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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是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基础性内容。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生态环境部近日印发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改革方案》),阐明了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笔者认为,落实好《改革方案》,重点解决其中的关键问题,企业层面的大部分生态环境污染问题都将迎刃而解。
根据复旦大学企业环境信息披露课题组的研究,过去10年里,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水平在逐年上升。比如,重污染行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从2015年的34分上升到2020年的50分,但企业之间在信息披露上存在明显的异质性。为何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如此重要?结合《改革方案》,可以从理论和实践等层面予以回答。
其一,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源自于环境保护的公共品特性。《改革方案》强调环境信息披露应“聚焦对生态环境、公众健康和公民利益有重大影响,市场和社会关注度高的企业环境行为”。事实上,这些企业环境行为的显著特征就是产生外部性,也就是对企业之外的社会、公众和公民产生了负面影响,正因如此,这些行为才引发市场和社会的高度关注。众所周知,要解决这样的外部性问题,就要进行必要的外部干预,扭转企业“错配”的行为选择。除了政府的必要干预外,如果能在市场和社会的层面上解决外部性问题,如引入社会参与、开展公众监督、排污权交易等,那么相较而言,由市场和社会来提供环境保护这一“公共品”,在一定条件下是一种更优的、更低成本的方案。为此,就有必要在企业向政府提交环境信息的基础上,由企业直接向市场和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因此可以说,环境信息披露是开展市场性和社会性环境保护治理的必要条件。
其二,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源自于现代企业制度发展的需要。如果说,生态环境保护的公共属性引发了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外部合规性需要,那么近10年来,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这一现代企业制度的最新发展趋势,则催生了企业自身对环境信息披露的内在竞争性需求。对企业制度的演进过程,大致可以从生存需求、发展需求、道德需求等几个层面加以理解。最初的企业制度主要满足生存需求,后来演变为更快、更好地壮大规模、占有市场等发展需求。最终,企业的制度开始向满足道德需求的层次演进,也就是说企业利益是与社会利益相一致的。在此基础上,企业要采取的是一种对社会负责任的发展模式。从目前全球投融资的发展趋势来看,也只有真正做到这一点,企业才能得到资本的青睐,这也就是企业开展ESG治理的内在驱动力。因此,在《改革方案》中的第一句话就是“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重要的企业环境管理制度”。这是因为披露环境信息可以推动从根本上将自身改造为负责任的企业,这也是企业提升长期竞争力的第一步。
其三,环境信息披露的重要性还源自于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的全面发展。很多人将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发展视为企业披露信息的可行性因素,其实不然。在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大发展的今天,全社会的数字发展离不开各行各业、各领域所披露的数据信息,正是海量的数据信息才真正夯实了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石。就此而言,企业的环境信息披露正是在绿色低碳经济金融领域推进数字转型和发展的关键所在。从中我们也可以理解《改革方案》的重要意图之一,即“深化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是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这里面的理论逻辑在于,企业披露的环境信息越多,就越容易形成完整的信息生态链和生态体系,辅之以其他领域披露的信息,将有助于我们构建基于数字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提升基于数字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
此外,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在实践中的价值也非常高,最主要的就是体现在对绿色金融的推动上。要让绿色发展领域的投融资活跃起来,首当其冲的就是环境信息上的透明度。在一个有效的市场中,流动的资本需要通过环境信息来识别或甄别“绿”和“非绿”的经营行为。由此,对于金融机构而言,企业披露环境信息就不仅是一个简单的“负责任”经营行为,而是一个有着重要金融特性的投资标的物的投融资行为,是绿色金融发展的重要基石。本次《改革方案》明确,披露主体为所有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发债企业,同时明确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等部门都要负责相应的环境信息披露改革工作。很显然,这些主体和监管部门在环境信息披露中的作用都与绿色金融有关,关系到绿色金融能否真正发挥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作用。
随着监管部门对企业环境信息披露工作的逐步重视,企业应在环境信息披露上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一是完善环境信息披露的内部管理机制,将企业的经营决策与环境信息披露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引入ESG等现代企业标准,真正推动企业提高绿色透明度。二是将生态环境保护、碳中和等绿色发展内化为企业发展的约束和动力,既要实现转型的倒逼,同时也要将环境信息披露作为提高企业竞争力的驱动力。三是充分借助绿色投融资机制,以更加有效的环境信息披露和绿色经营绩效来吸引各种资本,更好地、更充分地利用各种绿色金融资源。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环境经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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