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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实施方案来了

时间:2022-05-31 19:51:23 来源: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旨在锚定到203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的目标,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实施方案》指出,近年来,我国以风电、光伏发电为代表的新能源发展成效显著,装机规模稳居全球首位,发电量占比稳步提升,成本快速下降,已基本进入平价无补贴发展的新阶段。同时,新能源开发利用仍存在电力系统对大规模高比例新能源接网和消纳的适应性不足、土地资源约束明显等制约因素。

《实施方案》要求,要加快推进以沙漠、戈壁、荒漠化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太阳能发电基地建设,促进新能源开发利用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推动新能源在工业和建筑领域应用,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绿色电力;提高配电网接纳分布式新能源的能力,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完善新能源项目用地管制规则,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支持在石漠化、荒漠化土地以及采煤沉陷区等矿区开展具有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效益的新能源项目,促进农村清洁取暖、农业清洁生产;完善支持新能源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优化财政资金使用,完善金融相关支持措施,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以立为先” 加快推进新能源发展

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发布《实施方案》,就是要在先立后破的基础上加快我国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发展。《实施方案》强调“先立后破、以立为先”,是指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 王大鹏:要实现2030年碳达峰,2060年碳中和,实际上留给新能源“立”的时间只有短短不到10年,所以要在10年之内实现新能源的“先立、早立、快立”,必须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打破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这些痛点难点,更好地促进新能源的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新能源发展,实施方案首次明确提出,要“按照推动煤炭和新能源优化组合的要求,鼓励煤电与新能源企业开展实质性联营”,“鼓励村集体依法利用存量集体土地通过作价入股、收益共享等机制,参与新能源项目开发,共享新能源发展红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坚持系统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发挥新能源在能源保供增供方面的作用。

多措并举 解决新能源并网难

《实施方案》还针对制约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发展的政策堵点、痛点、空白点,提出切实可行和具备操作性的政策措施。包括开发建设用地矛盾、电力系统对新能源接网消纳的适应性不足等。

《实施方案》提出要保障新能源发展合理空间需求,完善新能源项目用地管制规则,建立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与能源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的协同机制,地方政府应严格依法征收土地使用税费,不得超出法律规定征收其他费用。

《实施方案》提出要加大灵活调节性电源建设力度,完善调节性电源补偿机制;探索开展适应分布式新能源接入的直流配电网工程示范;稳妥推进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支持新能源项目与用户开展直接交易。

《实施方案》还明确要引导全社会消费新能源等绿色电力。组织开展绿色电力交易试点。完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推广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并加强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有效衔接。建立完善新能源绿色消费认证、标识体系和公示制度。鼓励各类用户购买新能源等绿色电力制造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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