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风光装机突破25GW!湖南印发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2022-2025年)
日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湖南省强化“三力”支撑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力争到2025年,电力、算力、动力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现3个大幅提升。大幅提升能源保障能力。电力稳定供应能力达到6000万千瓦,风电、光伏装机突破2500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提高。电力系统网络不断优化,形成2交2直的特高压电网对外联络通道和安全可靠、分区清晰、经济高效的主、配电网络。煤炭应急储备能力明显提高,天燃气管道总里程达到4600公里,储气能力达到4.8亿立方米。
《规划》提出,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在风光资源禀赋较好、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探索布局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推动省内风电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光伏+”模式,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林光互补、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
支持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的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分布式光伏和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新基建融合发展。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加快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2025年投产1台机组、2026年全部投产。推动安化等13项已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研究常规水电站梯级融合改造技术,探索新建混合式抽水蓄能可行性。积极发展电化学储能,优先在新能源消纳困难地区建设一批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引导电源侧储能规模化应用,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围绕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鼓励有条件的水电站扩机增容,重点推动五强溪水电扩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在运水电站优化升级,持续推进老旧电站设备改造与技术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继续做好桃花江、小墨山核电厂址保护工作。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左右。
积极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鼓励现有具备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开展供热改造,替代并关停采暖和工业供汽小锅炉。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优先改造新能源外送和就地消纳调峰需求大的地区的煤电机组。积极探索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储能的一体化开发、运行模式。到2025年,争取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0克/千瓦时以内,火电综合调节能力达到60%以上。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强化“三力”支撑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
湘政办发〔2022〕2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强化“三力”支撑规划(2022—2025年)》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2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湖南省强化“三力”支撑规划(2022—2025年)
强化电力、算力和以科技创新为主要代表的动力支撑,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的实际行动;是推动转型升级,夯实现代经济基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性举措;是维护经济安全,畅通经济循环的战略性抓手;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我省长远竞争力的标志性工程。为进一步强化“三力”支撑,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实基础。能源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全省电力稳定供应能力达到3800万千瓦。永州电厂、南昌至长沙特高压交流工程等一批重大能源项目新建成投产,“宁电入湘”纳入国家规划并启动建设。新能源蓬勃发展,风电、光伏装机规模达到1250万千瓦,平江等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逐年提升,风电装备、先进储能材料等新产能领先国内;智能电网装备集聚相关企业300余家,是国内最大的输变电产业集群。国家天然气干线管道新粤浙湖南段投产运行,建成城镇燃气管网达到2.9万公里。算力服务能力持续升级。全省建成5G基站超过6万座,县级及以上行政区主城区全部实现5G网络覆盖,行政村光纤和4G网络覆盖率达100%。国家超算长沙中心的算力提升到200个PFLOPS,进入全国前4位。以算力集群赋能产业集群正在加速形成,全省建成和在建规模以上数据中心48个,机架总规模达15.9万架,人工智能算力体系累计提供算力服务达11亿核时。世界计算大会永久落户湖南,构建了以飞腾、鲲鹏CPU和麒麟操作系统为核心的信创领域“两芯一生态”发展格局。科创带动能力逐步增强。拥有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实现了超级杂交稻、国产最大直径盾构机、深海钻机、北斗应用等一批重大科技成果。2021年底,全省研发经费投入、技术合同交易成交额均突破千亿元,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迈上万亿元台阶,国家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培育)增至6家,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科技型中小企业数量突破1万家,科创板上市企业达12家。在湘院士总数增至42人,在湘落户院士专家工作站达50家。
(二)发展形势。能源格局面临深度调整。国际能源格局正在发生重大调整,我国能源发展已步入构建现代能源体系的新阶段,能源低碳转型进入碳达峰关键期。我省人均能源消费量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快速增长的背景下,能源消费存在较大刚性增长空间。“两湖一江”地区已成为全国能源保供重点区域,国家将推动布局一批重大能源基础设施工程。数字经济站上新的风口。算力已成为全球战略竞争的新焦点,国家正在加快构建全国算力网络体系,启动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建设,加快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推动算力建设,将有效激发数据要素创新活力,加速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进程,催生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带动相关产业上下游投资。科技创新迎来重大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突飞猛进,科技创新成为国际战略博弈的主战场。国家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科技自立自强水平,进一步加大研究投入。作为科教资源大省,我省在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布局、突破关键领域核心技术等方面迎来更多机遇。
(三)面临挑战。能源保障能力还需增强。全省能源对外依存度超过80%,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能源供需结构有待优化,电力需求季节性、时段性特性明显,高峰时段供应保障难度较大。能源区域布局相对不均,统筹调配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算力发展存在较多制约。面临从事算力高端人才缺乏、基础成本较高、数据链路还不够畅通等问题,高效强劲的算力仍旧稀缺。算力应用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应用场景落地推广难度较大。创新动力还不够强劲。部分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需要加大力度,轨道交通、工程机械等产业核心零部件部分依赖进口。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需进一步加强,高能级创新平台还不多。创新体制机制和创新生态有待进一步优化。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把握遵循发展规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统筹发展和安全,适度超前加快电力、算力、动力基础设施建设,全面优化电力、算力、动力服务支撑体系,着力形成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新优势,构建支撑产业转型升级的新体系,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为全面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提供强大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系统谋划、适度超前。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推进电力、算力、动力基础设施谋划建设,优先布局有利于引领产业发展和维护经济安全的基础设施,把握好超前建设的度,最大程度发挥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结合起来,更好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作用,积极运用改革创新的举措破除制约“三力”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调动社会资本参与“三力”建设和运营管护的积极性,充分凝聚各方合力。
坚持注重效益、协同高效。既算“经济账”,又算“综合账”,创新“三力”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管护模式,提高“三力”基础设施全生命周期综合效益,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立足“三力”内在联系,推动“三力”建设协调联动,应用有机融合,形成互为支撑、互相促进的良好局面。
坚持绿色低碳、安全智慧。坚持绿色发展,加强节能低碳技术的研发应用,促进资源要素节约集约利用。坚持数字赋能,持续拓展“大智移云”等新技术的使用范围和应用深度。坚持安全发展,做好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经济安全。
(三)发展目标。力争到2025年,电力、算力、动力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实现3个大幅提升。能源保障能力大幅提升。电力稳定供应能力达到6000万千瓦,风电、光伏装机突破2500万千瓦,清洁能源占比持续提高。电力系统网络不断优化,形成2交2直的特高压电网对外联络通道和安全可靠、分区清晰、经济高效的主、配电网络。“获得电力”指数不断增强,电力监测调度实现智能化、数字化、自动化运行。煤炭应急储备能力明显提高,天燃气管道总里程达到4600公里,储气能力达到4.8亿立方米。算力支撑能力大幅提升。基本建成特色鲜明、泛在高效、规模适度的算力支撑体系。全省总算力提升到10EFLOPS,数据中心总存储能力达到50EB,数据中心机架规模年均增速保持在15%左右,数据中心平均利用率不低于60%,数据中心电能利用效率指标控制在1.5以内,省内网间访问时延降低80%以上,丢包率降低50%以上。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形成创新驱动、科技支撑的高质量发展格局。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基础研究经费占全社会研发经费比重达到8%,“十大技术攻关项目”成为重大科技攻关新型举国体制的湖南模式,四大实验室全面入轨运行。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6件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0%以上。
三、建设以新型能源为主体的电力支撑体系
(一)提升电力稳定供应能力。加快省内保障性电源建设,加大省外优质电源引入力度,提升电力系统应急备用能力,确保电力安全稳定供应。夯实保障性电源基础。保持煤电装机合理裕度,发挥火电调节性强、可靠性高优势,加快推进在建煤电、燃气电厂项目进度,积极布局争取一批保障性供电项目。扩大外电支持规模。加快推进“宁电入湘”等跨区域输电工程,积极推进第三回特高压直流入湘前期工作,争取省外电厂灵活送电,积极加强与南方电网联络。提升应急备用能力。统筹推进城镇应急备用电源和调峰电源。加强应急备用电源管理,完善电力设备在线监测。加强煤炭储备和天燃气供应能力建设。积极推进煤炭铁水联运储备基地建设,加快建成一批煤炭储备基地,提升煤炭储备和应急调剂能力。深入推进“气化湖南工程”,加快建设新粤浙广西支干线,有序建设省内输气管网,提升政府及城燃企业储气能力。
(二)推进电力绿色低碳转型。正确处理能源需求增长与能源结构绿色低碳转型的关系,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逐步实现能源清洁替代。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风电、光伏发电发展。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林光互补、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支持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利用。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鼓励有条件的水电站扩机增容。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稳步推进氢能发展。加快调峰储能设施建设。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研究探索常规水电站梯级融合改造、增建混合式抽水蓄能,积极发展电化学储能。引导电源侧储能规模化应用,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全面梳理煤电机组运行情况,分类提出改造方案。积极探索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储能的一体化开发、运行模式。
(三)推动电力输配体系升级。完善电力输配体系,加快构建以特高压为骨干,各级电网协调发展的智能电网。持续优化主网架。增强西电东送和南北互济输电通道,实现500千伏电网市州全覆盖,220千伏电网全省区县全覆盖。全面提升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增强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和消纳能力。改造提升配电网。推动配电网智能化、数字化、主动化转型,推动全省配电网提档升级。提高中心城区电网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继续巩固提升农村电网整体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电力系统数字化转型。依托“大智移云”等技术,形成覆盖电力系统全环节的数字化信息感知与传输系统。充分发挥全省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作用,完善能源数字化管理。
(四)提升电力运行调度水平。创新电力运行调度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电力系统整体运行水平。打造高效电力调度体系。完善电力调度机构工作规范,厘清内部调度权责界限,提高调度信息透明度,确保调度顺畅衔接。加快智能化技术应用,提高调度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探索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智慧联合调度。加强电力调度运行监管。完善煤电项目驻场联络员机制。完善储企联动储煤机制,确保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电厂稳发满发。完善电煤价格联动机制,推动火电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小水电集中式管理和智能化运维托管,加强风电、光伏发电出力预测管理。完善电力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电力供需平衡风险预警机制,形成“三个一批”的梯次电力项目格局。密切跟踪电力需求及气象变化,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协同和大数据分析,建立全省24小时各类电源负荷运行监测机制。完善需求响应机制建设,积极发展可调节负荷灵活参与的智能高效用电模式。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响应交易平台,加强用户侧引导。
(五)提升电力服务保障效率。紧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配置电力资源,优化电力服务,高效率保障全社会用电需求。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持续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和工业制造、交通出行、建筑用能、农业生产、生活消费等各领域电气化水平。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推广用电报装“三零”“三省”服务。深入推进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办电便利度。强化计划检修管理,减少计划停电时间和次数。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高速公路充(换)电网络有效覆盖,加快居民社区充电设施安装。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提升充电便利性。提升对重大战略的支撑保障能力。加快长株潭都市圈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智慧能源创新区,形成一流城市配电网。助力乡村振兴,积极发展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加快消除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
(六)持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加快建设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效的电力市场体系,更大激发各类电源市场活力。建立完善电力市场体系。规范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用户侧参与电力现货交易。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建立健全调峰、调频、备用辅助的服务市场。推动电力市场化交易,稳妥放开电力交易资格。深化电力价格机制改革。持续推进水电、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清洁能源和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理顺输配电价结构、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不断完善分时电价、阶梯电价、差别电价等制度。推进配售电改革。完善信用监督体系,规范电力零售市场秩序,完善增量配电网配套政策,加快形成增量配电业务放开常态化机制。建立健全行业标准体系,提升增量配电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
四、建设安全高效的一体化算力服务支撑体系
(一)加快算力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以超算中心、新型数据中心为主体的算力基础设施,进一步扩大算力规模,提升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先进计算中心。加快国家超算长沙中心改造升级,前瞻布局新一代超级计算机,提升区域先进算力能级。有序推进长沙人工智能创新中心、马栏山视频文创园视频超算中心、湖南国家应用数学中心建设,着力打造新型智能算力设施。加快建设新型数据中心。重点布局建设15个新型数据中心,支持各市州面向本地区业务需求,结合能源供给、网络条件等实际,按需适度建设新型数据中心。灵活部署边缘数据中心。构建城市内的边缘算力供给体系,支撑边缘数据的计算、存储和转发。引导城市边缘数据中心与变电站、基站、通信机房等城市基础设施协同部署。分类分批推动存量“老旧小散”数据中心改造升级。提高“老旧小散”数据中心能源利用效率和算力供给能力,更好满足当地边缘计算应用需求。
(二)构建一体化算力网络体系。着力增强算力服务体系的网络化、系统化水平。提升数据中心互联能力。加快新型数据中心集群间网络直连,促进跨网、跨地区、跨企业数据交互,支撑高频实时交互业务需求。推动边缘数据中心互联组网,促进数据中心、云计算和网络协同发展。完善算力调度网络体系。建立全省算力调度和算力需求对接平台,提升先进算力和基础算力的使用效能。建立云资源接入和一体化算力协同机制,加快构建“云网边端”协同的泛在化算力网络。提升算力网络支撑能力。加快建设长沙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支持打造一批“千兆城市”。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开放省级骨干节点的网络宽带,完善网络结算机制,降低通信成本。通过制定优惠合理算力价格,提升算力综合服务水平,为更多的应用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算力服务。提升中小城市数字服务水平。增强中小城市网络基础设施承载和服务能力,推进应用基础设施优化布局。推进云资源池等应用基础设施向中小城市下沉和中小城市云、网、边深度融合,全面集成算力资源。
(三)加快打造国际领先的算法创新中心。加强先进算法研究。支持省内高校开展数学基础、核心算法等基础研究开发,突破一批高端算法。加快湘江实验室建设,打造国际一流的先进计算实验室。加快算法领域产业学研用合作,建设省算法研究与应用对接公共服务平台。培育算法创新生态。加快算法创新载体建设,营造一流的算法创新氛围。围绕“3+3+2”先进制造业集群、超高清视频、生物种业、北斗规模应用等4大领域,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推广效应的算法产品,形成一批国际领先的算法应用实践案例,打造从理论算法研究到行业转化应用的活跃创新生态。加强关键软件研发。组织开展关键技术攻关,突破一批基础软硬件和新兴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支持省内软件企业搭建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生态圈,提高系统集成、软件开发和运维保障等产业配套服务能力。加强先进信创计算产品开发。大力发展数据中心服务器及GPU、SSD等先进信创计算产品,支持基于鲲鹏技术路线存储产业落地及应用。支持省内先进信创计算产品供应商参与国家“东数西算”战略。
(四)完善数据治理体系。进一步挖掘数据资源、放大数据价值。加强数据资源收集应用。聚焦智能制造、智慧城市、智慧农业、智慧交通、智慧旅游等重点领域,不断拓展算力应用场景。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加强政务、公共数据共享,建设统一开放共享的服务平台,按照“管运适度分离”原则,创新运营模式,推动应用创新。加强政企数据共享,建立健全政企数据融合标准和对接机制。促进数据有序流通。研究制定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地方标准,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流动安全管理制度,推动数据使用者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安全有序推动数据流通应用。支持湖南大数据交易中心、社会化数据服务机构规范化发展,培育一批优秀数据服务商和数据交易市场主体。
(五)推动算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发展。全面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助力信息通信行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大力推动绿色数据中心创建、运维和改造,推广安全绿色全闪存储、制冷系统节能、新型机房精密空调等技术,推动新型数据中心向新能源发电侧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增强数据中心绿色管理能力,深化新型数据中心绿色设计、施工、采购与运营管理,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等方式,对高耗低效的数据中心加快整合与改造。新建大型、超大型数据中心要达到绿色数据中心要求,绿色低碳等级达到4A级以上。
(六)增强算力安全保障能力。牢牢守住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经济安全底线。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设安全态势监测、流量防护、威胁处置等安全技术手段能力,面向数据中心底层设施和关键设备加强安全检测,防范化解多层次安全风险隐患。强化数据资源管理。探索算力设施承载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强化企业数据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加强多方安全计算等数据安全关键技术创新突破与推广应用。积极做好各类网络数据安全协同处置,及时消减数据安全重大隐患。提升新型数据中心可靠性。对承载重要信息系统以及影响经济社会稳定运行的数据中心,增强防火、防雷、防洪、抗震等保护能力,强化供电、制冷等基础设施系统的可用性,提高新型数据中心等算力基础设施及其业务系统整体可靠性。
五、建设拥有核心竞争力的科创动力支撑体系
(一)优化区域创新格局。引导创新资源优化布局,构建以长株潭为核心,以重点城市为拓展,向县域和园区延伸的全域创新体系。打造长株潭国家区域科技创新中心。以强省会战略为指引,高水平谋划湘江科学城,集中布局一批大学研究基地、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加快推进岳麓山大学科技城建设,协同打造湘江西岸科创走廊和湘江东岸先进制造业走廊,辐射带动全省乃至中西部地区发展。建设省域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支持衡阳建设高水平国家创新型城市,支持岳阳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加快推进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推动创新资源向县(市)和园区辐射延伸。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创建国家创新型县(市)。以“五好”园区创建为导向,推动重点园区建设创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园区创新发展水平。
(二)建设高能级创新平台。布局建设一批标志性创新平台,构建多层次、多领域、多元化的创新平台体系。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聚合岳麓山种业创新中心等国内外优势力量,对标国家实验室建设岳麓山实验室。加快岳麓山工业创新中心建设,搭建产品设计研发、试验及检验检测等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组织开展公共创新服务和共性技术联合攻关。在战略性稀有金属矿产高效开发与精深加工、先进运载装备与材料等优势领域争创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在工程机械、智能网联汽车等领域争创和建设国家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推动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优化重组。推动省内创新平台优化升级。推进省重点实验室优化提升。整合省内算力、算法和算据等领域创新资源,推动组建湘江实验室。以生命健康领域为重点,加快建设芙蓉实验室。加快军民科技融合协同创新,推进湖南先进技术研究院建设。加快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动大飞机地面动力学试验平台建设,推进力能极端实验装置、航空发动机风洞实验装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的预研。
(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强化原始创新能力培育,瞄准技术制高点抢占先发优势,争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引领者。加强关键共性技术攻关。面向国家重大需求和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关键环节,滚动梳理卡脖子技术、反遏制技术、杀手锏技术、颠覆性技术“四张清单”。以“十大技术攻关项目”为示范,部署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加强前沿原创引领技术突破。健全“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积极承接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围绕省内主导优势产业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攻关计划项目。在种业、材料、信息、生物、光学、航空航天等方向超前部署一批长期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加强创新型技术的转化与应用。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进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积极推广低碳、节能、清洁生产和资源利用等技术、装备和产品。支持企业加强设备更新和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建设绿色工厂。
(四)培育壮大创新主体。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注重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发挥领航企业、“链主”企业引领作用,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研发机构与专利平台,引导企业承担重大科技项目。深入推进科技型企业“十百千万”培育工程,大力孵化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实施企业科技特派员计划。推动国企国资创新发展。加强企业创新政策支持。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实行优惠政策,推进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全覆盖。实施企业研发奖补政策,加强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常态化管理,对科技型企业给予倾斜支持。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
(五)引聚和培育创新人才。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行业人才评价和引进机制,引进和培养一批科技研发人才、高技能人才,打造国家重要人才中心。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以“芙蓉人才行动计划”为指引,实施“三尖”(顶尖、拔尖、荷尖)创新人才工程。实行靶向引才、专家荐才、柔性引才。优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扩大用人单位在编制使用、职称薪酬、岗位设置等方面的自主权,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简化科技项目验收程序。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分类评价体系。提升人才保障服务水平。加强省市人才优惠政策协同,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高效便捷集成服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人才服务便捷化、专业化、精准化水平。推进长株潭人才一体化发展。畅通传统劳动力和人才流动渠道,健全技术技能评价制度。
(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支撑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更多的原创成果走出实验室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打造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基地。加强科技成果转化载体建设。依托潇湘科技要素大市场,逐步打造覆盖全省、分层分级的区域性科技要素市场体系。大力发展综合性、专业化中试基地,加大对专业化孵化载体的培育力度。畅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链条。加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首轮流片、软件首版次应用推广和支持力度。制定完善有利于科技成果本省转化的奖补激励政策。全面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尽职免责制度。
(七)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培育创新文化,加大创新投入,营造崇尚创新、保护创新、人人创新的氛围。推进科技创新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法规政策体系,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加快科技管理职能转变,构建更加符合科研规律、更加宽松自主的科技管理体系。加强作风学风与科研诚信建设。完善科技研发和应用风险评估机制,加快推动科技伦理治理方式转型。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积极探索有利于激励创新的知识产权归属制度,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布局建设一批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加快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引导各类创新主体在关键前沿领域加强自主知识产权创造和储备。创新发展科技金融。全面推行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改革,积极推动股权投资引导基金改革试点,设立湖南天使投资引导基金(含种子、天使风险投资基金)。推动一批科技创新企业上市。推动科技开放合作。加强与“大院大所大企”合作共建。支持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走出去开展科技合作,积极引进国际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跨国企业来湘共建创新平台。加强与粤港澳大湾区、长三角、京津冀等区域创新资源的对接合作。
六、环境影响评价
(一)环境影响分析依据。为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生态安全,从决策源头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论证规划方案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现状调查与评价。湖南省地处我国大陆第二级与第三级阶梯的交接地带,以山地、丘陵为主。境内河网密布,分布有洞庭湖和湘、资、沅、澧四大水系。矿产资源种类多,分布面广,是著名的“有色金属之乡”和“非金属矿之乡”,锑、钨、锰等有色矿产储量居全国乃至世界前列。植被繁茂,植物种类丰富,珍稀树种多。为大陆性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年平均气温在16-19℃,平均降水量在1200-1700毫米之间。主要自然生态系统类型为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土地资源总量丰富,类型齐全。规划包括整个湖南地区,规划实施的限制性因素主要有: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减少等生态环境限制性因素;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重要湿地等生态敏感区限制性因素;用地特别是耕地资源等国土制约因素。
(三)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本规划与《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规划有效衔接,符合国家对湖南发展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定位,与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等要求相符合,对支撑湖南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规划实施可能会对我省部分区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主要体现在资源占用、生态影响和污染排放三个方面。“三力”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消耗一定的土地、通道、能源等资源。“三力”基础设施建设可能涉及部分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等环境敏感区,可能对局部地区资源承载力产生影响。“三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产生的废气、污水、噪声和固体垃圾等污染物,如未得到妥善处理,可能会对周边大气、水等生态产生一定影响。通过严格落实规划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加强“三力”基础设施节能环保和风险防控能力,规划实施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可控。
(四)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优化项目规划布局。充分考虑“三力”基础设施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重要湿地、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生态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严守三条“红线”,按照“保护优先、避让为主”原则,择优选择布局方案,尽可能降低对环境的影响。严格建设运营管理。按照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基本原则,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严格管理“三力”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的环境质量底线,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做好水土保持和生态环境恢复工作。在项目建设期,关注地表水、地下水、取弃土场的污染;在项目建成后,及时复绿、复垦,恢复临时用地;在项目运营期,关注运输产生的大气和噪声污染,防范水环境风险。促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三力”基础设施建设节地节水水平。加强对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优先利用存量用地,高效实施土地综合开发利用。采取综合节能与效能管理措施,提高“三力”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和技术装备现代化水平。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实施效果跟踪评估,开展阶段性环境跟踪监测。本规划提出的项目将在前期工作阶段做好环境影响评价,严格履行环评法定程序,做好环评公示并充分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充分吸纳相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成果,并将有关环评结论作为后续建设实施的依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环保措施,降低对环境和公众生活的不良影响。
七、实施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要发挥牵头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强化“三力”支撑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分领域具体实施方案。各级各部门要抢抓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机遇,统筹各方资源,建立工作清单,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加快推进全省“三力”基础设施建设。各市州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有序推进规划实施。
(二)强化要素保障。加大财政资金对“三力”建设的投入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三力”建设,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对“三力”重大工程项目,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在土地、网络、电力、能耗排放指标及市政配套等方面做好保障。建立健全支持“三力”技术创新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优化人才政策、奖补政策。
(三)强化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将规划确定的相关任务纳入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人和进度要求,定期调度通报进展情况;及时把握“三力”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妥善应对,加快解决。建立健全“三力”评价指标和统计体系,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四)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作用,建立健全统一协调的信息发布机制,全面解读规划目标和重点任务,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调动各方面力量。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三力”建设的阶段性成效,总结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各级宣传部门要综合运用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三力”建设浓厚氛围。
附件1
湖南省电力支撑能力提升行动方案
(2022—2025年)
电力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助力“双碳”目标顺利实现的重要路径,根据省政府“三大支撑八项重点”部署,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电力发展适度超前,全省电力稳定供应能力2025年达到6000万千瓦。绿色低碳发展成效显著,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25年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的13个抽水蓄能电站今年内全部核准启动建设,到2030年全省抽水蓄能装机达到2000万千瓦。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特高压电网形成2交2直的对外联络通道,主干网和配电网不断完善,长株潭配电网达到国家中心城市标准。电力服务水平明显提升,长株潭“获得电力”指数达到国内一流水平。煤炭储备能力明显提高,天然气供应保障基础更为夯实,以电为主的能源支撑体系进一步健全。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实施电力稳定供应能力提升行动
确保“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电力稳定供应能力400万千瓦以上,到2025年,全省电力稳定供应能力达到6000万千瓦,有力支撑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
1.夯实保障性电源基础。充分发挥火电调节性强、可靠性高的优势,确保华电平江电厂2022年底前投产、国能岳阳电厂2023年底前投产。加快建设长安益阳电厂、大唐华银株洲电厂、陕煤石门电厂3个煤电项目和湘投衡东燃气电厂、华电长沙燃气电厂、华能湘阴燃气电厂3个气电项目。积极争取贵州大龙电厂、鲤鱼江A厂灵活送电湖南。到2025年,全省支撑性煤电和调峰性气电装机规模达到3300万千瓦左右。
2.扩大外电送入规模。加快荆门-长沙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建设,确保2022年底前投产。推动祁韶直流尽早满功率运行,争取甘肃送端配套煤电尽快建成投运。积极推动雅江直流四川送端尽快具备800万千瓦满功率送电能力,确保按50%送电能力分电湖南。加快推进宁夏至湖南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2022年获国家核准并开工建设、“十四五”末建成投产具备800万千瓦送电能力。积极推进第三回特高压直流入湘前期工作。研究与广东电网通过背靠背直流方式加强联络,推动湖南电网由国网末端转为国网、南网互济运行的“桥头堡”。
3.提升电力应急备用能力。按照最大负荷的一定比例配置应急备用电源和调峰电源,适度提高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和不可中断用户高占比地区的配置比例,到2025年全省应急备用电源达到270万千瓦以上。在有规模热(冷)负荷的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空港新区等区域因地制宜建设背压式燃煤热电联产项目或分布式天然气冷热电三联供项目,积极推广用户侧分布式智慧综合能源。开展系统安全保供评估,建立煤电拆除报告制度,符合安全、环保、能效要求和相关标准的合规煤电机组“退而不拆”,关停后作为应急备用电源。加强应急备用电源管理,研究制定支持保障政策,科学认定和退出应急备用机组,做好设备维护和燃料供应保障。完善电力应急响应体系和电力设备在线监测系统,扎实做好大面积停电、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联合演练。
4.加强煤炭储备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岳阳、华容煤炭铁水联运储备基地建设,加快建成永耒、娄底、新化和桃江等煤炭储备基地,提升煤炭储备和应急调剂能力;鼓励省内电厂利用有利条件,推进多式联运型和干支衔接型储煤基地建设。实施统调电厂迎峰度夏度冬电煤储备融资贷款计划。到2025年,煤炭储备能力明显提高,为全省保障性煤电稳发满发提供坚实保障。
5.筑牢天燃气供应保障基础。统筹推进“气化湖南工程”战略,加快建设新粤浙广西支干线,大力提升广西海气入湘的引入力度;有序建设省内输气管网,重点完善湘西、湘南、湘中地区支线管道。加快政府及城燃企业储气能力建设,提高战略性储备和应急调峰能力。到2025年,管道总里程达到4600公里,储气能力达到4.8亿立方米,天然气供应渠道稳定可靠,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及调峰气电运行提供坚强的气源保障。
(二)大力实施电力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在保障电力安全可靠供应的基础上,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风电、光伏发电装机规模2025年达到2500万千瓦以上、2030年达到4000万千瓦以上,抽水蓄能电站装机规模2030年达到2000万千瓦,助推全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
1.大力发展风电、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推动风电和光伏发电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市场化发展。在风光资源禀赋较好、具备建设条件的地区,探索布局一批多能互补清洁能源基地;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推进一批”的思路,推动省内风电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积极探索“光伏+”模式,因地制宜建设一批林光互补、渔光互补和农光互补等集中式光伏。支持分布式光伏就地就近开发利用,加快推进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试点的12个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积极推动增量配网、工业园区、公共机构、商场等分布式光伏和屋顶光伏开发,鼓励分布式光伏与交通、建筑、新基建融合发展。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可再生能源消纳水平。
2.加快建设抽水蓄能电站和新型储能。加快平江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力争2025年投产1台机组、2026年全部投产。推动安化等13项已纳入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十四五”重点实施的抽水蓄能电站开工建设。研究常规水电站梯级融合改造技术,探索新建混合式抽水蓄能可行性。积极发展电化学储能,优先在新能源消纳困难地区建设一批集中式共享储能项目,引导电源侧储能规模化应用,积极支持用户侧储能发展,围绕终端用户探索储能融合发展新场景。
3.积极推动水电深度挖潜和其它清洁能源发电。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鼓励有条件的水电站扩机增容,重点推动五强溪水电扩机工程建设。积极推进在运水电站优化升级,持续推进老旧电站设备改造与技术升级。因地制宜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稳步发展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继续做好桃花江、小墨山核电厂址保护工作。到2025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规模达到150万千瓦左右。
4.积极推动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全面梳理煤电机组供电煤耗水平,结合不同煤耗水平煤电机组实际情况,探索多种技术改造方式,分类提出改造实施方案。对供电煤耗在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的煤电机组,加快创造条件实施节能改造,对无法改造的机组逐步淘汰关停或视情况将具备条件的转为应急备用电源。鼓励现有具备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开展供热改造,替代并关停采暖和工业供汽小锅炉。存量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应改尽改,优先改造新能源外送和就地消纳调峰需求大的地区的煤电机组。积极探索煤电与可再生能源、储能的一体化开发、运行模式。到2025年,争取全省火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下降至300克/千瓦时以内,火电综合调节能力达到60%以上。
(三)大力实施新型电力系统构建行动
加快构建坚强可靠智慧、源网协同互动的新型电力系统。到2025年,特高压电网形成“2交2直”对外联络通道,主干网和配电网不断完善,长株潭配电网达到国家中心城市标准。
1.构建坚强高效主干网架。增强500千伏西电东送和南北互济输电通道,建成湘东“立体双环网”、湘南“日”字型环网、湘西北环网和湘北环网,实现500千伏电网市州全覆盖。构建形成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绿色低碳的220千伏电网,实现全省区县全覆盖,形成“分区清晰、结构典型、运行灵活”的供电格局,电力系统运行效率和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清洁能源优化配置和消纳能力显著增强。
2.提升配电网支撑保障能力。推动配电网向智能化、数字化、主动化方向转型。按照差异化发展策略,推动全省配电网提档升级。着重提高中心城区电网可靠性和智能化水平,满足多元用户接入需求,建设与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长株潭一流城市配电网。继续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助力乡村振兴战略,提升全省农村电网整体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全省电网韧性、弹性和自愈能力大幅提高,形成结构合理、绿色智能、经济高效的现代配电网。
3.发展综合智慧的用电模式。培育新型用电模式,积极推进综合能源服务。在产业园区、大型公共建筑、工业企业、商业综合体等用电集中的区域,大力培育负荷聚合商。鼓励在增量配电网区域开展源网荷储一体化示范。探索建设储能设备、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设备与电网友好互动的虚拟电厂。建立健全电力需求侧响应交易平台,引导用户侧可调节资源以及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运营商、综合能源服务商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需求响应示范。
4.推动电力系统数字化转型。依托先进量测、5G通信、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形成全面覆盖电力系统发、输、配、用全环节,及时高速感知、准确传递信息的数字化信息感知与传输系统。推动电网数字化改造,建设智能电厂,加快电力生产、传输、消费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充分发挥全省能源大数据智慧平台作用,完善全省能源信息管理系统,支撑电力行业数字化管理,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四)大力实施电力运行水平提升行动
打造智慧高效电力调度体系、创新调度运行的工作机制,确保现役电源稳定供应,提升系统整体运行水平。
1.打造智慧高效电力调度体系。完善市场环境下电力调度机构工作规范,确保电力调度机构公正中立。加强信息发布,保障调度机构透明度。在保证系统安全运行条件下,进一步深化节能调度。厘清大电网调度与微电网、增量配电网内部调度的权责界限,确保调度顺畅衔接。加快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智能化技术在电力系统的应用,提高调度智能化、自动化水平,探索开展“风光水火储一体化”智慧联合调度,提升新型电力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智能化运行水平和新能源消纳能力。
2.提升电力调度运行监管水平。建立完善煤电项目驻厂联络员机制,现场调度火电企业燃料购买、运输、存储及进耗平衡等情况,全面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存在问题,及时掌握设备运行情况,督促企业自行检修计划、做好设备消缺。完善政企联动储煤机制,提高电厂储煤积极性,确保迎峰度夏、度冬期间电煤储备水平在30天以上,确保电厂稳发满发。建立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推动火电全电量入市交易,及时疏导发电成本,推动火电企业可持续发展。推动小水电集中式管理和智能化运维托管,提升负荷高峰时段小水电的顶峰能力。加强全省风电、光伏发电的出力预测管理,开展风电场抗冰改造,提升风电、光伏发电的电力支撑能力。
3.完善电力供需平衡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健全当前及未来三年的电力供需平衡风险预警机制,滚动更新电力项目年度建设任务清单,形成在建一批、新开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项目格局。密切跟踪气象及电力需求变化,加强电煤储备、发电燃气供应和储备、电网安全可靠供电、有序用电等保障措施,提前谋划电厂设备消缺、水库蓄水和应急方案等工作。建立全省24小时各类电源和负荷运行监测机制,提高电力调度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协同和大数据分析,实现每日负荷精准预测、用电特性精准分析,开展未来三天电力电量平衡情况研判,提前做实电力保供各项措施。
(五)大力实施电力服务水平提升行动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终端用能电气化和智能化水平,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支撑保障强省会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用能需要。
1.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拓宽电能替代领域,推进“电能替代+综合能源服务”,不断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的消费比重,系统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工业制造、交通出行、建筑用能、农业生产、生活消费各领域电气化水平。在钢铁、建材、有色、化工、印刷、造纸、食品等工业领域全面推广应用电炉钢、电锅炉、电窑炉、电加热等技术,开展高温热泵、大功率电热储能锅炉等电能替代。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医院、酒店、写字楼、大型商超、城市综合体等大型公共建筑领域开展老旧溴化锂中央空调机组及燃煤、燃油、生物质锅炉改造,促进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发展。在公共交通、短途物流和机场服务等交通领域大力推进新能源车,引导居民优先购置新能源汽车,持续推进省内千吨级港口泊位岸电设施建设与优化运营。在粮食、蔬果、制茶、制烟、畜牧、水产养殖等农业领域加大电气化技术的宣传推广,提高电气化水平。推广智能家电,实施电炊具替代,提高居民生活电气化水平。
2.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全面推广实现居民用户、160千瓦及以下的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将低压、20千伏及以下高压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将居民用户、实施“三零”服务的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5个工作日以内。加快推进政企协同办电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实现政企协同办电,实行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实现居民用户“刷脸办电”、企业用户“一证办电”,大幅提升办电便利度,在城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供电接入工程投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让办电更省钱。加强配电网和农网的建设力度,强化计划检修管理,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减少计划停电时间和次数,提高电网供电可靠性。到2025年,长株潭“获得电力”指数达到国内一流水平,城市停电时间减少到1小时以内,农村停电时间较“十三五”末再下降40%以上。
3.加快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优化城乡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推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充(换)电网络全覆盖,因地制宜布局换电站,切实提升公共充(换)电服务保障能力,加快形成“适度超前、快充为主、慢充为辅”的公共充(换)电网络。对既有老旧小区实现配电网增容改造,加快推进居民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安装。鼓励开展储能和充电桩一体化项目试点示范。加快智能有序充电、大功率充电、无线充电等先进技术的研发应用。加快推进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与跨平台、多渠道支付结算,提升充电的便利性和用户体验。
4.支撑强省会战略落地落实。强化长沙电力保供能力,加快在长株潭都市圈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电化学储能电站、抽水蓄能电站,合理布局风能、太阳能,探索发展氢能产业,打造智慧能源创新区,提升城市供电能力和应急保障能力。实施长沙电网建设“七大行动”,加快建设国际一流、绿色低碳的现代化新长沙智慧电网,力争到2025年长沙电网供电能力达到1500万千瓦,供电可靠率提升至99.99%,电力营商环境国际一流,电网智能化水平、运行管理水平、装备水平达到国际领先,率先建成新型电力系统“长沙样板”。支持长沙加快推进充电桩建设,到2026年全市公共充电桩保有量达到4万个左右。
5.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农村生物质能、太阳能、风能资源丰富的优势,积极发展农村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利用,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大力推进乡村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利用。积极推动农村“户用光伏+储能”,支持自发自用、余量上网。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加快消除农村电力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乡村电气化水平。建设支撑大规模分布式可再生能源接入消纳和乡村电气化水平提升的城乡配电网。引导电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全力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六)大力实施深化电力体制改革行动
加快推进统一开放、公平公正、竞争有效的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优化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完善电价形成机制,推动各类电源健康可持续发展。深化配售电业务改革,提升配售电业务市场活力。
1.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加强与国家市场、区域市场的协同运行。规范完善电力中长期交易机制,丰富交易品种,提升交易灵活性和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质量。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推动用户侧参与电力现货交易。完善电力中长期、现货和辅助服务交易有机衔接机制,探索容量市场交易机制。丰富辅助服务交易品种,建立健全调峰、调频、备用辅助服务市场。推动新型储能、负荷聚合商、虚拟电厂、用户可调节负荷资源等参与辅助服务。明确储能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支持储能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推动经营性用户用电计划全面放开,允许制造业企业全部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赋予增量配网、地方电网、微电网、分布式电源、储能和负荷聚合商等新兴市场主体参与电力交易资格。做好优先发电制度与市场机制的衔接,逐步建立与电力现货市场相适应的优先发购电机制。统筹优化电力市场运行与电网调度运行,做好市场化交易与调度运行的高效衔接。
2.持续深化电力价格机制改革。持续深化水电、煤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气电、抽水蓄能和新型储能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支持分布式清洁能源发电自发自用和就近利用的电价机制。探索建立覆盖应急备用电源的容量成本回收机制,完善支持煤电灵活性改造的价格政策。加快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提升输配电价机制灵活性,进一步完善增量配电网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推进居民、农业用户外的其他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建立健全与市场电价水平动态联动的保底供电价格机制。完善分时电价、居民阶梯电价制度。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完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电价政策。
3.进一步深化配售电业务改革。完善售电主体信用监督体系,规范电力零售市场秩序,健全售电主体注册和退出机制,推动售电主体参与各类市场交易。明确增量配电企业的电网企业地位,完善配电区域划分、存量资产处置、配电网接入(电网互联)、电源接入、调度关系、公平交易等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增量配电网行业标准体系。鼓励增量配电企业开展综合能源服务等增值业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建立工作专班。各市州、县市区对本地电力支撑行动实施工作负主体责任,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明确的任务分工抓紧制定实施计划,加强地区、部门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对电力支撑行动相关项目细化工作流程,落实工作责任,简化相关手续的办理流程,优化能源建设、用电报装及电力接入工程审批程序。按照依法依规、特事特办、急事快办的原则,开辟绿色通道、实施并行办理,加大用地、用林、用水等要素的保障供给力度,持续优化建设环境,加快推动项目建设。
(三)强化建设管控。建立电力项目建设承诺制,经核准在建和新增的火电、水电、风电、光伏发电等电力项目承诺开工及建成投产发电日期,保障性火电要签订“项目所在市州政府、项目投资主体、电网企业”三方目标责任状。对逾期项目实施扣除违约金、纳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惩罚措施。对事关电力保供的重点项目实施按月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委派专人进驻现场协调解决问题,确保项目按期投运。
(四)强化宣传考核。各级宣传部门要加大电力支撑行动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关心、支持、推动电力支撑相关工作,形成强大合力。要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工作部署、责任分解、督查问效、整改落实的闭环链条,将电力支撑行动实施情况纳入年度考核评价和真抓实干督查激励范围,对具体行动进行监测评估。强化日常监管和责任监督,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加强电力安全监管,推动电力领域安全生产。
附件:
1—1.电力支撑行动重大项目表
1—2.电力支撑三大标志性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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