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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死2伤!云南某电厂带压堵漏管路突发爆裂!

时间:2021-09-17 11:51:59 来源:国际能源网

2021年9月14日15时30分左右,云南某发电有限公司在检查处理8号机组主给水放水门管路漏点过程中,主给水管路放水管突然爆裂,高温蒸汽溢出导致3人烫伤,1名正式员工经抢救无效死亡,2名外委人员受伤送医院治疗,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经过

2021年9月14日14时10分,云南某公司设备检修部办理“8号炉给水主路电动门后放水门管道在线修复”热力机械工作票。其中,工作负责人为云南某公司设备检修部锅炉本体班副班长杨某某,工作成员为云南某电力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罗某某和王某,云南某公司生产技术部金属主管余某某(死者)现场技术指导。15时30分,放水门管道漏点突然爆开,工作负责人杨某某立即报告当班值长,云南某公司总工程师及生产相关人员到达现场救援,将罗某某和王某移至安全区域,并通知医护人员。15时36分运行值班员发现余某某躺在8号炉零米地面,呼吸急促。随后到场的医护人员迅速对3人开展急救,17时,余某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罗某某、王某经急救后,生命体征稳定,转至医院救治。

二、应急处置

事故发生后,云南某公司立即启动人身伤害事故应急预案,联系120将伤员送至医院救治。按规定向地方应急管理部门、云南能监局、云南能源局、云南公司、集团公司报告,云南公司成立专项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指导组织事故处置、人员救治与善后事宜。

三、初步原因分析

云南某公司在处理8号机组主给水放水门管路漏点过程中,管路突然爆裂,高温蒸汽溢出导致3人烫伤,1名人员在躲避蒸汽过程中失足坠落至地面,坠落高度12.6米。

四、暴露问题

1.云南某公司政治站位不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没有真正落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对带压堵漏作业控制不严格,对作业现场安全风险辨识不全面、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

2.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云南某公司未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开展高温高压管道泄漏缺陷处理,现场隔离防护、个人防护等措施不可靠,各级监督管理人员未及时发现问题并纠正。

3.风险预控流于形式。在集团公司电力产业全面推行作业过程风险预控工作过程中,仍然出现作业风险辨识评估不全面、未制定有效防控措施等问题。

五、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红线意识,牢牢守住企业安全生产底线。各级单位要深刻理解“不能以生命为代价,不能以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不可逾越,不可踩踏,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秋冬季节历来是安全生产事故的高发期,各单位要时刻保持高度警觉,当设备生产运营与保障安全出现矛盾时,坚决杜绝经验主义和侥幸心理,对存在重大缺陷的运行机组,企业相关负责人要果断决策,应停必停,禁止冒险作业,严禁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机组带病运行。

2.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和管理漏洞。各级单位认真分析本次事故暴露问题,回顾今年以来系统内外部人身、设备事故教训,组织一次安全警示教育和专题讨论,覆盖部门、车间、班组和外委队伍。各发电企业结合秋检工作,认真排查设备设施隐患,对全厂金属管道、压力容器开展彻底普查。各子分公司要组织制定防范压力容器和管道爆破事故专项措施,保证企业各项防范措施及责任落实到岗到人,确保不发生同类事故。

3.规范压力容器运维管理,加强高温高压管道监督检验。各单位要认真开展相关技术监督工作,按规定接受有关机构的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对高温高压管道等所有承压设备严格按规程要求进行定期监督检查。设备检修中,加强对高压汽水系统疏水、排污、一次门等管座焊缝和腐蚀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设备安装、更换后,必须按规范进行热处理和焊口探伤;设备运行期间,现场运维人员要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所有人员不得在机组高压管道、人孔门、防爆门等高温高压位置长时间逗留。

4.规范高温高压管道泄漏消缺管理,坚决遏制违章行为。企业发生高压设备漏汽、漏水时,在可实现机组设备停运消缺的情况下,严禁采取带压堵漏方式处理。在特殊紧急情况下,需采取带压堵漏方式消缺的,必须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按照集团公司风险预控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工作票风险管控流程,制定详细施工方案,逐级审核至厂级领导批准,做好现场安全监管,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5.强化应急处置能力,避免事故扩大风险。各单位要编制完善高温高压管道压力容器泄漏应急专项预案,明确工作流程、责任划分、措施要求等,制定标准化现场处置卡,报子分公司审核备案。各单位做好技术培训和事故演练,提高运维人员操作技能和异常情况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因人员误操作或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扩大的情况。

来源:电力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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