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太阳能 >

袁家海: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时间:2022-11-16 15:22:20 来源:中国电力企业管理

中国式现代化是我国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伟大创新,其核心内涵之一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碳达峰、碳中和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内在要求,也是我国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贡献可持续发展力量的坚定决心。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积极稳妥落实“双碳”目标的关键举措。

坚持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积极稳妥落实“双碳”目标,需要统筹“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平稳有序地推进新型能源体系的绿色低碳转型进程。从狭义视角来直观地理解,统筹“四个关系”是从宏观大局和微观执行的交互层面,综合运用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两种手段,处理好短期内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源电力安全供应与长期减排必需的大规模新能源的不稳定属性之间的矛盾冲突。可以看出,实现非化石能源逐步取代煤炭成为能源供应主体,构建绿色低碳的新型能源体系是满足“在发展中促减排、在减排中求发展”的最优解。同时,不仅要统筹全国各区域能源电力资源部署、加强区域间的资源互联互济,还需要社会经济系统各行业分工协作、通过产业升级促进节能减排,以能源电力为基石,打造地域和产业低碳发展的“全国一盘棋”;将长远减排目标划分为若干阶段性渐进小目标,在确保主线任务稳步推进的基础上,集中我国能源资源的优势力量寻求解决短期问题的长效方法,做好前瞻性的转型部署和防范性的风险应对措施;发挥有为政府的规划、引领、监管、扶持的积极作用,通过燃料市场、电力市场、碳市场、金融市场等有效市场工具,引导绿色低碳能源电力资源的协同部署和安全供应。

构建面向“双碳”目标的新型能源体系是一个循序渐进的演变过程,需要以能源安全为首要任务,立足现实,有计划、分步骤地多措并举,平稳有序实现绿色低碳能源系统转型。我国庞大的能源经济体系往往会“牵一发而动全身”,2021年煤炭“量缺价高”直接导致我国多个省份出现电力供应缺口,同时,我国能源自给率维持在82%左右,对进口能源尤其是油气资源依赖度较高,全球能源形势紧张和极端天气事件频发进一步“放大”了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过程中的能源安全风险问题。我国需要立足能源资源禀赋,按照“先立后破”的思路正确处理发展新能源与传统能源之间的关系,以现有化石能源工业体系为基础,将煤炭清洁利用和本土油气开发工作做足,夯实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石,通过补短板、控增量、调结构、强韧性,来提升能源电力系统消纳新能源和安全保供的能力,实现能源安全清洁供应和新能源安全平稳替代的长效协同。

新型能源体系的第一要义是重安全、稳发展。近期需要通过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开发增储上产来稳固能源基本盘,解决结构性短缺问题、提升能源系统转型韧性。首先,煤炭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仍将是我国的主要能源类型,自身的清洁高效利用仍有很大的节能减排潜力。一方面要继续压减、替代低效燃煤消费,截至2021年底,我国散煤消费量削减约4.4亿吨,较2015年的7.5亿吨散煤消费量下降了58.7%,电能替代、清洁供热、设备改造等措施取得良好成效,需要在工业和民用领域继续深入推进;另一方面,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在绿色开采、高效发电、清洁转化、污染治理等重点方向仍有提升空间,通过技术创新、产业政策和多能融合等方式提升煤炭开发利用效率、夯实能源安全供应基石,达到节能、减污、降碳的效果。油气资源是我国能源体系的重要支柱之一,但对外依存度较高,加大国内油气开发生产能力来代替进口油气需求,是我国能源安全战略的重要内容。因此,强化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大油气开发增储上产作为加快规划建设新型能源体系的先决措施,并非是要放开化石能源消费的限制,更不是鼓励化石能源扩张,而是立足现实需求和未来形势,对现有能源基础进行升级强化,从而实现保障短期安全供给和奠定长期转型基础的战略性部署。

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核心是持续推进新能源跃升式发展,构建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我国提出“2025年非化石能源的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达到25%左右”的目标,需要依靠新能源发电等清洁电力开发来实现对化石能源增量和存量的替代。我国新能源装机规模全球第一,但电力系统灵活调节能力的提升相对滞后,难以满足新型电力系统中高比例新能源发展的需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有更强新能源消纳能力的新型电力系统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在电力系统资源统筹层面,需要强化煤电“三改联动”,使得煤电发展重心放在挖掘自身灵活调节和兜底保供能力上,发挥区域电力资源高效互济对提升新能源消纳能力和系统韧性的战略性作用,调控新能源发展规模适配电力系统调节裕度,安全平稳地推进新能源跃升式发展。在市场体制机制方面,要完善“现货-辅助服务-容量补偿”的联合价格机制,体现电力资源的电能量价值、辅助服务价值和保供价值,调动煤电参与电力系统安全保供和提供灵活性服务的积极性,形成促进煤电与新能源协同发展的良性机制。在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建立常态化的电力保供财政机制和电力低碳转型金融体系,为新型电力系统所需的安全保供容量部署、火电低碳发展和新能源规模化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引导电力资源协同发展,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韧性。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2年10期,作者:袁家海 张浩楠 单位:华北电力大学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