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能源部发布“储能大挑战”报告
2021年,国家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各项法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2021年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国家能源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能源法治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带头并组织全局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召开局法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建设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的实施方案》,要求全局干部准确领会“十一个坚持”的思想内涵,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在法治化轨道上完善能源治理机制。制定2021年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清单,对推进能源领域重点立法、法治机关建设、依法行政等工作作出布置。
二是对重点法治工作进行专项部署和协调。对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立法工作进行研究部署。推动能源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预备审议项目。认真组织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
三是全力推进法治机关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内法规。组织制定能源行业“八五”普法规划,推进能源行业法治宣传教育。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对行政复议中发现制度缺失、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研究整改。
二、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全局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级领导干部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能源高质量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通过举行宪法宣誓仪式增强党员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将法治机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推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积极推进能源领域立法。推动能源法立法取得积极进展,加快煤炭法、电力法修订,进行可再生能源法修订的准备工作。推进石油储备条例制定,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制修订工作。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研究制定能源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系统提出工作要求。全面推行电力业务资质许可告知承诺制,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组织开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综合监管,重点围绕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纠治、行业收费清理规范、农村用电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等情况进行监管。
(四)全面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规范性文件实行年度计划管理,全面提升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和时效性。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
(五)严格规范执法。制定《2021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2021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清单》,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开展电力行业班组安全建设专项监管,指导全国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有序施工,发布《2020年度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情况通报》《电力安全生产政策法规落实情况监管报告》,督促电力企业围绕安全生产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整改提升。定期发布全国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事故通报,督促全行业及时吸取事故教训,保持安全生产良好态势。
(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全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8件,行政应诉案件8件。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律风险进行分析,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制度建设和执法工作的建议。自觉维护司法权威,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
(七)稳步推进普法。制定《能源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并在能源行业组织落实。坚持把法治建设作为干部教育培训“专题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组织《行政处罚法》学习,提升干部依法律、重程序、受监督的法治理念。按照中宣部、司法部的要求,组织“4·15”国家安全法制学习和“12·4”宪法宣传周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安全生产“微课堂”等形式,动员电力行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法》宣传学习,提升全行业安全治理水平。
(八)深入开展政务公开。编制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要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加强政策咨询服务,通过深入解读准确传达政策意图,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和门户网站等渠道积极解答企业和群众的咨询。
(九)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加强来访群众接待和信访事项办理过程中的政策解释,引导信访群众理性、有序表达诉求,从“信访”向“信法”转变。对群众来访,坚持“依规管理,分级负责”,妥善做好接待。对群众来信,严格落实《信访条例》,按规定登记转办,有情况及时掌握。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和完善能源法治体系,为能源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局干部做到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重大部署,深刻认识建设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提升落实各项法治任务的责任感,主动通过法治方式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
(二)系统推进能源立法。统筹碳达峰碳中和以及能源安全保障、绿色低碳转型等目标,系统谋划未来五年需要推进的重点能源立法项目,编制能源立法工作规划。继续配合立法审查机关推进能源法立法工作,继续推进石油储备条例制订工作,积极做好电力法、煤炭法修订工作。坚持“立改废”并举,及时清理、修订现行法规规章中与碳达峰碳中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目标不一致不协调的内容,以及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内容。
(三)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据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加大涉及能源供应服务、能源安全保供等方向的行政执法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专项整治。对潜在风险大、可能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加强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按照职责规范做好行政调解和行政裁决工作。
(四)高质量完成权责清单编制。高质量完成国家能源局权责清单编制工作,逐项明确权责事项的行使主体、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履责方式和追责情形,做到权责事项完整、准确、规范。
(五)加强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定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结合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宣贯《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等,邀请专家解读行政执法依据及执法注意事项。组织召开能源行政执法和稽查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能源稽查业务工作要求。全面增强干部法治意识,提升法律思维能力和业务水平。
(六)推进能源行业普法。持续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积极在工作中向人民群众普法。落实“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向能源行业普及能源法律法规知识,全面推进能源行业学法守法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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