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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

时间:2022-01-20 16:01:13 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1月20日日,陕西省宝鸡市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发布,项目提标改造总规模为12.0万立方米/天,出水标准达到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

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现状)+细格栅(现状)+旋流沉砂池(现状)+AAO生物池(改造)+二沉池(新建)+调节池(改造)+高效沉淀池(现状降产至5.0万立方米/天)/磁混凝沉淀池(新建7.0万立方米/天)+接触消毒池(改造)+巴氏计量槽(新建)后外排。

详情如下:

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TZB-BJ2021-1201)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一、招标条件

本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1301万元,招标人为宝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工程规模:提标改造总规模12.0万立方米/天;

2.出水标准: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A标准》。

3.建设地址:宝鸡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厂区内。

4.厂址及占地:宝鸡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工程位于厂区内,现状周边已被住宅及商业建筑包围,厂区内及厂区周边均无预留改造用地,因此不再单独新增征地,在原厂区内进行改造。

5.工艺方案:提标改造污水处理工艺:粗格栅(现状)+细格栅(现状)+旋流沉砂池(现状)+AAO生物池(改造)+二沉池(新建)+调节池(改造)+高效沉淀池(现状降产至5.0万立方米/天)/磁混凝沉淀池(新建7.0万立方米/天)+接触消毒池(改造)+巴氏计量槽(新建)后外排。

污泥处理工艺:污泥深度脱水一体机(含水率≤60%)外运水泥窑协同焚烧,本次新增一套污泥深度脱水设备及附属设施,不对主体土建进行改造。

除臭工艺:生物除臭。

6.工程主要内容:工程主要建、构筑物:改造AAO生物池(4座,总规模12.0万立方米/天)、新建双层平流沉淀池1座(总规模12.0万立方米/天)、新建磁混凝沉淀池1座(总规模7.0万立方米/天)、改造接触消毒池(总规模12.0万立方米/天)、新建巴氏计量槽1座(总规模12.0万立方米/天)、新建鼓风机房1座(总规模12.0万立方米/天)、新建消毒间1座(总规模12.0万立方米/天);改造加药间(增加设备)、改造调节池、新建在线监测用房(1座分2间)、改造污脱机房(新增设备)、新建储泥池1座;新建生物除臭滤池1座;配套供配电系统、自控系统、附属工程、绿化、道路、管线、照明等。

7.招标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依法通过公开市场竞争机制择优选择社会资本方,由其负责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工程的投融资、设计、改造建设、投资回收和移交;本项目属于对原污水处理厂进行准Ⅳ提标改造项目,现运营单位(特许经营权为26年,2009年7月27日签约),截止2021年7月26日,还剩余14年特许经营权,故本次社会资本方不参与污水处理厂进行准Ⅳ提标改造后的运营维护工作。

项目合作期:12年(含建设期12个月),建设期以具备开工条件并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计算,通过竣工验收后进入投资回收期。

8.投资回报机制:投标方不参与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服务,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建设工作;其建设投资从项目提标改造后现运营单位的污水处理服务中获得回报(投资成本及设备投资人的合理利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十里铺污水处理厂准Ⅳ提标改造项目EPC总承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书合法有效,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工程设计资质及施工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总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2)施工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

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在本单位注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设计项目负责人:

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4、项目业绩:投标人近五年至少具有1项类似工程EPC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须提供近五年完成的类似设计项目业绩1个;联合体投标的施工总承包方须提供近五年完成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1个。(近五年指2016年12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5、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企业法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行为。

7、其他要求:申请人(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为联合体全体成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及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8、联合体投标要求: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以联合体形式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施工单位;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参与方的主要责任和权利,并承诺联合体各成员对本次申请以及成交后签定合同承担全部及连带责任;③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方(其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⑤采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处理本项目投标过程所有相关事宜;⑥联合体投标的,各联合体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内部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可正常参与投标,但联合体成员若与其他联合体的成员之间存在上述控股、管理关系的,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1月20日09时00分到2022年01月2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1月20日--2022年01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中心1505室)由授权代理人持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疫情防控需要携带的证明材料原件(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2.鉴于疫情原因,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中高风险地区不能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01月20日--2022年01月2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将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材料等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公章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箱,经审查合格后,通过转账形式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4日9时00分

递交方式: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资格预审开始时间及地点

资格预审开始时间:2022年02月14日9时00分

资格预审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

评审办法:有限数量制(7家)

七、其他

1.本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陕西省采购与招标网、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http://zjj.baoji.gov.cn/)《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及《现代保健报》上发布。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或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人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的单位及其任何附属机构,不得参加该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

4.鉴于疫情防控要求,购买文件、参加资格预审会议及开标会议时请各投标人代表佩戴口罩并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对本人身份信息和14天以上非确诊或疑似患者、非确诊或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非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密切接触者(有本土确诊病例但未升级风险等级的市辖区、县按中高风险地区对待),无咳嗽、发热症状等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市外来宝返宝人员一律测温、扫码、查验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宝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西安市来宝返宝人员同时查验出行审批函,未持有出行审批函的西安市来宝人员一律劝返,不能劝返的实施集中隔离管控。并做好个人健康状况监测,通信大数据行程码,发现有来自官方通报的风险地区行程记录者,拒绝入场,并做好善后工作;如投标人属于中高风险地区,确认参与本项目投标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所属街道办开具的离市证明或无街道办属开发区的,由开发区防疫指挥部出具的离市证明,提供资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宝鸡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

联系人:杨工

电 话:0917-3261193

招标代理机构:鸿图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海棠风尚中心1505室

联 系 人:齐工

电 话:18091701814

电 子 邮 件:[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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