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2GW+风电185MW!广东肇庆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出炉(见原文)
国际能源网(微信号:inencom)获悉,8月16日,广东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肇庆市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指出,要因地制宜审慎发展符合环保条件的风电场项目;合理有序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等。另外《通知》还部署相关发展目标,例如到2025年,能源供应更加稳定可靠,能源结构更加优化,能源利用更加高效,能源产业更加集聚发展,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
原文如下: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期,也是肇庆市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肇庆市要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能源高质量发展为主题,推动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根据《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肇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总体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发展现状
“十三五”以来,肇庆市以推动能源革命为主线,积极扩大清洁能源利用,大力推动能源科技创新和能源产业发展,较好完成了能源发展的主要目标,有力支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能源供应能力稳步增强。随着中电四会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40万千瓦)、广东大唐国际肇庆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42万千瓦)两家天然气发电企业于2018年相继建成投产,目前全市电源装机容量约达335.8万千瓦(其中,煤电和气电237万千瓦、可再生能源87.7万千瓦)。
——能源基础设施不断完善。新建滇西北至广东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和昆柳龙直流工程广东肇庆段线路项目及肇庆电网输变电工程项目,“十三五”期间形成以500千伏砚都站、玉城站为供电中心的220千伏电网目标网架,以及110千伏高压配电网分区供电、互相支持、坚强可靠的电网结构;全面推进充电设施网络布局,建成充电桩约1400个;新建怀集闸岗、封开和德庆官圩三座LNG储备站,形成内外联通、统一调配的天然气供应网络,2020年全市城镇供气管网约为1219公里,国家管网主干管网约293公里。
——节能降耗工作成果显著。“十三五”全市单位GDP能耗完成省政府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进一步落实“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改造政策,加快推进工业园区高污染燃料锅炉淘汰和清洁能源改造升级,2020年,全市天然气累计消费量约26.76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5.6%,“煤改气”政策效果显著。
——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调整。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占比由2015年的44.4%、15.1%、5.0%、35.4%调整为2020年的32.2%、13.8%、33.8%、20.0%,煤炭占比下降12.2个百分点,天然气占比提高28.8个百分点。2020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等电源装机容量比重达到75%,比2015年提高34.6个百分点。
——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取得一定进展,已初步形成整车开发、关键零部件生产配套、推广应用等全面发展的新格局。新能源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主要分布在端州区、高要区和肇庆高新区等东南板块,2020年实现工业总产值297亿元,拥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65家,其中产值超10亿元企业7家,创新资源较丰富。
——能源体制改革推进深入。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引导工业园区等大电力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加强城市管道燃气配气价格监审,建立和完善与气源价格联动调整机制,扩大天然气利用量,降低其利用成本。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耗能行业能耗占比大,产业结构重型化加大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压力。二是油气供给能力相对不足,油品配送方式单一,燃气管网尚未全部与主干管网连接,制约肇庆市建设燃气热电项目和“煤改气”工作的推进。三是风、光等可再生能源资源有限,天然气利用成本较高,清洁能源发展空间有待进一步拓展。四是能源信息统计、测算及预测预警机制不够完善,制约能源领域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第二节 发展环境
国际能源供需格局深刻调整,能源技术创新不断加快,可再生能源正在成为全球能源供应新增长极。随着全球经济的深度调整以及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特别是新冠疫情更是加剧了全球经济风险,对能源产业发展及能源供应安全带来巨大的冲击。在广东省经济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肇庆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战略腹地和枢纽门户,能源结构向清洁低碳化转型加快,能源转型变革、高质量发展面临良好机遇。同时,高耗能产业发展会带来能源效率低、高碳排放以及生态环保等诸多能源问题,能源发展存在一些短板和瓶颈。从国内外环境和肇庆市自身条件来看,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具有有利条件,也面临一些不利因素。
(一)发展机遇。
1.能源供需格局相对宽松。
能源资源探明可采储量稳步增长,能源生产加工能力不断提高,能源供需差异仍将持续扩大。国际国内能源市场总体供需形势宽松,新能源利用成本趋于平价,有利于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条件。
2.绿色低碳发展成为共识。
国家提出2030年碳达峰、2060年实现碳中和,粤港澳大湾区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开放共享”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有利于抓住机遇加快开发利用光伏、风电、储能等清洁能源,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迈上新台阶。
3.能源技术创新步伐加快。
围绕新能源、新材料等能源技术创新进入高度活跃期,肇庆市依托风华高科等优势企业,整合优势科技力量与创新资源,培育高端能源技术装备制造能力,提升能源产业技术竞争力。
4.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推进。
国家和广东省按照“放开两头、管住中间”总体思路,积极稳步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加快构建充分竞争、公平有序的能源市场体系,有利于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降低能源利用成本,促进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破解能源发展体制机制瓶颈。
(二)面临挑战。
1.能耗“双控”面临压力。
随着布局的省级重大能源项目建成投产,能源需求大规模增长;新建、扩建燃气电厂和集中供热项目面临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压力。
2.能源发展约束因素趋紧。
节能减排、碳达峰等政策要求更加紧迫,高耗能产业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加剧资源环境约束矛盾;土地利用、建设空间、拆迁安置等社会问题,加大能源项目建设难度。
3.高端能源技术人才缺乏。
能源高质量发展对高端技术人才提出了更高要求,人才结构仍以满足传统工业生产为主,相对缺乏高端能源科技研发和制造创新人才,制约能源科技创新发展。
4.能源供应外部条件不稳。
全球地缘政治关系日趋复杂、国际能源价格大幅震荡、能源治理体系加速重构,增加用能方式升级成本和能源供需趋近形势,加剧能源资源供应外部条件的不确定性,对肇庆市能源供应保障带来较大安全风险和隐患。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积极推进能源“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紧密结合“双区”驱动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和智慧高效转型为主线,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能源供应布局和结构,完善能源储运输配体系,加强能源运行调节管理,全面提高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全面优化能源发展机制,培育能源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能源保障;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港澳所需、广东所能”,聚焦“肇庆所优”,携手粤港澳大湾区其它城市,共建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清洁低碳与安全可靠相互支撑。以清洁低碳能源利用为能源结构调整的主攻方向,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利用水平,合理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夯实能源安全保障底线,着力补齐产供储销体系短板,构建安全稳定的能源保障体系。
——坚持智能创新与体制改革相互促进。以风华高科等优势企业为基础,加强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着力突破重大关键能源技术。以能源科技创新驱动能源产业升级和体制改革,创新能源发展商业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推动能源治理体系现代化。
——坚持科学供给与合理管控相并重。科学合理制定能源发展目标指标,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和布局,推动能源供应多元化。强化项目管理,实行项目年度计划动态管理,按照“工作扭住项目干、资金跟着项目走、要素围着项目转”的要求,加快建设一批能源项目。实施能源效率变革,科学管控低效用能,合理保障民生用能,加强能源需求测管理,全面提高能源利用综合效益和效率。
——坚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发展相结合。依托能源科技研发、产业制造和重大能源工程优势,不断提升能源技术水平,完善能源研发、生产、应用、服务全产业链,形成能源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协同发展的新局面。
——坚持生态优先原则,推动绿色发展。将“三区三线”作为发展绿色能源项目不可逾越的红线,合理有序建设集中式光伏项目,因地制宜、审慎发展符合环保条件的风电项目,严格按照生态保护要求建设各类绿色能源项目。
第三节 发展定位
“十四五”期间,立足肇庆市作为粤港澳大湾区西部生态屏障、制造新城要求,以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和智慧高效转型为主线,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区域和产业基础优势,着力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慧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努力创建肇庆市成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肇庆新能源产业基地,完善优化电网、油气管网、新能源交通服务网络等三大能源运输网络,鼓励谋划建设能源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绿色能源网络平台、能源金融服务中心、可再生能源集控中心等多个“互联网+”智慧能源服务平台。
(一)创建两大能源基地。
1.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
中国共产党肇庆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提出“推进抽水蓄能、电网升级改造、风光储一体化等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建设,发展绿色能源产业,有效保障能源供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绿色转型发展,全面落实能耗双控约束目标,推动能源结构优化调整,推进重点行业和重要领域绿色化改造,不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依托西电东送500千伏8组线路通道及粤西片接入点,大力发展光伏发电项目、储能电站,有序发展风力发电项目,推动风光储一体化等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建设,同步加快电网升级改造,并加快建设广宁浪江抽水蓄能电站、肇庆鼎湖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肇庆大旺热电联产二期项目和德庆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加快推进肇庆高要二期金淘天然气调峰发电项目、德庆500千伏变电站核准动工,积极开展肇庆粤桂天然气热电联产、广宁长滩抽水蓄能电站、封开谠山抽水蓄能电站、德庆石曹抽水蓄能等能源项目的前期工作,谋划建设肇庆市第四座500千伏变电站,力争建设成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的绿色能源基地。
2.肇庆新能源产业基地。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审慎发展符合环保条件的风电场项目,大力拓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场景,有序推动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重点推进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项目、四会环保热力发电扩建项目等工程。加快储能项目建设,推进广宁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推动封开谠山、广宁长滩、德庆石曹等三个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展可研、勘探等工作,争取早日具备建设条件,有序推进怀集太平岭抽水蓄能选址和茅坪抽水蓄能选址、高要活道抽水蓄能选址的前期工作;推动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试验检测、监控运维、梯次利用等技术研发应用,建设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探索储能、电网和用户需求融合发展新场景。推动肇庆新能源汽车产业迈向千亿产业集群发展,依托以高新区为核心建设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契机,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建设,结合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形势,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打造整车装备千亿产业链。
(二)优化三大能源运输网络。
1.电网。优化完善主网,提升配电网可靠性和灵活性,加快构建适应大规模新能源接入并满足分布式能源“即插即用”要求的智能电网,提供优质、差异化、多元化的供电模式,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对高可靠性供电需求。
2.天然气管网。推进(四会石狗门站、封开县门站、水南门站、马安门站、凤村门站、马圩门站)6座门站建设,规划在高要区新建高中压调压站3座,在四会市新建高中压调压站3座,在广宁县区域内新建高中压调压站3座,在怀集县区域内新建高中压调压站3座,在封开县区域内新建高中压调压站8座;2023-2025年在鼎湖区、肇庆新区西江沿岸建设一座LNG应急安全储备站,总容量容积为6×104m3,形成以西气东输二线广南直线作为主要气源,LNG作为补充气源的多气源供气格局。
3.新能源交通服务网络。推进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主要依托公交首末站场及夜间回车场,建设公交充电站;优先在车流大、路网密的片区就近布点社会公共充电站;在住宅小区、各单位办公场所、社会公共停车场,合理分散建设社会乘用车慢充充电桩,建立可转移负荷有序充电、V2G、充放储一体化运营体系。谋划布局和建设加氢站,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试点示范。重点支持油、氢、气、电一体化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
(三)打造智慧能源平台。
充分利用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和云计算技术,依托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基地、肇庆新区新能源产业基地和科创中心、全省性平台、全市性综合平台或企业自建平台,鼓励各地结合实际谋划建设能源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绿色能源网络平台、能源金融服务中心、可再生能源集控中心等“互联网+”智慧能源服务平台。
第四节 发展目标
通过实施创建粤港澳大湾区(肇庆)绿色能源基地、肇庆新能源产业基地,完善优化电网、油气管网、新能源交通服务网络三大能源运输网络,鼓励谋划建设能源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绿色能源网络平台、能源金融服务中心、可再生能源集控中心等能源服务平台,筑牢肇庆市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西部制造新城能源基础,为肇庆市产业发展赋能助力。“十四五”期间,清洁低碳、安全高效、智能创新的现代能源体系建设取得实质进展,至2025年,能源供应更加稳定可靠,能源结构更加优化,能源利用更加高效,能源产业更加集聚发展,主要目标如下:
——能源供应稳定可靠:电力装机容量达到782.9万千瓦,新增447.1万千瓦;天然气供应能力达110亿立方米,储气能力达4480万立方米,能源供应能力更加稳定可靠。
——能源结构低碳转型:能源消费结构中,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占比分别达到23.3%、10.8%、49.4%、16.3%;天然气消费水平占比和可再生能源装机进一步提高,天然气消费占比提高约16.6个百分点,可再生能源装机翻一番以上。
——能源利用集约高效:“十四五”期间,单位GDP能耗预期累计下降约15%,电网综合网损率进一步降低,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能源产业集聚发展:坚持新能源项目开发和龙头企业带动,推进能源产业集聚发展,稳步推进重大能源工程项目建设,逐步建设成为新能源汽车及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加快形成新能源产业集群,能源产业竞争力大幅提升。
第三章 重点任务
第一节 构建清洁低碳绿色能源新体系
(一)积极发展天然气发电。
加快建设肇庆鼎湖天然气热电联产和德庆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大力推进大旺国电天然气热电联产二期、肇庆高要二期天然气调峰发电、肇庆粤桂热电联产等项目建设。稳妥有序推进四会江谷精细化工基地、广宁县产业转移工业园等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建设。结合产业园区发展需求,配置热电联产、分布式能源站项目。到2025年全市天然气发电装机总容量为380万千瓦。
(二)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1.因地制宜审慎发展符合环保条件的风电场项目。
优化已投产的德庆高良风电场、高要活道风电场、广宁螺岗风电场等集中式陆上风电出力,引导企业积极参加可再生能源交易市场。依法依规审慎开发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因地制宜推进新农村建设中配套的分散式小规模风电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分散式风电的指导性新增装机容量约1万千瓦,到2025年全市风电装机规模约18.5万千瓦。
2.合理有序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
大力拓展太阳能光伏发电应用场景,合理有序推动集中式和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分布式光伏发电多领域应用,推动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支持渔光互补、农光互补综合利用示范工程。积极推动广宁光伏发电场,高要区大湾镇光伏电站项目、高要区回龙镇光伏电站项目,德庆县播植、九市、凤村、马圩、悦城镇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怀集县冷坑、中洲、连麦、大岗、梁村等光伏发电项目。推进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项目建设。到2025年全市太阳能光伏发电装机规模约200万千瓦。
3.合理开发利用生物质能。
合理布局生物质发电项目,重点推进广宁县林浆纸综合利用生物质发电(集中供热)项目、肇庆市环保能源发电项目配套项目、四会环保热力发电扩建项目等工程。
4.加快储能项目建设。
加快推进广宁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有序推进封开谠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广宁长滩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德庆石曹抽水蓄能电站项目、高要抽水蓄能电站选址、怀集太平岭抽水蓄能选址和茅坪抽水蓄能选址的前期工作。推动化学储能系统集成、试验检测、监控运维、梯次利用等技术研发应用,建设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探索储能、电网和用户需求融合发展新场景。
(三)大力发展低碳循环经济。
鼓励绿色低碳循环有机融入生产全过程,推进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构建循环型产业体系,提高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加快三废资源化利用,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再制造产业化发展。
推动重点行业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推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通过产业政策调整和低碳技术推广,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节能减排目标实现。
(四)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统筹能源安全保障和环境承载力,禁止新建、扩建煤电项目。加强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和关停淘汰。到2025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按省下达的“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进行控制。
(五)推动煤电清洁高效利用。
按照“安全优先、环保领先、节能先进、经济统筹”的总体原则,充分发挥煤电机组的基础性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作用,统筹推动煤电实施节能降耗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制造“三改联动”,鼓励企业采取先进技术,持续降低碳排放、污染物排放和能耗水平,提供综合服务,实现角色转变,不断提升清洁低碳、高效灵活发展能力。
第二节 提升能源系统抗风险能力
(一)构建能源供应保障新体系。
审慎发展集中式陆上风电场建设,因地制宜发展分散式风电,加快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稳步实施太阳能热发电示范工程,鼓励大型公共建筑及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建设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加快推动广宁浪江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开工建设。大力推进肇庆鼎湖天然气热电联产、德庆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大旺天然气热电联产二期、德庆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二期等项目建设,打造安全、高效、智慧化的现代电力供应系统。到2025年全市电源装机容量达到782.9万千瓦左右。
(二)优化电网建设。
完善肇庆市电网目标网架,形成以单个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的高可靠性供电网络,新增“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肇庆段)”对外联络线路;构建完善220千伏输电网环网或链式结构,每个220千伏环网至少有一回对外联络通道。
1.500千伏主干网架。
重点推进粤港澳大湾区500千伏外环西段工程(肇庆段)对外联络线路、粤西500千伏网架优化Ⅰ期工程(肇庆段)等重点项目,为建设第3座500千伏变电站送出通道打下坚实基础。
2.220千伏电网。
“十四五”期间,新建220千伏变电站7个,重点建设220千伏东华、德城、江滨、夏江、罗屋等重点骨干输变电工程,通过多条220千伏线路与佛山、云浮电网相联,打造坚强、稳定、可靠的输电网架。
3.110千伏电网。
在现有网架的基础上,以220千伏站为区域高压配电网供电枢纽站点,进一步新增110千伏变电站布点,加强110千伏站间联络,建设双回链式环网结构,提升电源点支撑,完善电网结构,保障供电线路可靠性。至2025年,全市共新建110千伏变电站25座,新增变电容量3369兆伏安。
4.35千伏电网。
重点改变目前辐射供电的电网现状,结合35千伏变电站新增布点,形成35千伏电网环网供电结构,完善35千伏供电网架,提高35千伏电网供电可靠性。至2025年,全市共新建35千伏变电站12座,新增变电容量330兆伏安。
(三)提升能源电力系统响应调节能力。
依托火电灵活性改造,光伏、风电和储能项目建设,聚合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可控负荷等负荷侧响应资源,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
(四)完善油气储运体系。
1.完善油气管网体系。
配合省天然气主干管道“市市通”和“县县通”工程,建立多层次、安全稳定的油气储备调峰新体系。
2.完善油品供应体系。
鼓励民间资本建设大容量成品油储备库,优化成品油配送体系,建立企业义务储备,鼓励发展商业储备。对“无站镇”落实加油站规划布点全覆盖,支持地方建设加油站。
3.健全天然气供应网络。
积极配合“全省一张网”工程,重点推动粤西肇庆至云浮支干线项目肇庆段建设,加快建设门站、高中压调压站、多功能气化站等配套项目,促进肇庆市天然气管网与省管网互联互通;完成肇庆市天然气管道“县县通”工程;加快天然气储备设施建设,支持四会市、高要区、鼎湖区等地新建LNG调峰库项目,进一步提高天然气高压管道系统供气保障能力和储气调峰能力,逐步形成内外联通、多源保障、统一调配、互保互供的天然气供应网络。
4.优化布局城镇燃气管网。
优化提升城镇燃气高中压管网设施能力,加强调压站及城镇燃气中低压管道建设连接供应各类用户,提高用气服务质量。
(五)推进新能源交通服务网络建设。
按照“因地制宜、快慢互济、经济合理、适度超前”要求,推进电动汽车智慧充电桩建设,以使用者居住地、驻地停车位(基本车位)、高速公路服务区、停车站(场)配建充换电设施为主体,以城市公共停车位、路内临时停车位配建充换电设施为辅助,以城际、城市充电站为补充,建立可转移负荷有序充电、V2G(车辆到电网)、充放储一体化运营体系。谋划布局和建设加氢站,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站改扩建加氢站,开展燃料电池汽车应用试点示范,创新交通领域能源服务模式。
(六)强化能源安全监督管理。
1.着力提高运行调节能力。
落实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电源的激励机制。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和电力系统调峰机制,提高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下的电力应急响应能力,以“保民生、保公用、保重点”为原则灵活安全错峰避峰,建立规模工业企业有序用电分级管理制度,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用电,限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用电,实现电力供需动态平衡。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重点加强油气长输管道安全,做好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管控工作,完善应急预案管理,加强应急演练。加强能源基础设施领域安全监管,落实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机制,重点抓好加油站等安全运行管理工作;加强输变电设施、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公共区域用电设备等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安全排查;落实小水电站安全监管制度,确保小水电站安全、稳定运行;健全完善电力应急预案,确保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加强氢能储运设施、综合能源站等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监管主体和责任。
第三节 培育新能源产业新格局
(一)打造绿色能源产业示范基地。
积极探索绿色能源产业发展的模式、路径、机制,在开发建设模式、运营管理服务、产业链打造、创新平台搭建、区位布局支撑及示范应用推广等方面进行大力创新和有效突破,形成新能源产业上游原料和关键零部件、中游装备制造及下游应用系统集成的完整产业链条,同时,借助现有的产业基础、产业集群优势,重点发展支撑和保障汽车制造、轨道交通、能源装备等领域高端应用的关键核心材料,培育发展实施先进装备制造、新能源、电动汽车、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战略需要的关键保障材料,持续优化人才、技术、资本等要素配置,力争打造成为全省具有显著引领意义的新能源产业研发、制造、服务和示范应用样本基地,重点推进肇庆高新区新能源汽车智慧小镇建设。
(二)大力培育新能源汽车产业。
进一步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扩大产业规模,提升产业竞争力,全力打造超千亿元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
1.新能源汽车整车。
以肇庆高新区新能源整车基地为龙头,推动新能源汽车整车规模化发展。引导关键零部件产业集聚;重点推进小鹏汽车、宁德时代等项目,积极引导整车企业与关键零部件、材料企业进行合作,提升产业链上下游融合发展水平。
2.关键零部件。
发展一批符合新能源汽车产业链聚集要求、具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在驱动电机、高效变速器等领域分别培育骨干企业,增强关键零部件研发生产能力。
3.智能网联汽车
全力打造集芯片、软件、传感器及终端设备等为一体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化全产业链体系。建设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交通应用示范区,大力加强示范区智能路网建设。
4.充换电基础设施。
加强城市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公交、出租车、环卫、物流等企业可利用自有停车站场建设集中充电站,并鼓励对外提供公共充电服务。积极推动现有和新建公共充电设施自愿接入全省统一的充电设施公共信息智能服务平台,并实时提供运行信息,促进充电设施互联互通。鼓励各类主体依托平台开发充电导航、故障报修、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服务,提高充电服务智能化水平。
5.燃料电池。
支持燃料电池系统及核心部件技术攻关、工程研究和产品开发。支持引进和开发先进氢燃料电池,推进氢燃料电池产业建设。打造形成从电解液、复合聚合物、电解质膜、电池芯、电池壳、电池保护电路、配套充电器到整车电池组产品的一站式能源解决方案产业链。
(三)加快建设能源技术创新平台。
1.开展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行动。
推动整车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关键零部件企业加强合作,在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等领域共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培育发展目录,筛选一批新型研发机构和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作为培育对象,探索新型研发机构运行机制。
2.提升新型研发机构成果转化和企业孵化能力。
探索建立开放共享、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模式,深化与国内外的产学研合作,加大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进一步做长产业链、做强创新链,重点实施新能源汽车重大科技研发专题,汇聚肇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的各个本土新能源汽车上下游企业及高校科研机构的创新优势,打造集技术创新与研发、成果孵化与应用于一体的创新高地。
3.推进肇庆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联盟发展。
吸引新能源汽车整车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关键零部件企业加入联盟,推动联盟向整车制造、关键零部件生产、智能化系统和充换电设施开发等领域延伸,共同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
(四)积极发展智慧能源服务产业。
立足珠三角(肇庆)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开展大旺车网互动示范项目,鼓励能源行业“双创”,建设能源大数据信息管理中心,构建智能化生产运营及决策应用平台,推动各类能源资源协同互动。大力支持智慧用能、能效评价等多个生产性服务业平台建设。探索电动汽车智慧充电设施、智能电表及智能交互终端设备、智能电网、分布式能源、智慧交通、智慧城市融合发展的技术创新,推动智能微网、分布式能源、储能系统等能源新科技攻关及应用平台建设。
第四节 开创能源节约高效利用新局面
(一)着力优化产业结构。
严格执行产业政策,加快新兴产业发展,做大做强现代服务业,加快构建绿色产业体系。
1.推动工业转型升级。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从严控制单位增加值能耗高于本地本行业平均水平的项目。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培育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产业,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和高技术制造业集群。
2.加快新兴产业发展。
培育智慧化、绿色低碳的新业态与新发展模式,壮大生命健康新支柱产业,促进“康养+文旅、农业、林业、中医药、医疗、运动”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鼎湖山神谷、广宁竹海大观、广东华辰玫瑰——寻源谷等森林康养基地。
(二)全面加强重点领域节能。
加快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组织实施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升、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深度利用、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体积利用,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大幅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1.推进工业绿色发展。
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抓好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建设,以信息化手段提高企业用能精细化管理水平。支持重点行业改造升级,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全面提能效环保等水平。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组织开展能耗监察监测,指导企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和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严禁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核准或备案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增加产能项目。
2.推进建筑节能低碳。
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完善绿色建筑激励机制,提高新建建筑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推动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应用绿色建材,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促进全市绿色建筑量质齐升。
3.推进新能源交通动力升级。
全面淘汰“黄标车”,严格执行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限值标准和排气检测标准,禁止对不合格车辆发放《道路运输证》。落实好营运客车报废工作,提高客运车辆实载率。加快电动汽车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
4.推动公共机构节能。
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在路灯照明、公共机构室内照明等领域推广使用LED产品,推动机关单位、学校、医院等实施燃气、供热系统节能改造。组织开展星级酒店、商场和超市能耗限额专项监察执法,指导相关商贸单位实施节能改造。推进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积极推进政府购买合同能源管理服务,探索用能托管模式。公共机构率先使用太阳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
5.推动商贸流通和民用节能。
推动零售、批发、物流等商业服务业建设能源管理体系,建立绿色节能低碳运营管理流程和机制,推动照明、制冷和供热系统节能改造。贯彻绿色商场标准,鼓励商贸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专柜,推动大型商贸企业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推进绿色饭店建设。加快绿色仓储建设,支持仓储设施利用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在居民中推广使用高效节能家电、照明产品,鼓励购买新能源汽车,支持乘用公共交通,大力提倡节能低碳的生活、生产、消费方式。
(三)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
强化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肇庆鼎湖天然气热电联产、德庆工业园天然气热电联产、大旺国电二期天然气热电联产、肇庆高要二期天然气调峰发电、肇庆粤桂天然气热电联产等天然气集中供热项目建设,推动建设天然气储备库、天然气管网以及电网等配套设施,提高集中供热覆盖率,全力提升集中供热服务质量。
(四)强化能源需求侧管理。
通过市场化手段实施需求侧响应,引导用户自主参与调峰、错峰,提高能源系统经济性和运行效率。积极实施电能替代,有序推广工业电锅炉。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机制,建立峰谷电价、阶梯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机制,引导市场化削峰填谷行为响应。开展常态化、精细化的有序用电指导,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提高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能源发电比例。有效引导天然气需求侧管理,完善运行监测预警,优化用气负荷管理,推广节气管理和技术,完善天然气价格管理。
第五节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
(一)深入推进电力体制改革。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电力体制改革部署,积极探索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进一步扩大市场主体规模,积极稳妥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统筹市场和计划两种手段,加快实现以市场手段为主保障电力电量供需平衡。加快培育售电公司等多元市场主体,促进大用户与发电企业、本地与市外电源的直接交易。
(二)优化油气行业发展机制。
1.优化整合城市燃气经营主体。
配合国家油气体制改革进程,落实关于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相关工作,合理调整城市燃气天然气管道输配价格,减少中间供气环节,鼓励利用天然气。稳妥推进天然气“直供”。
2.建设全市燃气一张网。
加快城市高压管网及门站建设,按照“全市一张网、多气源互补、同网同质同价”原则,形成内外联通、多源保统一调配的供应网络;加强对接上游气源项目,整合燃气资源、积极培育和拓展用气市场,加快建设统一规划、调度、管理、安全可靠的燃气供应新格局。
3.加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推进主干管网及城市燃气管网间互联互通工程建设,发挥互联互保作用,保障安全稳定的用气需求。
(三)探索创新能源投资融资机制。
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和能源新技术、新业态发展。积极探索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模式,引进技术先进企业落户、吸收本地资本,建立政府牵头、社会各类资本入股的新能源投资公司,提升行业根植性。
(四)建立健全能源治理体系。
突出规划引领、强化政策协同,更好发挥规划和政策的指导作用,健全能源统计、标准、计量体系,创新能源管理模式,推动能源信息管理系统化、智能化,提升能源信息分析利用能力。
第六节 加强能源运行安全监管
(一)提高能源运行调节能力。
优化发电资源配置,落实优先消纳可再生能源和清洁电源的激励机制。健全需求侧管理和电力系统调峰机制,提高重点时段、突发事件及恶劣天气下的电力应急响应能力,以“保民生、保居民、保重要用户”为原则灵活安全错峰避峰,压减落后产能和散乱污企业用电,保障电力供需动态平衡。完善优先购电、有序用电方案,探索激励型需求响应机制,引导合理用电,确保能源安全可靠供应。
(二)强化能源安全监管。
督促做好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特别防护期安全管控工作,做好油气管道风险点危险源和高后果区安全管控工作,推动管道完整性管理,完善应急预案管理,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加强油品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落实成品油综合整治工作机制,散装汽油销售管理工作以及水上加油站及船用燃油销售企业油品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成品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落实成品油销售、运输、存储企业油气回收系统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油气回收系统正常运行。将加油站、油罐车和储油库作为闭环系统进行管理,加强对油气回收系统的监督检查和检测,推进加油站油气回收在线监测系统建设。
(三)做好电力与油气应急管理。
积极做好电力安全管理,加强公共区域使用电设施安全管理和输电线路消防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公共场所用电设施安全标准,健全完善电力应急预案,制定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动机制。加强关键电力基础设施抗风险能力建设,进行更换高强度电杆、补强铁塔、加装防风拉线、加强杆塔基础等措施。电力应急中心、供电局等部门、电力企业之间建立信息通报机制。构建成品油应急储备体系,推动成品油批发企业落实储备社会责任,做好天然气储备工作,形成保障全市消费需求的储气能力。
第七节 增强能源共享普惠能力
(一)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
始终坚持“人民电业为人民”,聚焦补齐供电服务短板,对照国际、国内领先水平,进一步压减办电时间、简化办电流程、降低办电成本、提升供电可靠性,压缩低压小微企业、高压单电源客户平均接电时间,降低全网中心城区客户平均停电时间,大力推行“互联网+电力服务”,实现企业和居民客户办理所有用电业务“一次都不跑”,全面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持续改善电力营商环境。
(二)提升农村能源利用水平。
扎实推进能源普惠工作,补齐农村能源建设短板,因地制宜开展分布式光伏工程建设,规范化加强农村小水电、沼气等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农村能源开发利用技术服务和管理体系,实现多元化能源供应,推进绿色能源乡村建设。
(三)优化布局能源供应网络。
结合城市建设和油气管网发展,优化布局城市加油站、充电基础设施、液化石油气配送站、综合能源站,建立智慧能源供应网络,引导传统化石能源与新能源融合互补发展。
第八节 加强区域能源合作
(一)推进能源领域全产业链合作。
大力支持企业多领域、多层次、全产业链深度参与国际国内能源贸易、能源科技研发和资源开发。加强与广州、佛山的能源科技合作,对接广州、深圳科技创新走廊,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与智慧能源服务产业,积极引进优质研发机构和人才,增强创新资源集聚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二)加强区域能源管理协同发展。
优化粤港澳大湾区能源发展衔接机制,促进跨区域能源规划、市场、技术、应急等方面的协调合作,保障重大基础设施的合理布局。建立政府牵头、企业合作、社会参与的区域能源发展合作机制,完善能源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提升城市间能源安全管理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四章 环境影响分析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 130-2019)要求,本规划实施的相关环境影响评价及应对措施如下:
按照《广东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和《粤港澳大湾区按照规划纲要》总体要求,以能源安全战略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方向,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为目标,推动能源发展转型升级,以提质、增效、减排为重点,合理制定能源消费总量、煤炭消费减量、单位GDP能耗等目标。统筹优化能源供给结构和产业布局,大力开发利用清洁能源,促进能源行业节能减排,减少能源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前提下,完成省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能源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加快发展可再生能源,提升天然气利用水平,推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能源高效利用,2025年能源消费结构得到进一步优化,与2020年相比,煤炭消费比重下降8.8个百分点,天然气消费比重提高16.6个百分点。
“十四五”期间,充分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做好区域发展规划和能源供需平衡的衔接,认真执行能源项目开发的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控制煤炭消费量,加强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加快利用清洁能源,不断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和生态脆弱区的能源项目建设的生态保护与环境监管,科学规划能源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降低对土地、水资源、生态环境的影响。通过规划实施,到2025年,全市能源发展的环境效益更加凸显,完成各项节能减排指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为肇庆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可靠的能源保障。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筹指导下,建立健全以市发展改革局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各区县级政府和重点能源企业细化落实的能源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加强对能源重大战略问题的研究和审议,强化规划的统筹协调,推动规划顺利实施。
第二节 加强规划实施
积极对接国家、省相关能源规划以及市“十四五”规划纲要,分解落实约束性目标,明确相关主体工作责任,加强目标考核,共同推进落实规划目标和任务。统筹安排项目建设,重点做好能源项目建设用地、环境总量指标平衡,协调能源规划与土地、环保、城乡建设、生态功能区划以及交通、水利等专项规划,做好公众沟通,促进能源项目科学布局和顺利落地。
第三节 加强政策支持
贯彻落实国家和广东省能源领域法规政策,推动及时制定地方配套落实政策。鼓励支持企业和社会资本参与可再生能源、分布式能源、能源节约和清洁能源利用。加大对公益性能源设施建设的财政支持,积极探索节能环保、新能源领域股权、债权融资。制定能源消费“双控”、煤炭减量替代管理、天然气利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分布式能源发展等政策措施。
第四节 加强评估调整
规划实施年度中每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回顾、梳理、评估,结合实施情况对规划项目进行微调。坚持规划中期评估制度,严格评估程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工作,分析规划实施效果,及时查找和解决问题,对规划滚动实施提出建议,根据规划实施和政策调整情况,修订调整能源规划目标和任务,强化能源规划对全市能源改革发展的指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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