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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全国碳市场重要信息,首个履约期CCER可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

时间:2021-10-27 13:01:05 来源:奇点能源

10月26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关于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碳排放配额清缴工作的通知》,明确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期,控排企业可使用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抵销碳排放配额清缴,对于CCER如何与全国碳市场衔接,存量CCER资产如何处置,CCER抵销配额清缴的比例,通知出台释放了较为明确的信号!

(来源:微信公众号“奇点能源” 作者:王康)

一、主要内容解读

通知明确了以下事项:

一是使用 CCER 抵销配额清缴条件

用于配额清缴抵销的 CCER,应同时满足如下要求:

1.抵销比例不超过应清缴碳排放配额的5%;

2.不得来自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

因 2017年3月起温室气体自愿减排相关备案事项已暂缓,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可用的 CCER 均为 2017 年 3 月前产生的减排量,减排量产生期间,有关减排项目均不是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

二是使用CCER 抵销配额清缴具体程序

1.开户。控排企业使用 CCER 抵销全国碳市场配额清缴前,应确保已在国家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注册登记系统开立一般持有账户,以及在任意一家经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包含原省级试点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上开立交易账户。重点排放单位可选择向任意一家自愿减排交易机构提交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一般持有账户和交易账户开立申请材料,交易账户开立申请材料由自愿减排交易机构审核通过后完成开户。

2.购买CCER。控排企业通过自愿减排交易机构的交易系统购买符合配额清缴抵销条件的CCER后,将CCER从交易系统划转至其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一般持有账户。

3.提交申请。控排企业确认其自愿减排注册登记系统一般持有账户中拥有符合抵销配额清缴的条件、相应抵销配额清缴量的 CCER,并填写相关申请材料,于第一个履约周期(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2月10日),向所属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交申请表。

4.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并将确认结果反馈至控排企业。

5.控排企业注销 CCER

6. 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核实重点排放单位注销情况

7. 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办理 CCER 抵销配额清缴登记

8. CCER 抵销配额清缴登记查询

二、产生的影响

(一)为存量CCER资产开放了入市途径

2017年3月前,我国签发的CCER资产在5000-6000万吨,主要包括水电、风电、甲烷利用等类型。2017年CCER停止签发,至2021年全国碳市场开市,期间能源形势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国内外对于减排碳资产的认识也变化较大,水电、新能源等项目能否进入CCER争议较大。预计2021年底或2022年初将重启全国性的CCER市场,但其具体政策对于存量CCER的处置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通知提出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期可用存量CCER抵销配额清缴,给广大存量CCER资产持有者吃了一颗定心丸,该部分资产(除纳入全国碳市场配额管理的减排项目,如燃气项目)可获得变现途径。

(二)碳市场传导效应将增加

CCER资产进入碳市场的抵销比例虽然有限,但是对于体现碳减排项目环境价值,传递价格信号作用明显,受到新能源、分布式能源、林业碳汇等广大相关方密切关注,也是更多主体参与碳市场的入口。虽然正式的CCER政策尚未发布,但通知中间提出的内容体现了未来政策的一些指引,如CCER抵销配额比例,对于市场持续开发减碳项目传导了正向预期。

(三)对碳市场价格的影响

当前针对发电企业的配额分配原则为:配额实行全部免费分配,并采用基准法核算控排企业机组的配额量,即机组获得的配额量为实际供电、供热量乘以供电、供热碳排放基准值。根据国家发布的数据,大部分电厂的排放强度低于基准值,发电行业的配额分配相对宽松,整体上,全国发电企业配额盈余较大。截至10月26日,全国碳市场3个月的配额总交易量约1900余万吨,存量CCER约5000-6000万吨的体量,参考原来CCER交易市场价格约20元/吨,存量CCER入市将对市场价格造成一定冲击。考虑市场流动性和配额的充裕性,入市的存量CCER资产获利空间也有限。

(四)冷思考

通知虽然明确存量CCER资产可用于首个履约周期的配额清缴抵销,很有可能是为消化存量CCER资产留一个时间窗口,意味着CCER政策要甩掉包袱、轻装上阵,也预示着新的政策可能发生比较大的变化,至于其支持的项目范围(前期我们判断主要以碳汇等负碳项目为主)、签发流程、支持份额将发生怎样的变化,我们将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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