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启动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长江南、北配比8%及10%/2h储能
4月1日,江苏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光伏发电市场化并网项目开发建设工作的通知》,对光伏市场化项目申报条件提出要求。
根据文件,本次申报主要为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应选址明确,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以及无土地纠纷等。投资企业需在“江苏省新能源管理平台”进行申报,形成项目库,项目库分为储备和实施两种类型。
储备项目应具备项目备案证,土地租赁协议,由各市县发改委组织上传项目基本信息。实施项目应具备已纳入储备库并在申报平台中上传投资项目备案、签订租赁协议、配套新增调峰能力方案、项目建设承诺函以及市县发改委出具各项相关文件等必备内容。
配套新增调峰能力应为2022年1月1日后投产的项目,各项相关要求按照2021年下发的《关于我省2021年光伏发电项目市场化并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为准,即江苏省长江以南地区新建光伏发电项目原则上按照功率8%及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时长2小时,下同),长江以北地区原则上按照功率10%及以上比例配建调峰能力。
各区市发改委组织所属县开展项目申报,各级审核期限不得超过5日,否则将自动通过。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15日。
原文如下:
郑重声明: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可直接反馈本站,我们将会作修改或删除处理。
相关阅读
猜你喜欢
-
违规罚5万元/次!江苏发布新政加强风电场和光伏电站管理!
2022-04-07 -
硅片又添新玩家!宇晶股份与双良节能设立合资公司!
2022-04-07 -
江苏能监办:规范售电公司经营管理 维护电力市场良好秩序
2022-03-29 -
2022年4月32地电网企业代理价格出炉【附电价表】
2022-03-29 -
持续深化电力改革!国网江苏电力布发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白皮书2022
2022-03-24 -
江苏:规范增量配电网企业供电服务行为 促进电力体制改革深入推进
2022-03-21 -
江苏能源监管办资质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2022-03-16 -
国家能源集团、华电、电建、京能等8企入选江苏高邮整市分布式光伏投资商遴选
2022-03-15 -
2022年1月江苏全社会用电量616.87亿千瓦时
2022-03-14 -
海上风电达7.65GW!江苏南通“十四五”打造“风电产业之都”
2022-03-12 -
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2022-03-11 -
亨通集团崔根良: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2022-03-11 -
全国人大代表、亨通集团董事局主席崔根良:推动源网荷储协调发展 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2022-03-10 -
全国人大代表龙翔建议:建设江苏区域新型电力系统
2022-0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