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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电投原总经理因贪腐问题被公诉!

时间:2021-09-19 15:51:44 来源:国际能源网

据最高检9月13日消息,甘肃检察机关依法对李辉涉嫌受贿、单位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提起公诉。

甘肃电投原总经理因贪腐问题被公诉!

日前,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李辉(正厅级)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经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白银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白银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李辉在担任原甘肃敦煌凯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部长,甘肃电投大容公司总经理,甘肃省电投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款项结算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作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索取他人财物归单位所有,为他人谋取利益;

身为国有公司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甘肃电投集团是甘肃省政府出资设立的国有大型投资公司,其前身是成立于1988年的甘肃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2005年组建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同时加挂甘肃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牌子,2013年改制为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被省国资国企改革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列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组试点单位。

李辉在担任甘肃电投集团总经理期间受到过党内警告处分。

2018年3月,甘肃通报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2014年10月,国务院明确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界址后,甘肃省国土资源部门仍然在自然保护区内违规审批和延续采探矿权共14宗,涉及保护区面积58平方公里。长期以来大规模探、采矿活动,已造成祁连山地区局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地表塌陷;保护区内水电无序过度开发严重,现有42座水电站,不少水电站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对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下游河段出现减水甚至断流现象,水生态系统遭受破坏。经调查认定,有关地方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力,未能贯彻“生态保护优先”的原则,违法违规开发矿产资源和建设水电项目,推动整改落实不力;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违法违规审批矿产资源项目,协调推进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生态恢复和环境整治工作不力,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查处不力,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李辉党内警告处分。

李辉的老同事们已纷纷落马。此前,甘肃电投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宁平,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蒋晓立,原副总经理张云祥,原副总经理刘晓黎均已被查。

2006年,张云祥出任甘肃电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担任该职9年。时任甘肃电投集团党委书记、总经理正是李宁平。2009年,李辉任甘肃电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3年,李宁平出任甘肃电投集团董事长。2015年5月,李辉任甘肃电投集团总经理,蒋晓立任甘肃电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刘晓黎于2005年10月至退休,一直担任甘肃电投集团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5年12月,张云祥辞职。2016年11月,李宁平卸任甘肃电投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年,李辉调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2018年10月,蒋晓立退休。2018年4月,刘晓黎退休。

按照履历上的时间梳理,上述5人曾在一个班子共事。

2020年12月,李宁平被查;今年2月,李辉被查;今年4月,张云祥和蒋晓立被查。今年8月,刘晓黎被查。

不到一年时间,作为甘肃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改组试点单位之一的省电力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竟有5名原高管相继被查。

今年3月,甘肃已决定对国企腐败问题倒查追责,严惩关联交易利益输送。

甘肃电投原总经理因贪腐问题被公诉!

李辉简历:

李辉,男,汉族,1959年3月生,黑龙江五常人,出生地吉林通化,研究生学历,1975年6月参加工作,200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1975.06-1980.05 兰州市榆中县金崖公社插队知青;

1980.05-1998.04 先后在原冶金工业部第四冶金建设公司、原中国有色第一建筑工程公司、中国有色第二十一冶金建设公司工作;

1998.04-1999.12 任甘肃华兴铝业有限公司财务科科长、副总会计师、总经理助理;

1999.12-2002.03 任甘肃敦煌凯腾电力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部部长;

2002.03-2004.09 任甘肃小三峡发电公司副总经理;

2004.09-2005.06 任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2005.06-2009.07 任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2009.07-2009.11 任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

2009.11-2010.05 任甘肃电投大容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0.05-2011.09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2011.09-2013.11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3.11-2015.05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兼)、副总经理,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5.05-2018.01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兼)、总经理,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8.01-2018.05 任甘肃省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甘肃省投资集团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董事(兼),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8.05-2018.08 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8.08-2019.02 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甘肃省国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9.02-2021.06 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6月1日,政协甘肃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李辉不再担任政协甘肃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来源:能源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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