绿证是我国绿色电力消费的证明。
按照政策规定,国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依托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系统平台进行绿证核发,并建设运行中国绿色电力证书自愿认购交易平台,开展绿证的交易组织工作。目前支持单向挂牌和协议转让两种交易方式,买卖双方可以选择在绿证交易平台进行在线支付,也可以自行协商线下支付,全年任何时间均可进行绿证交易。截至目前,我国绿证累计核发数量超过2800万个,累计认购数量超过7.4万个。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我国绿证核发交易管理机制和碳排放权交易机制,通过绿证和碳排放权交易合理补贴新能源环境效益,为新能源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三、关于鼓励为存量电站开发创新性金融产品的建议
我们和银保监会、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支持和鼓励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结合职能定位,聚焦主业,深入研究光伏等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结合实际开发符合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持。
一是2020年1月,银保监会出台《关于推动银行业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对金融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科技创新提出明确要求,强调扩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投放。
二是2020年6月,银保监会印发《关于绿色融资统计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清洁能源产业纳入绿色融资统计范围,引导银行机构加大对清洁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
三是2021年2月,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引导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促进风电和光伏发电等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发改运行〔2021〕266号),提出要进一步加快发展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并要求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原则,在银企双方自主协商的基础上,根据项目实际和预期现金流,予以贷款展期、续贷或调整贷款进度、期限等安排。
近年来,一些银行机构也开展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国家开发银行制定了《支持能源领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工作方案》,提出在“十四五”期间设立总规模5000亿元的能源领域“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贷款。其中,2021年发放1000亿元专项贷款,用于支持光伏发电、海上风电等项目,助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此外,国家开发银行于2021年3月发布全球首单“碳中和”专题绿色金融债券,所募资金用于风电、光伏等碳减排项目,有效推动电力系统脱碳,实现能源系统跃迁。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支持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督促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
感谢您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再提宝贵意见。
联系单位及电话:财政部经济建设司 010-61965370
财政部
2021年6月30日
北极星活动推荐:
通知丨第三十二期“碳交易员”培训班(在线直播课堂)
2021年是落实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关键之年,国家统一碳市场运行后,将有更多的企业被纳入到控排体系中来,碳交易的市场规模有望达到千亿级,碳交易专业人才缺口巨大。借着政策契机,为满足未来市场人才需求,培养掌握碳交易各项技能的复合型专业人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联合广碳所开展碳交易员培训,助力全国碳市场及大湾区绿色低碳发展建设,并为国家早日实现“零碳”目标和碳排放达峰提供人才支持。
一、培训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北极星电力网
发证机构
“碳交易员”培训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全程指导和监督。完成培训并通过考核后将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中心颁发的碳交易员培训证书,该证书可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进行查询。此外,参加完培训的学员还将获得“碳管理结业证书”,该证书由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北极星电力网共同颁发。
碳交易员培训证书查询网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培训网
.cn/zscx.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100
二、培训内容
*备注:课程顺序可能稍有调整,以报到当天发放的学员手册为准。
首页12下一页-
到2030年,澳大利亚的昆士兰州可再生能源达到90%
2021-08-08 -
波兰:Solar看到模拟可再生能源招标中的投标价格略有上涨
2021-08-08 -
经过整夜的谈判,欧盟同意到2030年实现32%的可再生能源目标
2021-08-07 -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
2021-08-07 -
“我们帮助大规模太阳能商业化应用,”即将离任的澳大利亚可再生能源局局长说
2021-08-07 -
区块链可以显着影响可再生能源的管理,但挑战依然存在–报告
2021-08-07 -
财政部答复|不宜启用绿色债券解决补贴拖欠 通过绿证和碳交易为新能源发展提供支撑
2021-08-06 -
国家能源局:开展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
2021-08-05 -
可再生能源跨部门渗透率不平衡,离网太阳能促进了电力供应–报告
2021-08-05 -
现已执行!能源局要求源网荷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开发建设按月调度
2021-08-05 -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项目按月上报核准、建设及并网进度
2021-08-05 -
财政部核查: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公平发放!
2021-08-04 -
意大利水联盟启动1.1亿欧元招标,从可再生能源中购买电力
2021-08-04 -
俄罗斯对总计554.3兆瓦的光伏项目进行资格预审,以待进行可再生能源拍卖
2021-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