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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印发《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8-31 19:01:31 来源:北极星大气网

日前,山东省科技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印发《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3年,催生一批自主可控、国内领先的绿色技术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形成一批百亿规模的绿色创新型产业集群。详情如下:

科技引领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加快我省产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以引领产业绿色化、低碳化、生态化、智能化发展为目标,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着力强化绿色低碳关键技术供给,完善创新平台体系,集聚高层次人才,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和特色创新型产业集群,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创新驱动,引领发展。突出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着力提升科技创新实力,引领全省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系统思维,统筹布局。强化顶层设计,优化项目、平台、人才、园区、企业、金融等各类创新资源配置,分阶段分步骤统筹推进绿色产业发展和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

——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强化制度创新,着重营造公开、公正、透明的发展环境,充分释放各类创新主体活力。

——政策引领,特色发展。鼓励各地根据资源禀赋与发展水平,探索各具特色的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

到2023年,全省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绿色技术成果产出、转化和产业化体系基本形成,突破一批支撑产业和区域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催生一批自主可控、国内领先的绿色技术产品,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打造一批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绿色低碳科技园区,形成一批百亿规模的绿色创新型产业集群。

二、强化绿色低碳科技供给

1.出台山东省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2021—2030年)。按照项目、平台、人才一体化推进思路,强化科技任务统筹布局,明确技术路线图,构建我省绿色低碳技术创新体系,抢占碳达峰碳中和技术制高点。

2.加强能源、固碳、碳汇等领域基础研究力量布局。鼓励吸引行业龙头企业共建联合基金,围绕智能制造、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碳达峰碳中和等方向,解决和突破一批工业绿色转型科学问题和核心关键技术。

3.发挥我省资源与区位优势,开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等绿色原始技术创新,开展海洋、土壤、湿地、森林等生态系统固碳增汇技术研发与示范,构建碳汇固碳与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评估系统,依托特色碳汇资源创建国家级海洋碳汇示范区。

4.以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可再生能源大规模高效开发利用、先进核能、先进储能、现代智能电网等领域为重点,突破可再生能源多能互补与规模应用关键技术。

5.围绕钢铁、化工、电解铝、建材、造纸、建筑、交通等高能耗行业,研发工业互联网、人工智能、深度节能降碳和清洁生产、系列高效节能装备与工艺,工业余能深度利用、智能建造等关键技术,开展规模化工程技术示范。

6.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探索新模式新业态,为产业链升级、区域低碳发展转型提供设计、研发、工艺、算法、运营等专业性、综合性科技服务。加强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研究,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试点,积极争创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三、促进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成果转化

7.组织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氢进万家”、氢能炼钢等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通过股权激励、共设研发基金等手段,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创新链等资源,成立创新联合体,加快推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8.依托龙头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领域全覆盖、产业全链条、成果多类型的技术成果库。发布《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指导目录》,以市场化、专业化模式和机制面向社会进行推广和转化。

9.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绿色低碳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培育一批专业化绿色低碳技术经纪人。依托科技特派员和农科驿站,积极推广先进绿色适用的农业生产技术与产品。引导支持我省社会力量设立绿色技术社会科技奖,对在绿色技术转移转化、推广应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科技人员进行表彰奖励。

10.建立健全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评价指标体系及操作规程,对评价机构、评价人员、评价标准、评价流程等进行规范,推进评价标准化。积极发展市场化评价,规范第三方评价,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

11.提高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产业技术领域授奖和项目布局比例,对高耗能、高污染技术成果实行“一票否决”。

四、布局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平台

12.高质量推动山东能源研究院、国家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加快布局绿色低碳领域省实验室、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积极创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绿色技术成果中试基地,面向行业提供检验检测、成果熟化等公共服务,绩效优秀的纳入省级中试基地。

13.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布局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带动建设一批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各市结合自身实际对创新创业共同体给予补助,支持创新创业共同体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产业发展基金,按照市场机制整合形成创新创业共同体产业发展基金总基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创新创业共同体早期创业类项目和种子期、初创期企业,促进产业绿色低碳发展。

五、壮大绿色低碳技术企业群体

14.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每年支持10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牵头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加速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进一步扩大创新券使用范围,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和区域行业创新平台以非营利方式向绿色低碳领域中小企业开放科研基础设施,降低企业创新成本。支持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创新创业共同体等为绿色低碳领域中小企业提供按需定制的技术服务。在省中小微企业创新竞技行动计划中,设立绿色技术专场赛,促进绿色低碳领域科技企业对接各类创新资源。

15.遴选一批绿色低碳领域科技型中小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采取精准措施,推动其加快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对属于集成电路、氢能领域且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5万元补助。依据科技企业孵化载体年度绩效,每培育1家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补助10万元,每家科技企业孵化载体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遴选一批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纳入科创板上市企业培育库,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到科创板上市。

16.遴选200家左右掌握核心技术的绿色低碳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采取“一企一策”方式支持其成为创新型领军企业。深化科技奖励“悬赏制”改革,鼓励绿色低碳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引领产业发展,将产业突出贡献类项目奖金标准由3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六、培育绿色低碳产业集群

17.重点支持济南智能输配电、青岛机器人、潍坊半导体发光等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发展壮大,形成若干位居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在氢能、北斗及卫星通讯、人工智能、绿色建筑材料等领域,以各类科技园区为依托,定向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示范工程。在济南、青岛、淄博建设3大生态环保产业集群,在其他市建设一批生态环保产业基地和园区。

18.深入推进“百城百园”计划,依托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按照“一区一产业集群”要求,支持建设特色明显、错位发展、绿色低碳的创新型产业集群。将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纳入厅市会商框架,通过省市联动,促进项目、平台、人才、技术成果等创新资源围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落地,发挥作用。

19.实施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引育计划,每年全省高新区围绕绿色低碳产业新增高新技术企业1000家左右。推动高新区建设绿色低碳领域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支持高新区建设开放式大学科技园,突出绿色低碳产业特色,加速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和科技型企业创办,根据年度绩效评价给予每家每年最高200万元补助。依托高新区建设低碳、零碳示范工厂和产业园,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推动骨干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共建绿色技术产业学院,形成“产业基地+产业学院+科研平台”模式。

20.鼓励农业科技园区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打造绿色低碳产业集群。依托农业科技园区推广示范一批低碳、零碳、负碳关键核心技术,对推广示范效果显著的农业科技园区给予后补助奖励。

21.围绕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整合国家和省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高新区、农业科技园区资源,通过部省共建模式,依靠科技进步、体制创新和制度建设,加快构建“省级实验区、省级示范区、国家级实验区、国家级示范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五级体系,全面提高区域可持续发展能力。

七、加强绿色低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22.聚焦绿色低碳领域,全球搜集行业顶尖人才和团队,绘制重点产业领域科技人才路线图,依托重点企业和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精准集聚创新团队和急需紧缺人才。启动实施省“海外工程师”支持计划,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引进绿色低碳领域专业技能人才,以后补助方式给予企业引才用才补贴。

23.支持科技型企业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造就一批高水平绿色技术人才和多学科交叉的产业领军人才。实施省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海外),大力引进绿色低碳领域青年人才。举办“创业齐鲁·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鼓励海内外引领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的人才带资金、带项目来鲁创新创业。

八、深化绿色低碳国际国内合作

24.支持引导绿色低碳领域龙头骨干企业深化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知名高校科技合作。与知名科研机构开展“引导资金、项目合作、人才培育、平台建设”全方位合作,建设碳中和北方中心,打造多能融合、高效低碳的科技示范园区基地,成为国内领先的综合性碳排放碳中和科技创新高地。

25.联合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和沿黄省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服务机构成立黄河流域科技创新联盟,围绕绿色低碳领域,开展重大关键共性技术联合攻关、技术成果转移转化。

26.加强与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战略合作,共同将《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打造成为全国知名期刊品牌。

27.强化与国际绿色组织金融合作,用好用足国际绿色贷款。鼓励各类创新主体主导或参与制定绿色技术国际标准,围绕绿色低碳领域积极开展国际科技合作。

九、强化绿色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28.设立山东省绿色技术银行有限公司,搭建绿色技术信息平台、绿色技术转化平台、绿色技术金融平台三大平台,集聚绿色技术评估、收储、增值、转移转化并提供金融整体解决方案的科技金融创新组织,带动全省绿色技术的落地转化和国际转移。

29.深化科技资金股权投资改革,围绕绿色低碳领域投资一批重大技术研发和创新产品研制项目,对吸引社会资本跟投的,科技股权资金适当降低占股比例或提前退出。加强与省属国有重点企业在绿色低碳科技金融方面的深度合作,建立以绿色技术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企业融资评价体系,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投融资服务,为科技成果转化提供金融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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