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宣布首次在太平洋海岸出售海上风电
近日,美国内政部宣布了首次在加州外大陆架海上进行风电租赁出售的提议。
2021年5月,内政部长德布·哈兰德、白宫国家气候顾问吉娜·麦卡锡、负责政策的国防部副部长科林·卡尔和加州州长加文·纽森宣布了一项协议,以推进加州北部和中部沿海的风能开发。
去年,美国国防部长哈兰德宣布了一项租赁计划,旨在实现拜登-哈里斯政府在2030年前部署3000万千瓦海上风能的目标。
哈兰德表示:“建设清洁能源未来的需求和势头强劲。拜登-哈里斯政府正在推进所需速度和规模,以帮助实现总统的目标,使美国的海上风能成为现实。今天,我们正朝着释放西海岸海上风能的巨大潜力迈出另一步,以帮助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同时创造高薪就业机会。”
拟议出售通知包括:加州中部莫罗湾风能区的三个拟议租赁区;加州北部洪堡风能区的两个拟议租赁区。总面积约373268英亩,有可能开发超过4.5兆瓦海上风能,为150多万户家庭供电,并支持成千上万的就业岗位。
美国海洋能源管理局(简称BOEM)局长阿曼达·莱夫顿表示:“今天的行动表明,政府在实现加州近海清洁能源未来愿景方面取得了切实进展,同时创造了国内供应链和高薪工会工作岗位。”
她补充道,“BOEM致力于利益相关者的积极参与,并确保任何海上风电租赁的方式都避免或尽量减少对海洋和海洋用户的潜在影响。拟议的出售通知为当地社区、部落、海洋用户、开发商和其他人提供了另一个机会,来衡量加州近海潜在的风能活动。”
到目前为止,BOEM已经举办了10次有竞争力的租赁出售,并在从马萨诸塞州到北卡罗来纳州的大西洋地区发行了25份活跃的商业海上风电租赁。加州的租赁交易将是太平洋地区的首次。
建议出售公告开放60天的公众意见期,并提供有关建议租赁面积、建议租赁条款和条件以及拍卖详情的详细信息。
公众评论期结束前收到的评论将由BOEM加利福尼亚提供,其考虑后再决定是否公布最终出售通知,最终宣布租赁销售的时间和日期,并列出有资格参与租赁出售的公司。
此前不具备参与加州租赁出售资格的潜在竞标者,需要向BOEM提交强制性资格材料。资质材料必须在2022年8月1日之前加盖邮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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