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环保信息
日前,北京丰台区政府发布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环保信息。详情如下:
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环保信息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为便于公众了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现将《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公众可通过填写公众意见表及电话、邮件等形式反馈意见。
一、项目概况
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以下简称为“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宛平城街道北天堂村420号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北侧建设用地,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67306.6m2,建设3×850t/d往复式列动机械炉排焚烧炉+3×103.335t/h余热锅炉+2×40MW汽轮发电机组。同步建设公用、辅助、配套、环保工程。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79307万元,环保投资约为22690.34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12.65%。
本项目新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为2550t/d,其建设规模超过《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所确定的规模(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0.09万吨/日)。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丰台分局出具的关于《关于“丰台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环评公示期间群众意见答复的函》的复函(京规自丰函[2021]1382号),该函件指出,“2019年批复的《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中,提出构建集约高效的废弃物管理体系,依托丰台循环经济产业园,优化垃圾生态处理格局。并提出到2035年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基于生活垃圾由全市统筹处理设施布局的安排,《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中提出的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900吨/日,为丰台循环经济产业园生化处理能力。该项指标为评价分区规划实施的预期性指标,不属于限制性、约束性指标。目前,按照‘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基于丰台区面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的现实问题,2020年市城管委批复同意了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生物质能源中心项目的焚烧处理规模2550吨/日。与《丰台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提出的到2035年全面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这一目标是一致的。”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满足北京市“三线一单”管控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管理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的前提下,本项目正常工况下产生的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二、公众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NVUe_KApExPA5h2w6WFhg(提取码:8war)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到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9号院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e0mZbsXeF3YjIFlE8G_1Q(提取码:ffyv)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如下:
建设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天堂村420号
联系人:俎先生
联系电话:010-63775254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08月20日~2021年09月02日
发布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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