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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印发《节能增效、绿色降碳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2-04-23 07:51:46 来源:国家节能中心

国家节能中心关于印发《节能增效、绿色降碳 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节能(监察、监测、服务)中心,有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做好“十四五”时期的节能降碳工作,国家节能中心谋划组织开展“节能增效、绿色降碳服务行动”(以下简称“服务行动”),并在深入调查研究、总结先期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制了《节能增效、绿色降碳服务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为给切实开展服务行动的单位提供支持和参考,我们与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中节能工业节能有限公司)共同编制了《节能增效、绿色降碳服务行动指南(2022年版)》,如有需要请与我们联系。

现将《行动方案》予以印发,供你们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借鉴,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等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联 系 人:高扬 010-81121063;15001336705

邮 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59号新华大厦

邮 编:100045

附件:节能增效、绿色降碳服务行动方案

国家节能中心

2022年4月21日

附件

节能增效、绿色降碳服务行动方案

节约能源、提高能效是促进减排降碳、绿色发展的根本性举措,对完成“十四五”能耗控制目标任务、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都具有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等有关决策部署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相关工作安排,结合节能降碳服务实践经验总结,为组织开展“节能增效、绿色降碳服务行动”(以下简称“服务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的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落实节约优先方针,以节能增效、减排降碳为重点工作方向,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市场机制两方面的作用,坚持自主自愿参与,广泛动员各方面力量参加,探索建立简便易行、市场化运作的可持续服务模式,努力打造专业化、有权威和影响力的品牌服务,为完成“十四五”能耗控制目标任务、力争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和2060年前碳中和等目标愿景贡献应有的力量。

二、服务重点

(一)以降低能耗、提升能效水平压力大的地市为重点,聚焦重点用能领域,提供综合性服务,着力推动地方更好地落实节能降碳各项措施、完成“十四五”能耗控制目标任务,促进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以地方产业园区绿色化改造为重点,推动产业园区在整体节能降碳、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绿色化升级等方面取得更大的成效。

(三)以地方重点用能行业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为重点,全面挖掘节能增效、减排降碳的潜力,采取更有力措施持续提高能效,推动行业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绿色化水平提升。

(四)着力推动节能服务由单一、短时效的技术服务向整体性、系统性的综合服务延伸拓展,探索创新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化服务模式,努力把服务行动打造成可持续、有机制保障的品牌化服务,促进节能服务业向纵深发展。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和遵守国家政策标准。服务行动首先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结论和建议均要符合上述要求。

(二)更好地发挥政府组织引领作用。通过政府的有效组织,明确服务行动任务、路径和措施,以自愿参与为前提,充分调动发挥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的合力工作机制。

(三)遵循市场化机制规则模式。在达到和完成国家及地方标准、任务的基础上,充分运用市场配置机制和导向作用,推动企业等用能主体积极开展更高水平的节能降碳等技术改造,提升绿色化水平。

(四)突出问题和结果导向分别施策。立足于节能增效、减排降碳共性问题的解决和目标的完成,针对不同需求和问题采取不同措施,制定个性化解决方案,确保服务行动务实有效。

(五)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持续推进。政府自上而下的引导、组织和推动要与产业园区、专业机构、企业单位等自下而上自愿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企业等用能单位的主体作用,通过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市场化措施,切实解决好节能增效、减排降碳等项目技术选择难、落地难、融资难等问题,增强绿色发展内生动力。

(六)总结经验做法以点带面逐步展开。开展服务行动,要以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区域、行业领域和企业单位等为切入点,集中力量做好可复制、可推广的服务案例,以效果引领服务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突出体现社会效益。

四、服务内容

(一)开展产业结构调整研究分析。根据地区三次产业占比、内部结构及能效水平等情况,重点研判主导产业用能发展趋势,寻找分析产能腾退空间和条件,提出资源配置、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的措施建议。

(二)开展能源结构优化研究分析。研判地区能源消费总量与资源禀赋、能源消费结构与经济发展水平等关系,根据终端能源消费结构特点和变动趋势,分析清洁能源的供给能力,提出能源供给、消费结构优化措施。

(三)开展重点用能行业领域能效提升研究分析。以重点用能行业领域为服务重点,从工艺、技术、装备、管理等方面进行能效分析,对标对表国内外先进水平,查找薄弱环节、突出问题和节能潜力,提出减排降碳、节能增效的措施。

(四)开展产业园区能源综合利用分析研究。对产业园区能源供应、输送、利用等环节,结合供热、供水等进行分析,评估存量能源利用水平、短板和潜力,提出提高能效、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及能源低碳化替代的系统性措施。

(五)开展重点用能单位降本增效诊评服务。针对企业等重点用能单位进行能效和用能管理流程等诊评服务,挖掘节能增效、减排降碳潜力,提出能源优化利用、节能技改措施和管理节能等方面的系统解决方案。

(六)对“十四五”拟新上项目能耗进行分析评估。对“十四五”拟新上项目的能耗强度、综合能耗增量空间、能源结构等各方面因素进行评估,提出可行性意见。

(七)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分析研究。根据服务对象目标要求,综合分析各方面条件,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路径方案等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八)对其他关联事项进行分析研究。根据服务对象发展阶段目标要求,对涉及的传统产业优化升级、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人才培训培养、机制制度创新等事项,提出意见建议。

(九)成果体现及应用。对服务成果中的措施、建议积极推动纳入政府有关规划、政策和行动方案等,增强成果应用的权威性。面向产业园区、重点用能行业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的服务成果,形成可操作的实施方案。

五、服务步骤

自上而下开展的服务行动,一般采取以下步骤:

(一)合理确定服务行动对象范围。以地市、产业园区、重点用能行业领域和重点用能单位为重点,在政府引导和各类主体自愿参与基础上,合理选择确定服务行动范围,特别是确定好服务对象。

(二)协商确定服务行动方案。通过依法依规签订合同协议等形式,确定服务内容和方式,明确必要的经费来源和金额,制定工作程序和要求。

(三)组建服务工作团队。根据服务行动方案遴选专家和工作人员,特别是注意吸收有实践经验的专家,组建结构合理的服务团队,着眼后续服务注意吸收当地专家和技术单位参与。

(四)开展实地调研诊评服务。组织服务团队先期开展资料收集、分析研究,制定实地调研诊评服务方案,准备充分后再赴实地开展全面调研诊评工作,根据目标任务提出具体措施意见。

(五)形成服务成果。对地市面上、行业领域等条线上的服务,依协议形成工作成果;对产业园区、用能单位等点上的服务依合同协议形成方案。

(六)推动成果落地实施。指导地方面上开展实施工作,在技术改造、项目评估、供需对接、人才培养等方面提供服务支持;对点上的成果依约定开展组织实施工作。

对自下而上开展服务行动的,可根据政府的部署要求,按市场化机制、参照上述步骤依据相关合同开展服务行动,政府及主管部门、专业机构等提供相应的指导和服务。

六、组织方式

国家节能中心承担指导服务行动的具体组织、协调和实施等工作,首先动员组织地方节能中心、相关行业组织、专业机构、节能服务公司等方面先期开展起来,并逐步深化;开展服务行动的地方、产业园区等,做好组织实施、机制协调、数据提供和经费保障等事宜,强化成果的运用和后续工作安排;参与的企业等用能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约定提供真实、准确、全面的有关数据信息,落实成果措施。

国家节能中心牵头组织编制《节能增效、绿色降碳服务行动指南》,指导、支持地市政府部门、产业园区和重点用能行业领域、重点用能单位等开展服务行动,并组织开展若干引领带动作用突出的服务案例;各级地方节能中心等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做好相关工作。

七、持续推进

服务行动不设时限、不定任务数量,根据国家和地方阶段性要求,在服务内容和方式上及时完善调整,推动可复制的市场化服务机制持续发挥作用,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保持服务行动不中断、有活力,努力打造有影响力、有权威的专业化品牌服务行动。

由国家节能中心牵头指导组织服务行动案例经验总结工作,采取现场经验交流、诊评培训、技术供需对接、宣传报道等服务活动,促进先进节能降碳技术服务模式的推广应用和服务行动不断深化,持续把这项服务行动打造成为促进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发展、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品牌性工作。在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推动服务行动可复制经验成果上升到国家层面的规划政策措施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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