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有关情况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陕西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我省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指出,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自2月1日执行以来,截至3月31日,该省纳入国家重点监管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量2533.4万吨,履约率96.6%,达到了国家要求。通报也指出存在的多项问题,一是部分煤炭生产企业整体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达到了80%,但存在区域兑现不均衡现象,有些合同履约率较低;二是部分因换工作面、矿井阶段性减产检修、采面接续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企业未及时备案提供说明;三是部分煤矿生产企业不履行中长期合同,2-3月煤炭发运量为零;四是当前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相对突出,受国家限价影响,部分煤矿消极生产,导致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较低。
详情如下:
关于我省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有关情况的通报
陕发改运行函〔2022〕410号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省煤炭运销协会,各有关煤炭生产企业、用煤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水平,规范煤炭交易市场秩序,根据陕西煤炭交易中心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合同录入有关内容,现就我省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有关情况通报和要求如下:
一、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情况
(一)合同签订情况
目前,我省通过陕西煤炭交易中心合同履约监管平台签订中长期合同43359.8万吨,其中铁路合同26240万吨,公路合同17119.8万吨。占全省自有资源的82.3%。其中纳入国家重点监管确认铁路运力的煤炭中长期合同1.663亿吨(西安局1.621亿吨、太原局420万吨)。
省内电煤方面,剔除煤电一体化和煤电联营机组之外的统调发电企业已严格按照“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签订电煤中长期合同4923万吨,实现了发电供热用煤需求全覆盖。
(二)合同履约情况
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自2月1日执行以来,截至3月31日,我省纳入国家重点监管的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量2533.4万吨,履约率96.6%,达到了国家要求。其中,合同兑现较好,履约率达到80%以上的煤炭供应企业有:
合同兑现较差,履约率低于50%的煤炭供应企业有:
合同兑现为0的煤炭供应企业有:
主要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煤炭生产企业整体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达到了80%,但存在区域兑现不均衡现象,有些合同履约率较低;二是部分因换工作面、矿井阶段性减产检修、采面接续等情况,导致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的企业未及时备案提供说明;三是部分煤矿生产企业不履行中长期合同,2-3月煤炭发运量为零;四是当前煤炭市场供需矛盾相对突出,受国家限价影响,部分煤矿消极生产,导致中长期合同履约率较低。
(三)签订履约信息采集工作情况
2022年通过交易平台签订合同的企业共860家,其中供方企业有139家,需方企业721家,截至4月12日,供方仍有41家企业未签订履约承诺书:
(四)中长期合同价格机制落实情况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每笔合同必须有明确的价格水平或价格机制,其中纳入国家重点监管确认铁路运力的合同中未按照价格机制签实的企业如下:
二、合同履约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提高合同履约率
煤炭产运需企业要切实增强诚信意识,认真履行已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按照均衡原则合理安排发运、接卸计划,保证月度履约率不低于80%,季度及全年履约率不低于90%。
煤炭企业要把中长期合同履行作为稳定煤炭市场供应,提升煤炭行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抓手,认真组织。要根据下游用户需求特点,结合淡旺季等季节需求的波动性,合理配置煤炭资源,均衡、足量提报运输需求。用煤企业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认真履约。要落实最低电煤库存制度,按合同约定均衡、足量采购电煤,积极接卸车,提高接卸效率,并及时结清煤款,避免出现车皮积压及拖欠煤款等问题。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对煤炭中长期合同运输要在运力配置上给予重点保障,全力组织按进度履约兑现。
(二)积极配合,认真做好履约信息报送工作
煤炭企业和用煤企业安排专人每月10日前要通过陕西煤炭交易中心煤炭中长期合同监管履约平台填报每笔监管合同上一月的合同发运量,如合同兑现率未达标,需备注说明原因。陕西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做好我省煤炭中长期合同统计、汇总、核对工作,并按照要求每月督促有关企业报送,并将报表、报告等按时报送至全国煤炭交易中心。
(三)进一步加大中长期合同履约考核力度
我委将会同陕西省信息中心加大煤炭中长期合同平台监管力度,实时监测合同履行情况,并定期同陕西煤炭交易中心、陕西省煤炭运销协会开展合同履约情况评估,对合同履约率高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并采取优先安排释放先进产能、优先安排跨局运输、增加下一年度的中长期合同运力以及优先保障煤炭资源等激励机制。对合同履约率未达到80%的企业予以通报,并采取削减运力和资源、纳入失信名单等惩戒手段。对未按期提供合同履约情况,经提醒仍不报送的,视为未履行,并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约谈、信用惩戒和追责问责等措施。
联系人:省发展改革委
高 歌 电话:029-63913066
李 想 029-63913062
13488268003
陕西煤炭交易中心
郭 强 电话:13309181573
周晓辉 1809229918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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