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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将有这些调整!

时间:2022-12-21 15:22:25 来源:中国电力网

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省市部署会议精神,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化交易规则有部分进行了修订优化,仙居县发改局结合已经印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相关工作的通知》《2023年浙江省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浙江省电力中长期规则(2022年修订版)》《浙江省零售市场管理办法》,梳理了市场上最为关心的一些问题,旨在帮助广大市场主体特别是企业用户有序参与2023年电力市场化交易,维护好自身利益。

1.2023年新版政策都有哪些变化?

主要归纳为 “三不变”、 “六不同”。

“三不变”是指:

(1) 分时交易模式不变。 继续按照尖峰、高峰、低谷三个时段,进行分时电量交易、分时电费结算。

(2)兜底售电政策不变 。 2022年参与兜底的用户可延续兜底售电政策 。 2022年选择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不参与兜底的用户,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在平台完成签约交易,作为兜底用户暂由兜底售电公司兜底,不会触发1.5倍电价。

(3)发电计划放开的量不变。 省外来电、省内电力参与市场化交易电量原则上保持不变,保证交易市场电力供应充足。

“六不同”是指:

(1) 批发市场范围不同 。 批发市场用户范围由原110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用户放宽到35KV及以上,可自主选择参与电力批发交易或由售电公司代理参与电力零售交易。

(2) 交易参数不同 。 售电公司中长期交易基准谷电占比从原来不低于47%提高到不低于49.7%,利好谷电占比高的企业。零售交易价格设置上下限参考电价,控制售电公司盈利空间,确保电价运行在合理区间。

(3) 零售用户偏差考核模式不同 。 鼓励售电公司不对35kV以下用电电压等级的企业进行偏差考核。明确售电公司收取的零售用户偏差考核费,超出批发交易偏差考核费用一定额度的(即当月售电公司代理零售用户实际用电量乘以0.1厘/千瓦时),超出额度部分按代理零售用户偏差考核费用金额占比情况予以返还至代理零售用户。

( 4 ) 零售用户的购电方式不同 。 零售合同采用电子合同签订,并在浙江电力零售交易平台完成签约,不再另行签订纸质合同。零售套餐明确为三种类型:固定价格套餐、比例分成套餐、市场价格联动套餐。用户可结合实际,选择明码标价方式或协商议价方式确定零售套餐。

( 5 ) 结算方式不同 。 为解决企业普遍反映售电公司电费计算过程不透明、不清晰的问题,2023年省内决定电费结算权由原售电公司收回到电网企业。电网企业每月计算零售用户结算总电费后,出具零售用户电费账单,并推送给售电公司核对确认。

(6) 售电公司公开信息披露力度不同 。 针对售电公司利用企业信息不对称从中赚取高额利润,要求售电公司向其代理的企业告知月度平均购电成本和偏差考核费用,强化市场信息公开,促进企业直观比价选择,减少售电公司中间环节不合理加价。此外,强化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管理,发布售电公司信用评价结果,为企业选择优质、可靠的售电公司提供决策参考,倒逼售电公司规范交易行为。

2.企业用户参与交易需要注意哪些关键点?

广大企业用户参与交易主要有 “四个注意”“三个提醒”:

四个注意:

(1)注意企业注册类型。 目前市场化交易分批发和零售用户。其中35kV及以上用电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和发电企业签约参与批发交易,或与售电公司签约参与零售交易,其他用户只能与售电公司签约参与零售交易。未及时与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签约的,通过兜底售电公司或电网公司代理购电,兜底售电和电网代理购电无须签约。批发和零售用户都需要在电力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要注意电力户号填写的准确性,也要注意用电电压等级、电价类型(分为一口价/分时电价),错误的户号信息会直接影响到后续交易签约工作。

(2)注意签约时间期限。 分成三类用户:一是零售用户,若继续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入市签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8:00。二是电网代理购电用户,入市签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2日18:00。三是兜底用户,若选择向售电公司购电,入市签约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7日18:00。

(3)注意交易组织方式。 批发用户:将直接通过向发电企业购电,面临批发市场价格波动、电量偏差考核等风险,请用户谨慎选择。若没有在2023年1月15日前完成交易但后续发生实际用电的,将按照交易规则进行偏差结算。

零售用户: 向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套餐,套餐种类包含固定价格、比例分成和市场价格联动三类。 零售合同签订我们采取了过渡期,既可以选择在线通过电子签章签订,也可以选择零售套餐后下载合同打印双方盖章上传确认两种签约方式。 采用纸质合同上传的用户后续将组织补签电子合同。

(4)注意兜底售电政策。 以往已参与交易的零售用户,如果在12月27号前未及时签约,可作为兜底用户由兜底售电公司代理购电。零售用户在准确理解售电政策、找到合适价格的售电公司前,不急于马上签约。

三个提醒:

(1)两个不会: 如果不签约不会没电用;如果不及时签约,电价不会1.5倍,有兜底售电政策。

(2)三个要管: 各个电力用户要管好自己的平台账号密码、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一定要自己保管,不要随意泄露给其他售电公司,造成不必要损失。

(3)三个要多: 在签订零售合同过程中,各个电力用户企业一定要多看多比多谈,通过零售平台,充分比价议价,选择信用好的售电公司,维护自己利益。

3.企业用户签约的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交易签约可以概括为 “登录”、“注册”、“签约”、“申报”四步骤,同时也提供“合同解除”功能。

(1)登录。浙江电力交易平台(网址:www.zjpx.com.cn)是浙江电力市场化交易的唯一官方平台,广大电力用户要擦亮眼睛,不要登录其他网址,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注册。目前,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提供两种注册方式:

智能注册:智能注册免除了人工审核步骤,注册即生效,全部通过电子化流程实现注册,无需提交纸质材料。这种方式适用于已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电力用户,若尚未申领,可以在微信、支付宝、百度搜索“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根据程序指引操作申领。

人工审核注册:人工审核注册适用于其他电力用户,审核时间为五个工作日。人工审核注册分为:企业填写入市承诺书、提交注册申请、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检查电子资料、企业提交纸质资料四个步骤。企业可以登录浙江电力交易平台,下载《浙江电力高并发系统电力用户操作手册》,按《手册》准备注册材料并完成注册。

(3)签约。目前浙江电力交易平台提供了“明码标价”和“协商议价”两种签约方式。

明码标价方式:交易的方式与“电商网购”类似,通过“一选择、一下单、一确认、一签订”四个步骤完成签约。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工商业用户可以选择此种方式完成签约。

一选择。电力用户可以通过套餐种类、电价类型、是否封顶筛选套餐,也可以按销量、套餐时长、发布时间、价格给套餐从高到低/从低到高排序。

一下单。选择中意的套餐,确认售电公司名称和套餐数据无误后,选择需要签约的户号,确认签约时间和用电信息无误后,进行提交。

一确认。完成下单步骤后,企业可查看电力用户信息、用电单元信息、售电公司信息、套餐信息、交易信息,确认无误后可提交订单,生成订单编号。

一签订。完成订单确认后,跳转到“合同签订”页面,电力用户需要再次确认合同信息与所下单的套餐信息是否一致。确认无误的,点击“合同签订”按钮,完成签约。

协商议价方式:交易方式与2022年线下签订纸质合同的方式类似,由买卖双方在平台上完成双边协商议价及签约过程。所有工商业用户均可以选择此种方式完成签约。通过“一选择、一发起、一响应、一下单”四个步骤完成签约。

一选择。电力用户在“协商议价”模块可以按履约保函量、入驻时间、总销量、注册资本、用户数量给售电公司从高到低/从低到高排序,选择合适的售电公司。

一发起。电力用户依次按照“发起要约”、“选择户号”、“提交”完成要约发起,等待售电公司响应、协商议价。

一响应。售电公司根据双方提前约定的交易参数,完成套餐制定后,发送至电力用户处。

一下单。电力用户查看售电公司提交的定制套餐,如果满意该套餐,则确认下单并完成签约。如果不满意,可取消下单或要求重新定制。

(4)用电需求申报。与售电公司约定偏差考核条款的电力用户,在提交订单时,需进行电量申报,并在合同开始时间上月的15日前完成申报。在后续月份中,电力用户也可以变更当月的用电需求。电力用户需在当月15号前提交变更申请,变更次月及以后月的用电需求。

(5)解除。在交易平台中,还提供了“合同解除”功能,售电公司或电力用户可对合同状态为未生效/已生效待履约/已生效履约中的合同发起合同解除,经双方达成一致后进行解除。

4.对售电公司有哪些具体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家加快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要求,售电公司要根据“一方案、一规则、一通知”文件精神规范参与2023年市场化交易,做好“三到位、三防止”。

“三到位”是指:

(1)政策宣贯到位。售电公司要认真研究《方案》《规则》《通知》,做好落实。广大企业用户市场意识不强、电改政策不了解、电价知晓度不高,售电公司在从中要积极发挥桥梁作用,要及时向企业传达政策及规则要求,帮助各企业用户主动加强政策和交易规则的学习,指导协助代理企业及时有序参与各环节市场化交易。

(2)信息告知到位。售电公司要向代理用户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特别是每月要向代理用户告知平均购电成本、偏差考核费用等相关信息,做好企业用电价格解读。特别是国有售电公司要主动公布度电价差等信息,推动企业电价公开透明。

(3)业务人员培训到位。售电公司要加强自身的业务水平提升,做好一线业务人员的培训工作,提升业务人员的素质。要抓紧建立专业的客户咨询服务团队,及时解答用户关于电力市场注册、绑定、电费账单等相关问题。

“三防止”是指:

(1)防止度电利润过高。各售电公司要着眼培育市场主体,配合规范零售市场,“薄利多销”,提高自身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将改革红利充分传导给用户,引导用户主动提高用电粘性,发挥自身规模效应,促进终端用电用户合理下降。当前省内不少企业因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我们鼓励售电公司直接免除企业的偏差考核费用,助力企业纾困减负。

(2)防止散发不实言论哄骗签约。当前,全省范围内发现个别售电公司利用企业市场意识不强、信息不对称等因素存在哄骗签约、哄抬电价等不规范行为,例如欺骗企业兜底不再延续、不签约就会1.5倍电价等,造成市场混乱、企业仓促入市。售电公司要严格按照电力市场化交易政策、规则进行宣传,不得散发不实言论。

(3)防止不正当竞争手段。当前,全省范围内发现个别售电公司私自拿企业的工商注册信息和电子签章,哄骗、诱导企业与之签订了五年的长期高价合同,造成企业电价损失。也有售电公司以收取回扣等不正当手段向中间商输送利益,变相增加企业用电成本。接下来,仙居 县发改局将根据《浙江省零售市场管理办法》,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加大对电力市场化交易过程中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服务热线:0571-51216666;

服务时间:9:00-17:00(智能语音客服24小时在线);

微信公众号:浙江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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