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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曹仁贤:建议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

时间:2023-03-11 19:51:02 来源:

3月5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京开幕。

记者了解到,全国人大代表、阳光电源董事长曹仁贤连续多年关注生态环境问题。今年全国两会,他又针对全国碳市场运行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鼓励民间自愿交易的建议。

此外,在氢能领域,基于产业发展处于初期阶段的现状,曹仁贤还提出了支持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的相关建议。

扩大碳市场覆盖范围

2021年7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正式启动,为我国实现“双碳”目标提供了碳排放权交易的市场化平台。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碳市场总体运行平稳,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曹仁贤指出,我国碳市场依然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在非临近履约期交易清淡,市场活跃度较低;石化、钢铁、有色、造纸、化工、建材等工业领域暂未被纳入全国碳市场,大量的企业和排放未被纳入履约考核;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市场暂未重启,CCER存量不足;民间市场主体缺乏参与碳市场自愿交易的途径,且可参与交易的品种、交易和管理制度不明确等。

“碳市场的覆盖范围、行业以及先后顺序是碳市场建设的关键要素,市场主体交易的活跃度是碳市场能否发挥减排效果和作用的关键,这对防止碳泄漏,提高出口产品竞争力,实现公平减排,最终实现‘双碳’目标意义重大。”曹仁贤说。

为此,曹仁贤在两个方向上提出建议:第一个方向性建议,坚持先立后破、逐步扩大碳市场的覆盖范围。

具体而言,第一,建议“十四五”期间将更多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曹仁贤说:“目前,我国碳市场已纳入发电行业,覆盖全国碳排放量约45%,但还有大量高耗能行业未被纳入。建议尽早将水泥、钢铁和电解铝等高能耗行业纳入全国碳市场,并尽快明确其纳入的时间节点及碳配额分配原则。”

第二,建议完善并丰富全国碳市场的交易品种和交易方式。即在现阶段全国碳市场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借鉴国际碳市场经验,进一步增加如碳远期、碳期权、碳期货等碳金融产品种类,并引入远期交易、展期交易、掉期交易等更多交易方式。

第三,建议全国碳市场逐步引入碳配额通过拍卖方式发放的机制,提升碳配额有偿分配的比例,所获收益用于环境保护、低碳投资和帮扶欠发达地区的节能减排项目。

针对碳市场,曹仁贤提出的另一个方向性建议是,积极鼓励民间市场主体自愿交易。

具体而言,第一,建议鼓励民间市场主体参与碳市场。开放非控排企业、机构及个人进入碳市场,并降低其入市门槛,通过市场化机制增强碳市场的覆盖面和活跃度。

第二,建议尽快重启CCER市场,加快落实自愿减排市场建设。曹仁贤表示,根据不同类别新能源项目的市场存量、项目开发的额外性,甄选出一批符合碳市场交易需求、能稳定推进碳市场有序发展的自愿减排项目,并支持开发对应的方法学工具,积极推进新能源行业参与到碳市场中。尽快重启CCER项目备案,发挥企业开展自愿减排项目的积极性。

第三,建议政府牵头制定全国及地方碳普惠体系相关管理办法,加快民间碳普惠体系建设,记录、量化中小微企业及个人参与低碳场景、践行减排的行为。曹仁贤认为,“企业和个人可通过碳普惠机制获得官方认可的碳减排量,能自由进入碳市场实现碳减排量的交易变现,或通过政策支持、商业奖励等消纳渠道实现其价值,推动社会形成全面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支持燃料电池并网发电

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进程中,电能与氢能可共同作为绿色能源的终端形态,电氢、氢电耦合是未来能源创新发展的一种路径。

氢储能具有大规模、长周期、清洁低碳、便于存放的优势,可实现与电能的相互转换,对可再生能源消纳、灰氢综合利用、电力系统稳定、移动电源供电以及分布式能源发电都具有重要作用。以氢为燃料的燃料电池具有无污染、无噪音、无排放等优点,可以将氢能转化为电能馈入电网,也可以作为用户的自备微型电厂。燃料电池发电将对我国深度脱碳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但是,燃料电池产业发展也存在一些现实问题。

曹仁贤表示,目前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的技术还不成熟,政策尚未出台,燃料电池发电与可再生能源发电,以及传统煤电上网发电存在较大差异,当前技术主要用于车辆等移动场合。现有新能源并网发电政策也不适用于燃料电池发电。

曹仁贤还表示,我国燃料电池产业仍处于早期示范阶段,缺少商业化应用。氢气制备、储运、配送及应用环节成本较高,燃料电池材料耐久性、系统效率和成本也有待进一步改善,现阶段燃料电池并网发电无经济性可言。

鉴于我国燃料电池发电产业处于发展初期,政策端多集中在交通领域的应用,对发电并网领域关注较少。目前燃料电池发电仅以个别示范方式运行,缺少商业化应用。曹仁贤建议:“尽快制定燃料电池并网发电管理制度。借鉴早期扶持风、光发电的成功经验,逐步建立相关制度流程、标准规范,提前出台相应政策,激发产业潜能。”

曹仁贤还建议,尽快确定燃料电池并网电价形成机制。他进一步解释:“燃料电池发电度电成本由设备初投资、氢原料和运营成本等构成。随着技术发展及产业规模化和氢源的多元化,发电效率将进一步提升,系统成本将大幅度降低。因此,建议由价格主管部门根据氢燃料电池的发电成本,尽快厘定上网电价,高于各地标杆电价部分,由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给予补贴。具体政策可参照目前光热发电的政策,实行项目总量控制,并逐步扩大规模,逐步降低补贴强度。”

“《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提出要因地制宜布局氢燃料电池分布式热电联供设施,部分地方政府规划也提及积极推进氢燃料电池热电联供项目的发展。但现行政策仍较粗略,多侧重于产业规模及技术的发展方向,缺乏对产业落地的细致指导。”曹仁贤建议,完善燃料电池热电联供鼓励政策,鼓励燃料电池发电项目积极配套热电联供系统,提高系统效率和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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