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信息遭窃,敲响新能源汽车行业数据安全警钟
日前,上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指出,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0%。
详情如下:
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发改价管〔2022〕50 号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增量配电网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9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分时电价信号作用,更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促进新能源消纳,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现就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分时电价用户价格机制
(一)峰谷时段划分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
(1)夏季(7、8、9月)
高峰时段:8:00-15:00、18:00-21:00
平时段:6:00-8:00、15:00-18:00、21: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
其中,7月、8月12:00-14:00 为尖峰时段
(2)其他月份
高峰时段:8:00-11:00、18:00-21:00
平时段:6:00-8:00、11:00-18:00、21: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
其中,冬季(1月、12月)19:00-21:00为尖峰时段
2、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用电
高峰时段:6:00-22:00
低谷时段:22:00-次日6:00
(二)峰谷比价水平
1、一般工商业及其他两部制、大工业两部制用电
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8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60%,尖峰时段电价在高峰电价的基础上上浮25%。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6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50%。
2、一般工商业及其他单一制用电
夏季(7、8、9月)和冬季(1、12月)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20%,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
其他月份高峰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上浮17%,低谷时段电价在平段电价基础上下浮45%。
3、夏季季节性价差不再执行
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大工业用电夏季季节性价差不再执行。
二、其他事项
(一)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分时电价政策不变,仍按原政策执行。
(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前,我市直接交易用户、代理购电用户按本通知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电力现货市场运行后,市场交易合同未申报用电曲线或未形成分时价格的,以及市场电价峰谷比低于本通知分时电价政策要求的,结算时购电价格按本通知分时电价机制规定的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执行。
三、有关要求
(一)市电力公司要做好组织实施,加强政策解释,及时回应用户关切,确保分时电价政策平稳实施。
(二)市电力公司要密切跟踪我市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及时评估分时电价机制执行情况,并按要求向我委反馈。
(三)本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原有关政策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规定为准。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2月14日
-
多地调整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峰谷价差 如何影响电力市场?
2022-12-22 -
煤电新定位及转型发展方向
2022-12-15 -
山东工商业分布式光伏还能投资吗?
2022-12-13 -
河北省发改委最新通知!事关电价!
2022-12-12 -
新疆:与11省市签订2023年电力援疆合作框架协议
2022-12-06 -
2023年度“电力援疆”工作顺利开启
2022-12-06 -
上海市燃料电池汽车城市群示范“揭榜挂帅”第二年规则发布,有望形成“一东一西”两高地
2022-12-02 -
台湾地区电价调涨背后的能源困局
2022-11-30 -
2022年12月全国电网代理购电价格发布,最大峰谷电价差1.28元/kWh!
2022-11-29 -
电价新政“试水”,纾解火电成本困局
2022-11-29 -
深度!电网侧新型储能电价机制研究
2022-11-18 -
山东计划取消峰谷分时电价
2022-11-18 -
储能将参与市场交易 广东发布《关于2023年电力市场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2-11-18 -
电价机制或改变!调整煤电基准价、放宽中长期交易价格20%浮动限制(建议)
2022-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