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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公章,比亚迪报警!

时间:2022-09-26 20:16:29 来源: OFweek锂电网

近日,比亚迪被一公司碰瓷侵权,目前比亚迪已经进行报警处理。

该公司名称为“南宁市小重政商务秘书有限公司”(简称“小重政商务”),碰瓷事宜共持续8天。维科网锂电将具体经过整理如下:

9月16日,小重政商务将企业名称改为“比亚迪(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宣称自己被比亚迪收购,并提交了相关材料,注册资本从30万元增加至1亿元。同时原股东均退出,新增全资股东比亚迪汽车,并更名为“比亚迪新能源”。经营范围变更为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助动自行车、代步车及零配件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电池销售;电池制造;充电桩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等。

9月19日,媒体报道比亚迪这一收购事件,小重政商务也由此引起市场广泛关注。当然,这其中也包括事件主要任务比亚迪。

9月20日,比亚迪汽车向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反映了此事。同日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官网公示,比亚迪(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伪造比亚迪汽车公章和王传福签名,提交虚假材料变更工商登记,已对变更登记予以撤销。

《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撤销登记决定书(比亚迪(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显示:2022年9月20日,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向我局市场服务一科反映当事人冒用其身份信息骗取公司登记并提交了撤销当事人2022年9月16日的变更登记的申请书及相关证据材料。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条和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2年9月20日予以受理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在申请公司变更登记时提交的材料中关于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的公章系伪造和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传福的签字系伪造,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王传福对该次登记不知情且事后未予追认。

当事人的行为属于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撤销当事人2022年9月16日的公司变更登记。

伪造公章,比亚迪报警!

图: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9月21日,即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公示公告次日,小重政商务被“打回原形”,公司名称已变更回原来的南宁市小重政商务秘书有限公司,其经营范围目前也已变更为:提供企业住所托管服务,企业登记代理服务,代理记账服务;商标代理等。

9月24日,比亚迪方面回应表示,比亚迪(广西)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假的,其伪造比亚迪汽车公章和王传福签名的消息属实。对此,比亚迪已经报警,对于具体情况不予置评。

维科网锂电评:自今年4月以来,比亚迪在广西南宁频频布局,且有多个大手笔项目落地。这或许是小重政商务盯上比亚迪碰瓷的原因之一,毕竟打上比亚迪的标签,或许可以趁机捞些好处。但互联网的信息传播速度极快,提前暴露小重政商务的造假事实,所有的打算也全部落空。

不过,此次事件也暴露出当前各地行政审批局在进行企业工商登记变更的审查程序不够严格细致。同时,比亚迪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对自身品牌的保护,毕竟此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例。

浙江圣银律师事务所张双鹏律师表示,目前,各地行政审批局在进行企业工商登记变更的审查属于行政审查,不对企业提交的公章、签字做实质性审查。“不过,企业进行变更登记时,杭州等地已经要求法定代表人进行人脸识别,防止相关侵权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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