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重集团原董事长王创民被“双开”: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在“官宣”被查十个月后,太重集团原“掌门人”王创民被“双开”。
8月13日,山西纪委监委官网对外发布消息称,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省国资委原副主任王创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经查,王创民理想信念丧失,政治意识淡漠,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提供帮助;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力,不如实向上级报告工作,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人事调整、职务提拔及业务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为特定关系人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山西纪委监委表示,王创民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国有公司人员失职、为亲友非法牟利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省委常委会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王创民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处分;终止其山西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另外,在此前8月11日召开的中共山西省委十一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已审议并通过了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王创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审查报告,确认省委常委会之前作出的给予王创民开除党籍的处分。
据此前介绍,王创民除了省国资委副主任(正厅长级)这一职务外,还有一重要身份便是省属重点国企太重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其从1982年参加工作便在太重,直至2009年出任集团总经理,三年后的2012年升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到2020年赴任省国资委,前后在太重集团工作近40年。
不过,在赴任省国资委八个月后的2020年10月,王创民便被宣布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同时被查的还包括太重集团原党委常委、董事范卫民。紧随其后,太钢集团专职外部董事、太重集团原副总经理张克斌,太重集团副总经理杜美林,原总经济师曹纪生“落马”,以及时任太重集团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的张志德等4名“太重系”在任或离任高管皆相继被查。
截至目前,除王创民外,范卫民、杜美林、张克斌、曹纪生均已被“双开”,且范卫民、曹纪生两人均涉及“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而作为原“掌门人”的王创民同样有类似表述,或者说更为严重——“滥用职权、严重不负责任、为特定关系人非法牟利,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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