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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0t/d!福建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招标

时间:2022-02-08 13:02:09 来源: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日前,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招标公告。详情如下:

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永春县城市管理局的编号为永建招字【2022】015号的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泉发改审【2021】7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春县城市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永春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碧卿林场;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拟用地面积13.0812公顷,建设规模27000平方米;总规模为处理垃圾量 670t/d。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600t/d,分两期进行建设,其中一期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400t/d,建设 1 条 400t/d 生活垃圾焚烧线+10MW 汽轮发电机组。二期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200t/d,建设 1 条200t/d 生活垃圾焚烧线+5MW 汽轮发电机组,厂房建筑工程按规划总规模一次建成,垃圾处理设备及安装工程分两期实施;餐厨垃圾处理规模为50t/d,其中一期处理规模为30t/d,预留二期20t/d规模的设备安装空间,预处理工艺为“卸料仓缓存+固液分离+渗沥液油脂回收”;大件垃圾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20t/d,大件垃圾经过破碎后运输至垃圾仓直接焚烧处置;配套建设一处库容为10万m3的飞灰填埋场。

2.4.投资总额:人民币约45596.8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22000万元;

2.5.招标范围和内容

2.5.1.招标范围:(1)本项目红线范围外1米以内的全部主体设施及相应配套设施以及与外部相接的道路、供水、供电以及排水管道等各种道路管线设计的新建工程从方案设计至施工图的全部设计工作,竣工图编制和设计单位现场服务。(2)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指导与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图及其文件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等(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均包含,不限上述范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建设内容);

2.5.2.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整体效果图方案设计)、整体规划、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所有生产设施、公用设施、辅助设施、建筑物、道路等的工程设计和绿化规划、竣工图绘制,电气、自控、建筑、结构、总图、概算、防雷接地、给排水、通风空调、消防、照明等专业的设计及主厂房、烟囱等建筑外观设计、钢结构及围墙)、工地设计服务,直至工程完工的全过程工作、竣工图的编制以及项目报建、报批和验收的配合工作等;包括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上专业工程。

2.6.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2022 年7 月开工,工程建设周期36 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环境工程(含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工程)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

注:1、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 号),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0 日届满的,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日。

2、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 (闽建许〔2021〕 7 号) , 福建省各级资质审批部门审批的工程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等类别的企业资质证书, 按照省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许〔2020〕2 号) 规定有效期延期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的, 以及有效期于2022 年内届满的, 其有效期统一延期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3.2.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日处理生活垃圾400吨及以上规模(单台垃圾焚烧炉处理能力400t/d及以上);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2月8日至2022年2月13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quanzhou.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 /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 。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2月27日17时00分前到帐;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或②从投标人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或③按照《泉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实行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泉建筑【2019】54号文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并按要求上传《泉州市工程建设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柒万圆整。

6.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任选其中一个账号)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县支行 帐号:13570101040066660

帐户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春支行 帐号:35050165650709667788

备注:汇款凭证上用途栏应注明投标保证金 (标准格式:永建招字【2022】015号)并要求受理银行录入凭证。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2月28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同时提供“报名号”及密码给招标代理单位确认其有效,投标人未能提供“报名号”及密码或确认无效,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2.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为了有效的减少人员聚集,响应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文件,取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项目负责人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无须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改由本单位的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递交。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授权委托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 ,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 。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 22000万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389.3164 万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ggzyjy.quanzhou.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春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永春县,邮编:362600;

电话:0595-23882759 传真:;

联系人: 张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君平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永春县湖滨路379号,邮编:362600;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电话:0595-27196988,传真:0595-27196988

联系人: 王先生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址:ggzyjy.quanzhou.gov.cn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 22135505(FAX)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永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永春县建设大厦四楼(桃城镇环城路116号)

联系电话:0595-23884054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春县展览城二楼

联系电话:0595-23885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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