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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湖北通山县自然保护区小水电站清理整改滞后

时间:2021-09-22 13:02:2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17日通报指出,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湖北发现,位于咸宁市通山县的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滞后,影响保护区生态环境。

九宫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7年4月设立,是华中地区生态系统保存完好的保护区之一,国家珍稀濒危保护野生植物十分丰富。目前,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共有6座小水电站。

2018年,国家有关部门要求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或缓冲区内的水电站原则上在2020年底前退出。督察组对地方提供资料核实发现,九宫山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的6座小水电站应在2020年底前退出,但截至督察进驻时仍有5座小水电站在运行。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退出类水电站应制定“一站一策”退出方案,明确退出时间,拟定退出程序。2019年10月,通山县发布工作方案,提出要进一步制定退出类小水电具体拆除方案,但之后没有启动实质性工作。通山县还在上报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预案中,将6座小水电站所在区域由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调整为一般控制区,企图继续保留上述小水电站。

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要确保小水电站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并于2020年12月底前安装动态视频在线监控设备,开展生态流量监测工作。督察发现,6座小水电站均未设置能保障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的设施,也未开展生态流量监测。集潭二级电站还存在私自封堵生态流量泄放通道行为。2021年9月,现场督察发现,该电站在大坝中间新挖一个放水口作为生态流量泄放通道,但该通道却被挡板封堵,无生态流量下泄,导致下游河道干涸。

督察组指出,通山县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小水电站整改不力,对小水电站不能稳定足额下泄生态流量问题监管不力,影响生态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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