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统计局?新的碳核算体系?
8月31日,国家发改委又发了一篇短文,是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的。此文跟发改委前不久发的一篇文章(发改委?环资司?碳核算?信息量有点大?)高度相似。只是不一样的是,上次发改委发文的时候还没有成立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只是发改委自己开了个会,邀请有关专家讨论了一下碳核算的事。相关阅读: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
(来源:老汪聊碳中和作者:低碳老汪)
而这一次的会,是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的碳排放统计核算工作组召开的,其格调自然就又上了一个级别。这个文确定了两个重要事项。
一是碳核算的工作由发改委和统计局联合牵头
二是碳核算要形成一个统一的体系
不过这一次的实际内容比上一次要少,全文截图如下:
从内容可以看出,有效信息除了这个工作小组的架构以外,剩下的唯一一个有效信息就是工作组的日常工作由国家统计局能源统计司承担这一点了。
为什么是统计局牵头,我们知道统计局应该是我国数据最齐活的一个部分,但是这个统计局数据的真实性嘛….不过从这一点可以看出,这次说的这个“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应该是只作用于地区和行业的碳排放核算。具体会不会涉及到企业,还有待观察。
我们都知道,对于企业的碳核算,不管现有核算指南质量怎么样,它总归是有一个统一的东西(不考虑核算国标的情况下),而地区和行业,多少还是有一些可左可右的地方。
关于地区的核算指南,我们有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但是市、区县、园区/街道/社区级别的指南是没有的,做过这个级别清单的人应该知道,很多地方如何核算方法都比较模糊。关于行业的核算指南,那就根本没有,以前没有无所谓。现在不管是地区还是行业,都要制定碳达峰碳中和规划。所以怎么去界定这些个地区和行业是否实现了碳达峰、碳中和很重要。
在上一次的会议中,发改委提到,将组织有关专家,尽快提出科学合理、简明适用的碳排放核算要求,明确核算边界与核算方法,指导各地区各行业扎实开展碳排放摸底和达峰前景分析。
所以,通过两次的会议内容和日常管理机构为统计局可以看出,这里所说的碳排放核算体系主要是针对地区和行业的,因为统计局不可能统计到企业一些非能源的排放数据。至于会不会与企业的碳核算体系相结合,形成一个国家、地区、行业和企业大统一的核算体系,个人觉得还是比较困难的,毕竟地区和组织碳排放核算路径完全不一样。
那么企业碳排放核算体系到底会不会改呢?我认为一定会改,上次的数据造假事件给当前的碳排放核算体系敲了一个警钟。
所以,我想,估计大约不久应该就会有动作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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