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关于严格污染管控切实改善大气质量的通知
日前,山西临汾发布《关于严格污染管控切实改善大气质量的通知》。通知要求,首轮管控自2021年6月17日起至7月31日止。规模以上焦化、钢铁、电力、水泥、化工、铸造、洗煤工业企业实施错峰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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