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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2月13日,贵州省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就《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项目投资35219.91万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建设规模500t/d(500t/d台×1台),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9MW×1台,总占地90.45亩。
通知如下: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选址位于大方县安乐乡,现状交通良好,满足建设条件。项目采用成熟的机械炉排炉焚烧方式处置生活垃圾,技术方案可行,污染达标排放,可实现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项目的建设能有效解决大方县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能力不足、处理形势严峻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是对大方县的城市发展规划及环境卫生治理规划的有效践行,是十分紧迫和必要的。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篇章和评估报告编制大纲(试行)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428号)、《贵州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黔委厅字〔2012〕49号)的相关规定,需开展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公众参与,征求公众意见,特发布本信息公告。您对本建设项目若有什么意见或建议,请参与公众调查,谢谢您的支持!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工程名称:大方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实施机构: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地点:大方县安乐乡
建设内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总建设规模500t/d(500t/d台×1台),汽轮发电机装机容量9MW×1台,总占地90.45亩
项目投资:35219.91万元
建设总期:24个月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社会风险评估机构:贵州辰慧发策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程序:首先由贵州辰慧发策法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法规、技术导则、标准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通过公告公示、走访群众、问卷调查等多种方式评估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根据预测的主要不利影响,提出保护对策和减缓措施,并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主要工作内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主要工作内容为阐明建设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对本项目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进行分析和评价,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三、主要社会影响风险因素
(1)主要社会风险
项目建设期工作主要风险:1)项目前期手续(可研、施工及规划许可、水保、环评)是否齐全、合法的风险;2)征地补偿的风险;3)项目宣传工作不到位引起群众事件的风险;
项目建设过程中主要风险:1)生态环境风险(主要是植被的破坏和修复问题);2)工程设备运输过程中交通产生交通阻塞影响的风险;3)扬尘对空气污染的风险;4)噪声扰民的风险;5)水污染的风险;6)安全事故的风险;7)施工方与周边村寨之间关系协调方面的风险;8)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风险;9)筹资风险;10)工程建设技术风险。
项目运营期主要风险:1)废水排放影响:发电厂所产生污水主要有生活污水、生产污水、垃圾渗沥液、垃圾车冲洗污水等;2)废气排放影响:发电厂大气污染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烟气;3)固定废弃物影响:主要来源为焚烧产生的灰渣;4)噪声影响:厂内主要噪声源主要为焚烧炉、余热锅炉、汽轮发电机组及如泵、风机等产生的空气动力噪声和机械噪声等,各类管道介质的流动和排气等产生的综合性噪声,形成对周围环境的影响;5)臭气影响:主要来源为生活垃圾和来自渗滤液处理车间和调节池产生的臭气;6)其它污染源:苍蝇、蚊子和鼠类。
(2)主要措施
本项目应从以下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和化解风险的措施:
项目建设前期工作:1)建设单位应及时补全相关手续,使项目建设合理合法,相关责任人要提高认识,增强责任心,树立“社会风险无小事”的思想;2)成立征地补偿工作小组,项目征地补偿款应按相关标准及时足额的补偿到相关权益人,对征地有异议的征地户应及时沟通解决;3)要加强项目意义的宣传。通过项目区乡镇政府和村委会,以及村民小组等地方政权机构,办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本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及意义,使其好处做到家喻户晓,以便赢得周边民众的积极主动的配合。要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通过对项目周边地区民众,以及项目施工方人员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使其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从而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
项目建设过程:1)做好因项目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的修复工作及项目和周边的环境绿化工作;2)项目区域内的各级政府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在项目建设及管理过程中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方便民众的思想,树立想群众之所想的观念,尽量避免和减轻对群众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倾听群众声音、加强组织引导、强化服务意识,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3)建立健全和加强组织保障,落实责任主体。针对维稳工作,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各有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明确参与人员,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职能部门、基层组织的责任;4)建立维稳应急机制,提高维稳应对能力。要设立维稳工作岗位,配备专兼职维稳工作人员,建立维稳首问负责制。加强维稳工作人员的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维稳接待和处置能力,积极引导社会矛盾通过正常途径反映和解决。
项目运营期:1)运营期造成的噪声会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应做好周边居民的沟通与解释工作;2)运营期生活生产废水、废气、固定废弃物:生活、生产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不外排;加强进场汽车尾气监控,不达标车辆禁止进入;焚烧烟气采用先进烟气净化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对于一般固定废弃物进行外运综合利用;飞灰进行无害化填埋。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内容:
本次公告主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支持程度;对该项目的建设和实施过程中重点关心的社会问题及解决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土地征收问题的建议;对该项目涉及的安置、补偿、交通等问题的建议。
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的建议。非社会稳定风险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
(2)公示地点、方式:
地点:地方政府网站、当地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宣传栏
方式:网上公示、宣传栏公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在了解本项目建设有关情况后,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它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承担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核的政府主管部门提交相应正式意见。
六、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广大市民及社会公众可以在2022年12月28日前,将有关意见以书面形式,也可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提出意见。
来函请寄:大方县奢香大道中段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收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邮箱:[email protected]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电话:余学涛 15186158607
七、有效日期
本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15日内。
公众如想进一步了解项目或有任何意见和建议,请与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
特此公示。
大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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