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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中和”专题系列研究报告 | 实现碳中和目标的地方政策建议

时间:2021-08-05 13:02:17 来源:中研顾问

报告围绕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措施、欧美日主要国家的典型做法、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现状及实施路径等方面进行深度分析,重点在电力行业、工业行业、交通运输行业、建筑行业展开专题研究,共同探讨中国区域实现“双碳”目标的行动战略,以期为地方政府决策及业界参考提供智力支撑,助力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

1.科学评估,一地一策

我国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工作任务十分巨大,排放总量居高与目标时限紧迫并存,经济发展的能源增长需求与减排降碳压力并存。地方政府应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相结合,因地制宜地制定碳达峰碳中和中长期目标。

一是科学评估和预测碳排放现状。评估区域能源供需和消费现状,各分部门能耗发展和碳排放特点;构建碳排放预测模型,预测年度碳排放总量和各部门分解量,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二是统筹制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以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社会可接受为准则,多方利益主体综合协调、共同推进为原则,统筹制定“十四五”、“十五五”以及实现碳中和的总体目标。

三是一地一策,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路径。针对各省市不同的工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及消费偏好等,细化区域碳达峰碳中和定位(产业结构优势/能源大省/用能大省/生态优势等),因地制宜地规划碳达峰碳中和路径;省市内各市、区等也要依据不同的产品结构和资源禀赋规划差异化的碳达峰碳中和路径,保证总量目标的刚性和区域具体实现路径的柔性的动态结合。

2.行业分类,试点先行

各省市本着“找准重点、分步推进、试点先行”的原则,将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分解到各细分部门,各具体行业及企业是落实碳减排的实施主体。

一是充分调研,找准重点减排行业。基于前期碳排放量的现状和预测数据,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和发展重点,对各工业、消费等行业进行数据比较,找准重点行业,选择试点企业,制定行业试点减排方案。

二是在电力行业,大幅提高非石化发电量占比。结合自然资源禀赋和国家电力发展的区域布局,制定各省市“降煤推清”的实施方案。

三是在工业行业,提升电气化水平和能源高效化利用,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工艺变革带动过程降碳,探索CCUS等新技术。

四是在建筑行业,大力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和绿色建筑。控制区域建筑总量,提高绿色建筑标准等级和新建建筑覆盖率;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加速绿色建材替代进程。

五是在交通行业,推广使用新能源交通工具。在乘用车领域推动电动化发展,大幅提高电动汽车市场占比;在商用车领域探索氢能化发展,大力发展氢燃料电池汽车;同时,推动未来交通行业的网联化和智能化发展。

3.多方联动,技术攻关

碳达峰碳中和是一项长期艰苦的工作,需要开展大量新技术攻关,具备长期高投入、短期难收效益、需要多部门多学科协作等特点,因此,需要政府牵头,产业部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多方联动,开展新一代碳减排技术的技术攻关。

一是依据国家各部委发布的技术路线图、关键技术图谱等,结合各省市技术优势领域,调动优势科研资源,开展联合攻关工作。

二是地方政府围绕重点技术领域,采用设立引导基金、推出试点示范项目等方式鼓励企业进行创新投入。

三是聚焦重点行业重点技术。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更大力度推进节能低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加快推进规模化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发展,推动数字化信息化技术在节能、清洁能源领域的创新融合。

4.推进碳市场建设

碳市场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规、有效的管理机制、真实的排放数据、可靠的交易系统以及扎实的能力建设。地方政府在参与全国碳市场时,应准确把握全国碳市场的建设方向、趋势和要求,并吸收借鉴试点地区好的经验和做法,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

一是稳步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机制建设,不断完善碳资产的会计确认和计量,建立健全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风险管控机制,逐步扩大交易主体范围,适时增加符合交易规则的投资机构和个人参与碳排放权交易。

二是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机构及资本积极开发与碳排放权相关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有序探索运营碳期货等衍生产品和业务。

三是探索设立以碳减排量为项目效益量化标准的市场化碳金融投资基金。

四是鼓励企业和机构在投资活动中充分考量未来市场碳价格带来的影响。

5.探索碳金融体系

建立碳交易市场是激励约束市场主体碳排放管理的重要举措,以此为基础的碳金融体系也将成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有利手段,我国已经成为全球首个由中央政府推动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国家。

一是在国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框架下,积极探索符合地方产业发展实际碳金融体系。

二是设立碳基金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发挥政府资本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为绿色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等金融支持,以多种形式有效撬动社会资本,鼓励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推动绿色技术创新政策和投资项目落地。

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技术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科创板以及新三板等上市和挂牌融资,尽量降低上市门槛和交易费用。

四是促进金融产品和工具创新。鼓励开发碳指数、碳保险、碳期货、碳远期、碳掉期、碳期权等交易工具,碳债券、碳基金、碳质押、碳抵押、碳回购、碳租赁、碳托管等融资工具,提升商业银行产品创新能力,提高碳交易市场的定价能力,推动碳金融创新体系建设。

延伸阅读:

“碳中和”专题系列研究报告 | 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现状

“碳中和”专题系列研究报告 | 中国碳达峰碳中和实施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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