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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核集团近期13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7.9)

时间:2021-07-09 16:01:18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近日发布了13个核电相关招标公告,整理如下:

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转运容器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转运容器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转运容器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

CNSC-21HDGC021240

2.2招标项目名称

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转运容器设备采购

2.3招标项目概括

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是中核核电运行管理有限公司在秦二厂厂区内开展建设的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用以解决秦一厂、秦二厂乏燃料贮存问题,过渡至后处理大厂建成,从而保证各机组正常运行。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划分为两个阶段,本期建设第一阶段,本工程第一阶段开工时间为2019年12月,建设周期48个月。

2.4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转运容器1台

2.5交货地点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秦山镇秦山核电二期干法项目现场

2.6交货期

2022.07.15

2.7质量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货物供货及相关服务。

3.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设计和制造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3.3.1必须是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的实体。

3.3.2具有所投标设备的设计、技术转让、制造和工程实施、质量保证、组织和管理方面的能力。

3.3.3具备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许可证。

3.3.4投标人应已实施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保证体系。投标人应根据其所承担的工程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同时承担合同所规定义务和法律责任

3.3.5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秦山地区乏燃料干法贮存项目转运容器设备采购售价:2000.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无

开户单位:无

收款账号:无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在线注册。

4.3发售时间:2021年07月09日15时00分—2021年07月1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4.4报名方式

供应商登录后点击“我要报名”,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其他事项说明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2021年08月03日09时00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

联系人:杨文超

电话:010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首科大厦A座16层东区会议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10-63310768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8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最高投标限价:2200万元。

招标人: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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