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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被罚500万元!涉及利润虚增!

时间:2022-12-14 11:51:28 来源:上海电气

12月10日,上海电气公告称,公司当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存在“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两大违法行为。

早在2021年7月,上海电气就已收到证监会对公司的《调查通知书》,原因是信披违规。历经一年五个月的立案调查,上海电气最终被罚。

上海电气被罚500万元!涉及利润虚增!

公告中显示上海电气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未及时披露相关重大事件

截至2021年4月30日,上海电气已知悉其可能因电气通讯开展专网通信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逾期等而发生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按照规定,应该在不晚于2021年5月7日披露上述重大事件,但其直至2021年5月30日才发布《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对电气通讯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无法变现等可能对公司的归母净利润造成 83 亿元损失的重大风险予以公告,涉嫌未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上海电气就电气通讯针对环球景行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富申实业公司、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贸易分公司等专网通信业务下游客户的应收账款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5,752.14万,未能恰当计量前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导致上海电气2020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经测算,上海电气2020年年报就前述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少计提 5.18 亿元,导致上海电气多计利润总额5.18亿元,占上海电气当期利润总额的 8.16%。

对此,综合上述两项,上海监管局拟决定:

一、对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五百万元罚款;

二、对作为时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郑建华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四十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电气通讯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沈欣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电气通讯财务总监毛利民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五万元罚款;

五、对时任公司财务总监胡康给予警告,并处以七十万元罚款;

六、对公司副总裁、电气通讯董事长陈干锦给予警告,并处以五十万元罚款;

七、对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伏蓉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

公开资料显示,上海电气是国内领先的风电核电机组、燃气轮机、输配电设备等装备制造集团,最终控制人隶属于上海市国资委。上海电气子公司电气通讯成立于2015年,从事生产加工、销售专网通信产品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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