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储能遇上华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湘发改能源﹝2019﹞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耒阳市现代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耒阳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
2.2 项目位置:耒阳市水东江街道办事处东湾村(耒阳市大市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2.3 项目总投资额:项目概算总投资额65900万元。本次招标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为:59430.26万元。其中:设计费1553.82万元;工程建安费30016.71万元;设备费24851.04万元;基本预备费3008.69万元。
2.4 建设规模:二条垃圾焚烧处理线,建设规模为1200吨/天的垃圾焚烧生产线,垃圾处理量:2×600t/d ,配置一台2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垃圾接收大厅、垃圾贮坑、焚烧跨及烟气跨厂房(钢结构)、汽机房一次建成,空压站、除盐水、石灰浆制备、活性炭与飞灰固化系统一次建成。
2.5 工期要求:自开工日期起18个月。
2.6 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承包人保证所有分部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工程联动试车一次合格,单位工程一次验收达到现行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300)、《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及《电力建设施工技术规范》(DL5190)。
2.7 保修要求: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年第279号)。
2.8 招标范围:本项目以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方式承担本项目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设计(含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工程施工、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服务和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服务、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竣工验收合格后将本工程移交给招标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范围:根据本项目要求,完成编制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竣工图文件等服务。
(2)建筑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图纸内的全部建筑工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主厂房、烟囱、冷却塔及综合水泵房、净水器、油库、油泵房、地磅及地磅房、门卫、上料坡道(栈桥)、室外道路、给排水管网及各类池、构建物、围墙等,含全厂桩基工程。
(3)安装工程:红线范围内所有工艺设备系统及材料的全部安装工程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垃圾接收、存储与投料系统、垃圾焚烧系统、余热锅炉系统、汽轮发电机系统、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电气系统、仪表与自控系统、除盐水处理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厂区给水排水系统。
(4)设备采购:全厂工艺设备、备品备件的采购;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 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 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或入湘中介服务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仅施工单位(省外企业)提供,设计单位(省外企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一个月内提供。
3.2 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和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自投标截止时间前近五年内承接过(独立承包本项或联合体形式承包均可)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指:至少具备一个采用机械炉排炉日处理生活垃圾300吨(含)以上的垃圾焚烧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牵头方具有相应业绩即可。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施工单位,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 家,联合体投标人除了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单独的名义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的投标;
(2)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成员都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6)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近三年没有被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的;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应从2021年5月14日~2021年5月19日下午17:00时止自行在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http://ggzy.hengyang.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2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后,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办理好CA数字证书后由联合体牵头人在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详情请咨询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请于开标现场现金缴纳)。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6月16日10时00分,地点为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开标室(衡阳市衡州大道湘桂村蒸德大厦)。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设计成果补偿
本项目无设计成果补偿费。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耒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股,联系方式0734-4355966。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耒阳市现代金利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宇
电 话:13873333214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高新区(岳麓区)文轩路27号麓谷企业广场 B5栋5楼
联 系 人:周女士
电 话:0734-4262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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