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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熟城铁片区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获得核准

时间:2021-07-20 19:01:16 来源:北极星电力网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江苏省发改委近日发布关于常熟城铁片区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21〕517号。据悉,该项目位于常熟城铁片区琴川大道北侧、沪通铁路南侧、海洋泾河西侧的U14地块,项目建设3台2000kW燃气内燃机、3台2400kW级烟气—热水型溴化锂机组、1台2MW燃气热水锅炉(备用),同时配套建设制冷站,规模为6台5626kW离心式冷水机组及辅助设施。

详情如下:

常熟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报送的《关于常熟城铁片区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核准的请示》(常发改〔2021〕6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贯彻落实国家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发展战略,提高清洁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地区能源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满足常熟城铁片区数据中心和商业综合体用能需求,根据《行政许可法》《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同意建设常熟城铁片区楼宇型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项目单位为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

二、建设内容和规模。该项目建设3台2000kW燃气内燃机、3台2400kW级烟气—热水型溴化锂机组、1台2MW燃气热水锅炉(备用),同时配套建设制冷站,规模为6台5626kW离心式冷水机组及辅助设施。

三、建设地点。位于常熟城铁片区琴川大道北侧、沪通铁路南侧、海洋泾河西侧的U14地块。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14127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为30%,资本金由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出资,其余资金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五、本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运行方式,所发电量主要在能源站内配套建设的制冷站消纳。

六、该项目属于招标项目,应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见附件)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七、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压实项目建设单位和相关责任主体安全生产及监管责任,严防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施工环境分析,认真排查并及时消除项目本身与周边设施相交相邻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不得在未采取有效处理措施的情况下开展建设。

八、环境保护及其它事项。项目单位应按省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全面落实环保、节能等措施,并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消防、卫生和节能降耗等工作。

九、本核准文件主要依据是常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同意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拟选址的意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20581202100009号)、常熟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同意备案的意见(常稳备2020第240号)和企业营业执照等。

十、鉴于该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2〕1559号),本项目核准时不再单独进行用地预审。

十一、该项目年耗天然气量约871.21万立方米,气源由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单位承诺同意参与地方“压非保民”预案,并提供替代能源的应急预案。

十二、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三、请常熟市天然气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报建手续。项目接入省综合能源管理平台,实现智慧化、实时化、闭环化管理。在项目开工建设后,依照《江苏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及时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十四、请常熟市发展改革委加强项目核准后的监督管理,履行属地企业全程监管职责。在项目开工建设后,定期对项目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等是否按照核准要求进行建设,予以现场核查,及时跟踪项目建设进度,督促项目单位按时保质开工建设和投产运营,每年年底前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开展监管情况。

十五、本核准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或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江苏省发展改革委

2021年6月1日

(项目代码:2102-320000-04-01-236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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