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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的转供电价格加价,不仅增加终端用户营运成本,还破坏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严重影响和妨碍了市场主体的健康发展……”9月22日,记者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成都市市场监督执法总队上半年查处了6起转供电违法案件,责令清退违法所得合计900余万元,罚款合计193万余元。
为督促转供电主体落实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该局自去年起就在全市部署开展了转供电价格专项执法行动,今年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切实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作为重点工作。
在向转供电终端用户收取电费的过程中,成都6家物业公司因加收用户费用900余万元,违反了《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规定,今年上半年,被成都市市场监督执法总队价格监督支队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按照要求调整转供电价格,并分批清退多收的电费。
依据《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规定,执法部门对这6家物业公司处以罚款合计193万余元。
记者了解到,自2018年以来,四川省6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2020年实施了阶段性降电价政策,成都市通过推广转供电码、发放提醒告诫函、指导物业协会举办网上宣贯会、召开约谈会等形式,对电价政策开展了深入宣传,但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仍发现和查处了一批拒不执行法定价格干预措施的转供电主体。
价格监督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下半年,全市还将持续推进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工作,并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切实降低企业用电负担,营造良好市场环境,确保转供电主体将政府降低电费的红利足额、及时传导至终端用户。
“这些转供电主体是国家电价优惠政策红利传导的‘最后一公里’,‘最后一公里’打通了,经营实体电费方面的负担才会切实减轻。”该负责人提醒,如果用户发现与转供电环节收费有关的违法线索,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电话进行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并公开曝光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违规收费问题。
原标题:成都上半年查处6起转供电违法案件 罚款合计19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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