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23年电网代购电用户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微信号:wind-2005s)获悉,近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2023年全省电力市场交易有关工作意见的通知》。
《通知》指出,2023年市场交易规模约4000亿千瓦时,包括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电量和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电量。
《通知》还指出:
发电企业:符合市场准入条件的燃煤发电机组全部参与电力市场。按照“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有序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参与市场费用分摊;支持新能源与配建储能联合体参与电力市场。
电力用户:工商业用户全部参与电力市场,暂未直接参与市场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2023年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已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未作为批发用户参与市场,也未与售电公司签订零售合同的,视为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推动虚拟电厂等可调节负荷资源参与电力市场。
中长期交易:充分发挥电力中长期合约“压舱石”作用,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全年中长期合约电量原则上不低于实际用电量的80%。
参与中长期交易的发电机组,应参照现货市场价格信号,提供多样性中长期合约曲线,与售电公司和批发用户签订具有分时价格的中长期交易合同,全年中长期交易加权平均价格严格执行发改价格〔2021〕1439号文件,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不超过20%(315.9-473.9元/兆瓦时,含容量补偿电价),高耗能企业用户中长期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的限制。鼓励结合电力供需平衡情况,分季节分月度签订不同价格的中长期合约。
零售交易:售电公司应结合现货市场价格信号,制定多样性的分时零售套餐。除国家有专门规定的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外,其余电力用户均需签订包含分时价格的零售套餐。
前12个月月均用电量超过50万千瓦时的用户,允许签订场外零售合同。参考现货电能量市场分时电价信号,结合容量补偿电价收取方式,试行零售套餐分时价格约束机制。
2023年,银东直流跨省区直接交易不再设置市场用户准入门槛,各售电公司、批发用户均可参与银东直流双边协商、集中竞价交易,其中售电公司应在零售套餐内设置跨省区交易盈亏分成比例。
2023年,电网企业继续通过年度、月度、月内集中竞价参与电力市场,代理购电量扣除政府授权合约后,以报量不报价的方式参与市场出清。调整完善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用户电价结构,其输配电价执行与直接交易用户相同的电价政策,不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
政策原文如下:
来源:国际能源网/风电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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