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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前报送!上海浦东新区组织开展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

时间:2022-01-26 11:51:59 来源:光伏头条

【国际能源网 讯】1月24日,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发布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做好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发展专项资金扶持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单位加大政策信息宣传力度,组织有关企业积极申报。

通知提出,项目申报范围为并网投产后一年以内,并于2022年1月1日前完成并网投产的海上风电项目、光伏项目,其中光伏项目包括:1、光伏电站项目(全额上网);2、分布式光伏项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项目申报条件为:

1.项目审批手续完备规范;

2.项目按照审批文件相关要求实施建设;

3.项目符合上海市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开发计划;

4.项目投资主体符合信用状况良好的基本条件(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未记载3年内能源、环保领域严重失信信息)。

此外,文件提出,请于2022年1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至上海市浦东新区发改委。

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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