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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福建省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公告显示项目预算金额31436.69万元,详情如下:
邵武市城市管理局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概况: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7月0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MZRZ01-2021 01号
项目名称: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436.69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1436.69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标的的名称: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数量:1项
服务要求: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招标,招标范围为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10日至2021年06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线下获取,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采用合格制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 2021年07月08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7月08日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一、招标说明
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已由南平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南发改审批[2021]9号批准建设。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通过,根据邵武市人民政府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45次)精神,邵武市人民政府原则同意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对本项目进行投资建设运营的实施方案,并授权邵武市城市管理局(以下称“招标人”)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及招标人,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以下简称“垃圾焚烧项目”)
(二)项目概况及规模:
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PPP项目估算总投资31436.69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为12020.72万元(占比38.24%),设备购置费为10219.51万元(占比32.51%),安装工程费为2780.86万元(占比8.85%),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 3527.59万元(占比10.57%),预备费为1427.43万元,建设期利息为1302.3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158.27万元。
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40365.5㎡,总建筑面积25097.15㎡,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厂一座,处理规模为500t/d,预计年均处理生活垃圾18.25万吨,配置1×500t/d机械炉排炉+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垃圾焚烧发电厂由生产区、生产辅助区和生活区三大部分组成。主厂房是生产区最主要的建筑物,包括垃圾卸料大厅、垃圾坑、锅炉间、烟气净化间、汽机间及其它一些设备功能用房;生产辅助区有综合水泵房、冷却塔、地磅房、地磅、油罐区、初期雨水收集池、渗沥液/污水处理站等;生活区部分有综合楼、门卫室等。设备配套有垃圾焚烧所需的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焚烧/热力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化学水处理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含渗滤液处理系统)、电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通风空调系统等。
本项目厂外工程包括:进场道路、电力接入系统、供水供电工程、厂外污水排放管工程。其中,供水工程和厂外污水排放管工程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费用纳入PPP总投资中;其他厂外工程均由政府负责投资建设,不列入PPP合作范围,接入点为厂区围墙外1米处。本项目厂外进场道路在政府投资建成后交由项目公司负责维护管理。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邵武市吴家塘镇原热解气化厂址。
(四)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招标,招标范围为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本项目各阶段的工期和进度要求以项目实施机构出具的建设进度计划为准。
(五)项目运作
1、邵武市人民政府授权邵武市城市管理局作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和招标人。
2、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社会资本方后,由实施机构、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签署《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投资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合作协议》”),以约定中标投资人按协议约定的要求成立项目公司。
3、由社会资本方根据《投资合作协议》的约定独资成立项目公司。
4、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订《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项目公司负责项目投融资、勘察、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移交及合同协议中约定的有关内容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和风险。
5、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依法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并签订有关合同。
6、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公司应按照现行政策标准及本项目绩效要求进行运营和维护,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和可行性缺口补助收取合理投资回报。实施机构及相关部门根据绩效管理办法和标准对项目公司开展绩效监控和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与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支付相挂钩。
7、项目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邵武市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六)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1、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6500万元人民币,由中标社会资本方100%出资,以货币方式实缴。
2、注册地均为福建省邵武市,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七)资金来源: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
1、项目资本金:按PPP项目投资额的20%计取,该部分以现金方式按工程建设序时进度计划分批到位,项目资本金应为自有资金,债务性资金不得充当项目资本金。若因融资需要需追加项目资本金的,由项目公司股东以合法方式进行补充。政府及其部门不得指定机构回购社会资本投资本金或兜底本金损失,不得向社会资本承诺固定收益回报,不得为项目债务提供任何形式担保。
2、融资资金:除项目资本金外的资金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其余部分以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融资。若金融机构贷款不能满足项目实际需求时,则应由社会资本方负责采取其他合法方式补充融资。
(八)合作期:本项目总合作期为3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九)投资回报机制:使用者付费+政府付费。
(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投资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相应的综合实力、财务能力、专业技术和投融资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招标人提出资格审查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二)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申请,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多于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出资最大的投资方,联合体单位各方不得再单独以自己的名义参加另外的联合体参投本项目。
(三)投标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独立企业法人。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满足本条款要求。
2、投标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中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须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四)投标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须为正值;
注: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审计报告(至少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资格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若投标申请人为企业集团的,则需提供合并财务报表。
(五)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基本的业绩要求:
独立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至少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接过(全资或控股)一项处理规模达到500吨/日及以上且采用机械炉排炉工艺的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融资业绩。
注:①业绩认定至少需提供签约合同关键页(首页、规模及工艺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若签约合同无法证明完整信息的,则可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文件予以证明,均须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②业绩须为投融资业绩(包括特许经营、PPP、BOT、TOT、ROT、BOO、DBOT等运作方式,但不含BT及委托运营模式)。③业绩为投融资业绩的,投标申请人全资或控股(持股比例>50%)子公司的业绩可予以计入,业绩是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还需要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与投标申请人直接相关的股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业绩不予认定。
(六)投标申请人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2、近三年内投标申请人须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等状态,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且目前未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投标申请人须没有处于司法执行、重大经济纠纷的情况。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潜在投标申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无效。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并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自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行为承诺函。
注: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须承诺满足本条款要求。
(七)若投标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②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作为不同投标申请人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八)符合资格预审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招标人将依法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根据《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发布在网络上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五、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申请人,请于2021年6月10日至2021年6月1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报名。
(二)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组成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报名的,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组成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联合体单位各方均需提供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三)请投标申请人于上述时间和地点进行报名,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1年7月8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邵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路电信大厦三楼)。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
(二)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投标申请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邵武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邵武市八一北路223号;
电 话:0599-6228313;
联 系 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邮编:350003;
电 话:0591-87677863;传真:0591-87677861;
联 系 人:郑文华、陈必。
监督单位:邵武市财政局
地 址:邵武市溪南路13号
附件:《投标申请》格式
投标申请
项目名称: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
致:邵武市城市管理局、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我方在了解邵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概况,并认真阅读分析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所说明的全部内容后,同意按照公告要求,特此提出本项目投标申请,并作如下承诺:
1、本投标申请是我方真实意愿的表达,并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我方对所提交材料及投标申请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我方均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无任何重大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融资能力,且资金来源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的所有要求。
3、我方均非本级政府所属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融资平台公司。
4、我方已充分了解并接受《资格预审公告》全部内容和要求,同意参与本项目投标。
5、我方确认,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独立投标申请人情况:)
申请人名称(全称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以下内容适用于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情况:)
牵头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成员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邵武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邵武市八一北路223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0599-62283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闽咨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B座13层
联系方式:郑文华、陈必 、 0591-87677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 话: 0599-6228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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