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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光伏政策复盘分析:整县推进、光伏补贴、光伏竞争性配置、BIPV等相关政策都有!(31条、12省市)

时间:2022-03-19 07:51:04 来源:光伏头条

据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PV-2005)统计,2月份国家及地方共发布31条光伏政策!其中国家出台政策7条。地方出台政策24条,北京、福建、广东、海南、河南、吉林、内蒙古、山东、山西、新疆、云南、浙江等12省市的光伏政策有新的变动。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2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意见》,文件要求,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鼓励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生物质能等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供能系统。

以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加快推进大型风电、光伏发电基地建设,对区域内现有煤电机组进行升级改造,探索建立送受两端协同为新能源电力输送提供调节的机制,支持新能源电力能建尽建、能并尽并、能发尽发。

同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十四五”新型储能发展实施方案》。文件指出,支持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基地外送。促进大规模新能源跨省区外送消纳,提升通道利用率和可再生能源电量占比。促进沙漠戈壁荒漠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开发消纳。加大“新能源+储能”支持力度。在新能源装机占比高、系统调峰运行压力大的地区,积极引导新能源电站以市场化方式配置新型储能。

2月份,地方共有12省市出台光伏相关政策24条。

其中:

整县推进(3条):浙江海盐县、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各1条;

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3条):内蒙古巴彦淖尔市1条,新疆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县2条;

光伏补贴(3条):浙江杭州市、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北京各1条;

BIPV(2条):广东河源市、浙江杭州市1条;

光伏项目规划/管理/申报(4条):广东广州市2条,海南、山东聊城市各1条;

其他政策(9条):河南2条,北京、浙江、山西运城市、吉林、内蒙古、福建、广东深圳市各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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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县推进

国际能源网/光伏头条关注到,2月份浙江海盐县、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等3地出台了整县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相关政策。

其中,浙江海盐县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海盐县整县光伏开发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规划2022年计划新增光伏并网量40兆瓦,力争50兆瓦。“十四五”期间实现全县新增光伏装机100兆瓦。对2022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发电的居民屋顶光伏项目,对屋顶所有方给予每瓦0.2元一次性投资补助,单户最高不超过2000元。

海南乐东黎族自治县发布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建设企业开发主体优选工作的公告,按照试点建设要求,党政机关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50%;学校、医院、村委会等公共建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40%;工商业厂房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30%;农村居民屋顶总面积安装光伏比例不低于20%。

2月28日,云南巍山县发布了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项目招商公告,拟在其县内规划境内拟规划屋顶及地面光伏电站,利用25万平米屋顶面积及周边零星地块、荒山荒坡1000亩,规划装机容量65MW,其中屋顶装机25MW,零星地块装机40MW,预计投资总额2.73亿元人民币,折合4.2元/瓦。

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

2月份,涉及光伏竞争性配置项目政策共3条。其中,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21年火电灵活性改造配套光伏项目要求,2022年6月前项目投资占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30%,2022年12月底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申报企业应严格遵守项目建设进度要求并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工作。

新疆塔什库尔干县2021-2022年新增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为新增新能源保障性并网规模5万千瓦,配套光伏侧储能设施不低于单体装机规模的15%、充电小时数不低于2小时。2月20日,该结果公示,第一候选人为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新疆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第二候选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第三候选人为深能北方能源控股有限公司。

光伏补贴

2月份,涉及光伏补贴政策共3条。其中浙江杭州市发文,除使用财政资金或以财政资金为主的光伏项目外,在2021-2025年期间并网的光伏项目(以2021年1月1日为起点计),待其发电满12个月后,按0.2元/瓦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

广东珠海市斗门区发文,鼓励企业新建光伏发电设备,新装容量达到500千瓦及以上的,根据并网容量给予单个企业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BIPV

2月份,涉及BIPV政策共2条。其中广东河源市发文,2021至2023年河源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分别达到50%、55%、60%;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持续增加,到2023年,全市按一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绿色建筑占民用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其中市区 (源城区、江东新区、高新区)比例达到20%。

浙江杭州市要求,推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公共建筑中的推广应用。到2025年,新建绿色建筑不少于2亿平方米,高星级绿色建筑占比不少于65%;新建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常规能源比例力争达到8%;既有建筑能效稳步提升,实施节能改造不少于320万平方米。

2月国家政策公告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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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地方政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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