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2021年中期业绩发布!新签订开发协议23GW
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上线交易。作为实现碳达峰与碳中和目标的重要政策工具,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方兴未艾。
(来源:微信公众号“中国电力企业管理”ID:zgdlqygl 作者:电联新媒)
碳交易作为舶来品,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已发展多年。自2005年欧盟启动全球首个碳交易市场以来,国际碳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全球已有多个国家地区建立了碳排放交易市场,其中,主要碳交易市场包括欧盟、美国加州、新西兰、瑞士等。我国碳市场从地区试点走向全国统一,无疑进入了新的阶段,但在一段时间内仍然处于完善期。本文特选编翻译世界银行近日发布的《2021世界碳定价状况和趋势》报告中全球碳市场的最近动态及规则调整相关部分内容,以期给我国碳市场建设与完善带来启示与借鉴。
欧 盟
2021年,修订后的《欧盟碳排放交易指令》生效,概述了第四个交易阶段(2021~2030年)的政策框架。与第三阶段相比,第四阶段的修订内容包括:将年度上限削减速度从1.74%提高到2.2%;实施市场稳定储备机制(MSR);更好地以防范碳泄露和配额分配规则为导向;设立创新和突破性技术创新基金和现代化基金,以帮助成员国实现工业和电力部门的现代化发展。
2020年,欧盟还公布了《欧洲绿色协议》,其中包括对《欧洲气候法》的提案,立法规定了2050年的气候中立目标和2030年的气候目标计划,即到2030年将减少至少55%的排放。作为《欧洲绿色协议》下一揽子立法的一部分,欧盟将对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改革,并于2021年6月提出相应提案,使其匹配更为野心勃勃的2030年目标。改革可能包括扩大业务覆盖范围,如扩大到海事部门、公路运输和建筑等领域,以及解决碳泄漏问题的机制,如通过碳边界调整机制等。航空业方面,将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进行适当的修正,以符合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的方式实施国际航空碳抵消与减排机制(CORSIA),并增加该体系下飞机运营商拍卖的配额,进一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
去年9月,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和瑞士碳排放交易系统注册之间建立了临时连接,允许2020年1月1日两个系统间进行配额转让。未来,欧盟和英国的碳市场之间可能会考虑建立联系。
英 国
随着2020年末英国正式退出欧盟和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英国碳排放交易体系于今年1月1日开始运行。英国碳排放交易系统的设计特征与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第四阶段的设计特征非常相似。然而,英国碳排放交易系统的排放上限更为严格(比欧盟上限低5%)。英国碳排放交易系统同样设置了一个成本控制机制,旨在缓解持续的极端价格上涨。该机制基于设定的时间和配额价格触发点生效。公众将进一步参与供应调整机制,以应对市场波动性。配额最低拍卖保留价为22英镑(约合人民币197.3元)/吨二氧化碳。英国碳市场将在2023年进行评估,英国政府也表示,未来将开放与其他国际框架的联系。
除了脱欧后的新碳排放交易体系,英国电力行业将继续参与碳定价,2021年的最低碳价为18英镑(约合人民币161.4元)/吨二氧化碳。英国政府已经承诺在2024年之前停止使用煤炭,该税种将保持到燃煤发电被逐步淘汰。
德 国
今年1月1日,德国成功启动国家碳排放交易系统,固定价格为25欧元(约合人民币190.9元),涵盖所有不受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监管的燃料排放(主要是供暖和道路运输领域)。这些排放来自如取暖油、天然气、汽油和柴油等。一些燃料(如煤炭、废弃物)将在2023年逐步被囊括其中。
未来几年,德国的固定价格将持续上涨,2022年30欧元(约合人民币229.0元)、2023年35欧元(约合人民币267.2元)、2024年45欧元(约合人民币343.6元)、2025年55欧元(约合人民币420.0元)。2026年,配额将在55~65欧元(约合人民币420.0~496.2元)的价格区间内拍卖。除非政府在2025年提出新的价格区间,否则配额价格从2027年开始将由市场决定。这一上限是基于德国对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EU ETS)未涵盖行业的减排目标设定的,可参考欧盟《减排分担条例》。税收将被用于多种减碳相关举措,特别是支持脱碳行动、降低客户端电价以及从通勤者的所得税中扣除交通成本。
丹 麦
2019年12月,丹麦政府通过了国家立法(《气候法》),制定了到2030年温室气体排放减少70%(与1990年的水平相比),并在2050年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2020年12月,为了促进减排目标的实现,丹麦政府宣布了一项与《气候法案》相关的绿色税制改革。《改革方案》没有包括任何关于碳税的条款。
冰 岛
继2020年提价10%之后,今年冰岛碳税税率随消费者价格指数上涨,达到了4400 冰岛克朗(约合人民币227.3元)/吨二氧化碳。2020年颁布的进口氟化气体(氢氟烃、全氟化合物、六氟化硫和三氟化氮等)税已于今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氟化气体的税率为2500冰岛克朗(约合人民币129.1元)/吨二氧化碳。
爱尔兰
2020年10月,爱尔兰汽油和柴油的碳税率从26欧元(约合人民币198.4元)/吨二氧化碳提高到33.50欧元(约合人民币255.8元)/吨二氧化碳。今年5月起,这一增长将扩大至所有适用该税种的其他燃料。新一届爱尔兰政府还同意采取更激进的碳税策略,将2030年的目标税率从80欧元(约合人民币610.8元)/吨二氧化碳提高到100欧元(约合人民币763.4元)/吨二氧化碳。
塞尔维亚
塞尔维亚于今年3月18日通过了《气候变化法》,其温室气体排放的MRV(航运温室气体排放监控、报告、验证,Monitoring,Reporting, Verification)体系开始生效。政府将有一年时间建立相关细则。构建基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MRV法规是塞尔维亚加入欧盟的先决条件。但政府还没有就碳定价作出进一步决定。
瑞 士
经修订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法令》(CO2法令)是瑞士主要气候文书的实施立法,于2020年11月通过。2020年9月,瑞士议会通过了《2030年瑞士气候政策》的法律框架,制定了50%的减排目标,并加强了交通、建筑和工业部门的措施。这些更新将成为全面修订的二氧化碳法案的一部分,该法案计划在2021年第三季度举行全民公投,于2022年生效。
修订后的《二氧化碳排放法案》于2021年1月生效,为瑞士碳排放交易体系提供了新的法律基础。此外,经修订的《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条例》带来了新的条款,使瑞士碳排放交易体系与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的第四阶段变化保持一致。
荷 兰
荷兰工业碳税法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碳税税率为30欧元(约合人民币229.0元)/吨二氧化碳。该政策是荷兰政府于2019年6月发布的《国家气候协议》中,提出的两项与国家层面碳定价相关的举措之一。
该政策旨在保障到2030年工业温室气体排放当量能减少14.3吨。针对的是受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约束的工业设施,如垃圾焚烧炉和排放大量一氧化二氮的设施,而这些设施并不在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覆盖范围内。该措施将适用于235家公司的284个装置。如果工业设施的排放量超过了基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基准和达到排放目标所需的国家减排系数,则企业必须支付碳税。
土耳其
2020年12月,土耳其公布了碳排放交易体系试点法律和机构框架的最终草案。此外,2020年举办的技术研讨会帮助政府确定了排放上限,并为碳排放交易体系试点和模拟制定了国家分配计划和交易登记制度。今年2月17日,土耳其环境和城市化部长宣布实施国家碳排放交易系统,但具体启动时间和试点时间尚未公布。
卢森堡
从今年1月1日起,卢森堡开始实施碳税,汽油为31.56欧元(约合人民币240.9元)/吨二氧化碳,柴油为34.16欧元(约合人民币260.8元)/吨二氧化碳,除电力产品外,所有其他能源产品征收20欧元(约合人民币152.7元)/吨二氧化碳。根据《国家能源和气候综合计划(2021~2030)》,该税率预计在2022年提高到25欧元(190.8美元)/吨二氧化碳,在2023年提高到30欧元(约合人民币229.0元)/吨二氧化碳,以确保卢森堡气候目标的正常推进。卢森堡的碳税政策将对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形成补充,该体系不包括交通、建筑和航运等行业的排放。政府预计2021年的税收将超过1.4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0.69亿元),2022年超过1.8亿欧元(约合人民币13.74亿元)。
挪 威
自2021年1月1日起,挪威矿产品的二氧化碳税、氢氟碳化物和全氟化碳税实际上调5%,石油活动排放的二氧化碳税实际上调7%。
加拿大
在“健康的环境,健康的经济”气候计划主导下,加拿大正在提议增加其碳排放价格。在2020年10月公布的计划中,2022~2030年,以50加元(约合人民币258.3元)/吨二氧化碳为基本价格,每年按15加元(约合人民币77.5元)/吨二氧化碳价格增长,最终达到170加元(约合人民币878.1元)/吨二氧化碳。这一价格增长将有助于促进加拿大去年11月宣布的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的实现。
2020年12月23日,加拿大环境与气候变化部部长发布了一份意向性通知,以制定相关规定来回应在安大略和新不伦瑞克省暂停联邦OBPS的声明意图,并以此改善《基于产出的定价系统条例》(OBPS条例)的实施情况。
政府继续与安大略省和新不伦瑞克省政府保持密切合作,以确保二者的工业碳污染定价系统平稳过渡。新不伦瑞克省的交接时间还没有确定,安大略省的碳交易体系将于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联邦OBPS条例在这两个地区仍然有效。
今年2月,加拿大政府公布了一份文件,寻求对OBPS条例的审查意见。作为这项审查的一部分,加拿大可能会考虑在OBPS下实施更为严格的高排放者限制标准,以实现其长期的温室气体减排目标。3月25日,作为对萨斯喀彻温省、安大略省和阿尔伯塔省的回应,加拿大最高法院裁定,联邦《温室气体污染定价法》符合宪法。
美 国
美国大多数碳定价的发展都是在各州或组织层面上进行的。涵盖加州、夏威夷州、马萨诸塞州、俄勒冈州、宾夕法尼亚州、区域碳污染减排计划(RGGI)、交通气候倡议项目(TCI)以及华盛顿等地区和框架。
——加州
根据国会第398号法案(2017年法规第135章)对加州总量管制与交易计划进行的修改已于今年1月1日生效。该计划的主要变化是:设立价格上限;从一个三层津贴价格控制储备改为价格上限以下的双重储备;减少抵消额度的使用,特别是那些不产生“直接环境效益”的项目产生的抵消额度。
根据即将发布的2022年规划更新中,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CARB)将评估气候政策的适用情况,为2045年实现碳中和指明方向。作为此次更新的一部分,CARB可能会确定进一步为加强限额与交易计划创造机会,以确保帮助该州实现其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
——夏威夷
夏威夷的气候变化政策正由该州的气候变化减缓和适应委员会进行协调。碳定价是备选考虑方案之一。虽然2020、2021年已经提出碳税法案,但到目前为止这些法案还没有通过。该委员会的成员之一的国家能源办公室于今年2月发布了一份碳税研究报告。该报告模拟不同的政策组合来评估对排放的影响,并考虑收入循环选项以解决碳税的分配影响。
——马萨诸塞州
2020年,马萨诸塞州发电商排放限制系统可自由分配的配额份额从75%减少到50%。在考虑到银行补贴进行调整后,其余部分通过拍卖进行分配。到2021年,该系统配额将放开到全面拍卖。2021年,马萨诸塞州敲定了一项新的气候计划,确定了2030年的气候目标。马萨诸塞州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可能会根据这些目标进行修订。
——宾西法尼亚
宾夕法尼亚州环境保护部门于去年4月发布了一份更新的提案,以建立涵盖二氧化碳排放的电力部门碳排放交易体系。拟议法规与RGGI示范规则的系统设计特征基本一致。最终提案预计将于2021年出台,宾夕法尼亚州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最早将于2022年开始加入RGGI。据估计,当宾夕法尼亚州成为RGGI规划的一部分时,该州的电力部门排放的温室气体将占RGGI所涵盖排放量的约40%,宾夕法尼亚州的加入将大大增加RGGI碳市场的规模。
——区域碳污染减排计划(RGGI)
在2020年2月通过了建立碳排放交易体系和参与RGGI的最终立法后,弗吉尼亚州从今年1月1日开始参与RGGI。2021年2月2日,RGGI涵盖的各州还宣布了第三次项目审查的计划。
墨西哥
墨西哥正处在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试点阶段。这一阶段的配额是100%免费的,而且按照规定,碳排放交易体系不会对受监管的实体施加“经济效应”。第一阶段为期三年,碳排放交易体系试点于2020年、2021年进行系统设计测试,2022年为过渡年,2023年系统投入全面运行。试点阶段的目的是提高排放数据质量,建立覆盖实体的排放交易能力。这一阶段的投入将用于改进碳排放交易体系设计,直至完全投入使用。2020年,墨西哥开发了碳排放交易体系注册系统。虽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稍晚于原定截止日期,截至2021年初,第一批注册账户的补贴分配工作正在进行,2021年的排放上限为273.1亿公吨。
——下加利福尼亚州
该州碳税于2020年5月1日生效,取代了年初实施的汽油和其他原油衍生品的首次销售税。下加利福尼亚州的碳税适用于汽油、柴油、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销售。2020年8月17日,联邦政府向国家最高法院提出宪法争议,要求取消该税收,理由是该税收侵犯了联邦议会在碳氢化合物税收方面的权力。
——哈利斯科州
2020年6月,该州宣布其计划在2021年前实施碳税,价格和覆盖范围尚待确定。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经济影响,受影响最严重的部门(如旅游业、玻璃行业和其他就业率大幅下降的行业)不会被纳入正在筹划的碳税初始实施阶段。碳税收入将用于适应、减缓气候变化以及促进经济和工业的可持续性。环境和领土发展部、公共财政部正在推进从2022年开始实行的“排放登记制度”。
——塔毛利帕斯州
2020年7月,该州通过立法,从2021年开始征收碳税,相当于约260墨西哥比索(约合84.6元)/吨二氧化碳。碳税适用于每月温室气体排放量超过25吨二氧化碳的固定来源和设施。碳税收入将用于缓解和适应相关方案及活动。
——萨卡特卡斯州
2017年1月,该州颁布了一项针对生产过程和工业排放的碳税,作为更大范围财政改革的一部分,其中包括引入各种生态税。碳税税率定为250墨西哥比索(约合人民币81.4元)/吨二氧化碳。碳税适用于固定的来源和设施。如果被监管的实体能证明比上一财年减排至少20%,则下一财年应纳税额将减少20%。碳税收入被用于包括社会项目和创建气候变化基金等在内的多种用途。
哥伦比亚
哥伦比亚政府正在评估碳交易市场的设计方案,目标为完成一份全国性的碳排放交易体系法规草案,但还没有确定的时间表。碳交易市场试点项目可能在2024年前启动。
日 本
日本首相已经要求相关部门制定并提出一个有助于经济增长的碳定价机制。环境部于今年2月1日重启了碳定价利用小委员会的讨论,经济产业省也于今年2月中旬组建了一个碳价格研究小组。
——玉县
2020年4月,埼玉县碳排放交易系统进入第三个履约期(2020~2024财年),该履约期要求各设备设施根据其类别将排放量降低20%或22%,并低于基准排放量。
——东京
根据东京都政府2018财年的排放数据,第二个履约期(2015~2019财年)覆盖的实体超额完成了15%~17%的减排目标。第三个履约期(2020~2024财年)于2020年4月开始。在此范围内的设备设施需要在基准年的基础上减少25%或27%的排放量,具体取决于他们的行业类别。第三个履约期还鼓励设备设施通过低碳和可再生能源激励向清洁电力转型。
韩 国
2021年,韩国碳排放交易系统进入第三阶段,增加了上限、扩大了涵盖范围。涵盖范围扩大到建筑公司和(大型)运输公司,覆盖实体从约610家增至685家。反过来这相当于平均年度上限增加3.2%,2021~2025年增加6.09亿吨二氧化碳当量。随着这些新增行业的加入,韩国碳排放交易体系对总排放量的覆盖率将达到73.5%。此外,拍卖的份额从第二阶段的3%增加到第三阶段的10%。2020年4月,韩国修改了《排放交易法》,允许金融公司和机构等第三方参与二级市场,并从第三阶段开始在韩国交易所交易配额或转换碳抵消单位。2021年3月,政府公布了碳排放交易体系规则变化,包括取消对国内和国际碳抵消的区分。过去,排放主体最多可以在总计5%的减排补偿中使用一半的份额进行国际补偿履约,新规则将允许排放主体从今年开始使用国际信用额度。最后,为了实现2050年净零排放,韩国政府正在制定2050年碳中和方案。除上述内容外,方案还将包括对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改革,如调整拍卖份额和加强基准使用等。2020年,欧盟还公布了《欧洲绿色协议》,其中包括对《欧洲气候法》的提案,立法规定了2050年的气候中立目标和2030年的气候目标计划,即到2030年将减少至少55%的排放。作为《欧洲绿色协议》下一揽子立法的一部分,欧盟将对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改革,并于2021年6月提出相应提案,使其匹配更为野心勃勃的2030年目标。改革可能包括扩大业务覆盖范围,如扩大到海事部门、公路运输和建筑等领域,以及解决碳泄漏问题的机制,如通过碳边界调整机制等。航空业方面,将对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进行适当的修正,以符合欧盟2030年气候目标的方式实施国际航空碳抵消与减排机制(CORSIA),并增加该体系下飞机运营商拍卖的配额,进一步促进温室气体减排。
去年9月,欧盟碳排放交易系统和瑞士碳排放交易系统注册之间建立了临时连接,允许2020年1月1日两个系统间进行配额转让。未来,欧盟和英国的碳市场之间可能会考虑建立联系。
俄罗斯萨哈林州
今年1月,俄罗斯经济发展部批准了在萨哈林州实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联邦法律草案。该州正在制定排放清单(2021年8月前),并筹备登记和交易平台(2022年4月前)。试点覆盖的具体行业尚未有定数。
乌克兰
乌克兰计划从2025年开始引入自有的碳排放交易体系,以遵守欧盟的碳边界调整机制,并努力实现2030年的减排目标以及实现碳中和的时间框架。
哈萨克斯坦
根据2021年国家分配计划,哈萨克斯坦碳排放交易系统进入了第四阶段,2021年设定的碳排放上限为169.2亿公吨二氧化碳。此外,现在的配额分配将实行基准制,而不是免费分配。
巴基斯坦
巴基斯坦正在考虑基于市场的碳定价手段,包括排放交易计划。2019年12月,巴基斯坦成立了碳市场建立国家委员会。目前,正在根据第6条规定的国内碳定价工具起草条款,并正在为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MRV法规的筹备。
黑山共和国
黑山共和国通过了关于颁发温室气体许可证的活动和设施的立法。根据拟议的框架,黑山共和国排放交易系统将涵盖属于欧盟排放交易系统的设施排放。补贴价格等于欧盟前一年的平均补贴价格。这一决定是基于国家碳排放交易体系与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逐步协调的需要。如果在欧盟排放交易系统内价格发生重大变化,将确定一个最低价格。
新西兰
2020年6月,《气候变化响应修订法案》(又称《排放交易改革修订法案》)》通过,对新西兰碳排放交易体系进行了广泛改革。该法案规定,新西兰碳排放系统在2021~2025年的二氧化碳当量上限为160公吨二氧化碳当量,但并未对包括林业在内的减排额度设定上限。该法案还概述了新西兰同期354公吨二氧化碳当量的临时排放预算。预算和上限都符合新西兰2050年的减碳目标。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上限是提前五年设定的,并且每年滚动更新。
市场拍卖总量为9000万公吨二氧化碳当量,计划在2021年按季度进行拍卖。今年有2600万新西兰元的配额可供拍卖(包括在成本控制储备中持有的700万新西兰元)。2021年的拍卖底价为20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90.97元),每年上涨2%。新西兰还建立了成本控制储备,触发价格为50新西兰元(约合人民币227.4元),每年上涨2%。《2021年气候变化应对(拍卖价格)修正案》确立了保密的拍卖底价。目前还没有决定通过碳排放交易体系拍卖产生的收益指定用于哪些特定用途。政府正在研究如何使用这些资金,预计将于2021年向内阁报告。
哈萨克斯坦
根据2021年国家分配计划,哈萨克斯坦碳排放交易系统进入了第四阶段,2021年设定的碳排放上限为169.2亿公吨二氧化碳。此外,现在的配额分配将实行基准制,而不是免费分配。
越 南
2020年11月,越南国会通过了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为财政部、自然资源和环境部组织和发展碳市场奠定了法律基础。该立法还参考了国内和国际信用。具体的设计细节将在2021~2025年制定,系统试点将于2025年开始,到2027年全面投入使用。
泰 国
2020年,泰国针对以下行业制定了MRV法规和特定行业指南,包括饮料和糖、纺织和平板玻璃等行业。2021年,泰国温室气体组织正在制定一项在泰国“东部经济走廊”构建碳排放交易体系的战略计划。
文 莱
文莱推出了国家气候变化政策,根据其发布的报告,碳定价是推动国家向“绿色经济”转变的关键策略之一。政府的目标是引入2025年碳定价,但没有确定具体的市场模型或设计特点。截至今年,文莱的主要排放群体必须提交强制性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政府目前正在进行技术评估,以确保拥有必要的机制、基础设施和技术能力有效地支持碳定价实施。
印 尼
今年3月,印尼启动了一项覆盖80个燃煤电厂的碳排放交易系统试验,这些电厂的排放量占发电行业排放总量的75%以上,试验将按照计划持续到8月底。在该项试点中,设备设施将根据容量基准获得补贴。40万千瓦以上的电厂排放基准为0.918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而10~40万千瓦的电厂排放基准为1.013吨二氧化碳/兆瓦时,试验细则于今年第二季度公布。一项关于碳定价一般规则的总统条例正在制定中,该条例概述了碳定价的一般规则和为主要排放部门制定温室气体排放上限的义务。这一举措将支持2025年前印尼国家碳排放交易系统的发展。(本文内容节选自世界银行网站https://openknowledge.worldbank.org/handle/10986/35620)
本文刊载于《中国电力企业管理》2021年07期,编译者系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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